长江大学学生保险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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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大学学生保险服务指南一、保险理赔程序:1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必须向理赔中心及时报案,报案电话:07168242540;07168127566。2学生康复后,将其相关理赔资料交至保险公司驻长大服务处(各校区办公室,各校区办公室人员联系电话附后)。 3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案卷调查核实,一般10-20个工作日结案,特殊大额赔付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结案。4咨询、接案和索赔均可在保险公司驻长大服务处直接办理。5指定医院:学生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在指定中心医院、一医(含市肿瘤医院,慈利医院)。二医、三医、四医、五医、胸科医院、中医院、长大东校区医院、长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医。寒、暑期及外出实习期间发生事

2、故必须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并电话报案,在外地住院后务必将住院病案资料(复印件)盖章及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带回荆州。6意外伤害及医疗受伤者必须到理赔中心验伤。7住院期间所用药品必须是社会医疗保险指定的范围,若非社保医疗用药,其费用自负。二、理赔所需材料: (一)学生住院医疗:(含疾病住院、意外伤害住院) 1保险单、身份证(复)、学生证(复) 2院系证明 3住院费收据 4病情诊断证明(盖章) 5出院小结(盖章) 6相关检查报告(如X光片、CT报告等) 7住院费用明细 8住院病案资料(复印件)盖章 9有关出险事故、原因证明(根据需要) (二)学生意外门诊: 1保险单、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

3、院系证明 3病情诊断证明(盖章) 4门诊病历、收据和处方 5相关检查报告(如X光片、CT报告等) 6有关出险事故、原因证明(根据需要) 7因交通意外需提供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协议书三、保险相关注意事项:1.本地治疗与异地治疗赔付规定: 按规定本地治疗只扣个人应承担100元,异地应扣发生金额20%再计算。(涉及到异地勘察取证等费用)在校期间要求异地住院,只能转到高于当地医院,其具体办法为:个人申请、院系证明、转院证明到公司理赔部登记。2.平安险及意外险与疾病住院险区别: A、平安险是指发生伤亡和残疾应理赔的金额。因意外伤害造成伤亡和残疾最高额度20000元。(因疾病造成死亡和残疾不负责)。 B、意外

4、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碰撞、摔伤、挂伤等等。均可看门诊,伤势严重可住院治疗。最高额度3000元,超额部分按疾病住院理赔。 C、疾病住院是指所有的疾病都应住院治疗,门诊不予报销(理赔)。最高额度43000元。3关于用药规定: 甲类为用药范围 乙类用药自付30%(包括超过200元的单项检查费用)特殊治疗费自付40%,例:高压氧舱治疗费等。 特殊材料费自付60%,例:内固定材料费,腔镜手术费等。 学生住院治疗时应向医生询问用药状况,尽量用医保类可报销药品。四、各校区服务人员及时间:东校区: 刘 君 电话:13997567439 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南校区: 张 华 电话:13797317978 时间:每周五下午西校区: 李祖海 电话:13135760208 时间:每周五全天沙市校区:李祖海 电话:13135760208 时间:每周一下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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