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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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木材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2019年2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孔凡华 建设单位 : 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 联系人:孔凡华电话:18853763018 邮编:273500 1、 验收项目概况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投资50万元在邹城市大束镇孔庄村,建设木材加工、销售项目。其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11月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9年1月22日通过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报告表201912号)(见附件)。受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的委托,山东宏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监测技术

2、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了相关的技术资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依据监测方案,于2019年01月30日31日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调查。依据监测结果和调查情况,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次验收项目: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本次验收监测内容:(1)该项目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测;(2)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2、 验收监测依据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1.1 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3、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2.1.2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1)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4、年11月);(2)关于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邹环报告表201912号(2019年1月22日)(附件3);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孔庄村。厂区北侧为空地,南侧、西侧、东侧均为树林。(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办公区和休息区位于厂区北侧。(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3.2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该项目设计规模:年产5000吨木片 该项目实际规模:年产5000吨木片建设地点:邹城市大束镇孔庄村。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6%。占地面

5、积:2200m2。项目建设内容见表3-1。表3-1 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0m2,一层,钢结构,内置扒皮机、切片机、断木机等生产设备;环评阶段定义为劈木机,实为断木机。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70m2,一层,砖混结构,用于厂区生产管理;同环评设计仓储工程原料区占地面积约200m2,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同环评设计磅房建筑面积约20m2,位于生产车间西侧;同环评设计公用工程供水自备井提供,用水量为600t/a;同环评设计供电利用周边供电线路提供,用电量为35万kWh/a同环评设计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同环评设计环保

6、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处,5m3)处理后定期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同环评设计项目建设中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同环评设计废气处理断木、扒皮、切片工序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切片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出料处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同环评设计噪声处理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修,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同环评设计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木粉、木屑、树皮等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同环评设计3.2.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3-2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环评数量实际数量1扒皮机台112切片机台113输送带条224抓木机台115货车辆11

7、6货车辆117劈木机(断木机)台113.3 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3.3.1 原辅材料用量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量见表3-3 。表3-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原材料1原木m3/a6000外购、新鲜原木能源消耗2电万kWh/a3由附近电路提供3水t/a180自备井提供3.3.2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3-4。表3-4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1木片m3/a50003.4水源及水平衡表3-5 项目用水类型及用水量序号用水对象日用水量(m3)年用水量(m3)1生活用水0.3902喷洒抑尘用水0.390合计0.6180生活污水经一处化粪池(5m)处理后外运

8、周边农田堆肥处理损耗189072生活用水喷洒抑尘用水新鲜水180损耗9090图3-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a3.5 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粉尘、噪声、固废扒皮成品输送切片原材料劈木(断木)图3-2 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文字说明:本项目主要为木片生产,主要原料为其他企业提供的新鲜原木。原材料首先进行断木,该过程中有粉尘、噪声和固废产生,断木后进行扒皮,该过程中有粉尘、噪声和固废的产生,扒皮后进行切片,该过程中有粉尘、噪声和固废的产生,切片后的成品直接外运,不在厂区内存放。(二)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断木、扒皮和切片工序中产生的木屑粉尘;2、废水生活污水;3、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4

9、、固废(1)木粉、木屑、树皮等下脚料;(2)生活垃圾;3.5.2产污环节详见表3-6。表3-6 产污环节一览表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断木、扒皮和切片工序粉尘断木、扒皮、切片工序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切片工序出料处设置喷雾降尘设施。水污染物职工生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固体废物运营期木粉、木屑、树皮等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扒皮机、切片机、断木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3.6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环评分析阶段劈木机实为断木机,工序

10、实际为断木工序,不属于重大变动。 4、 环境保护设施4.1 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周边沤制农肥。表4-1 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名称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去向生活用水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周边沤制农肥4.1.2 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4.1.2.1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断木、扒皮和切片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表4-2 废气产污环节一览表编号污染物来源主要污染因子处理措施G1断木、扒皮和切片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粉尘断木、扒皮、切片工序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切片工序出料处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11、。4.1.3 噪声治理措施固定噪声源有来自扒皮机、切片机、断木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优化车间布局,合理安排设备布置。4.1.4 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下脚料、清扫粉碎机内沉降的木屑粉尘。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木粉、木屑、树皮等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表4-3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序号固废名称处理措施1木粉、木屑、树皮等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2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4.2.1环保投资具体见表4-4。表4-4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污染类别产污环节采取措施投资额(万元)废气污染断木、扒皮和切片

12、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断木、扒皮、切片工序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切片工序出料处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2水污染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周边农田堆肥0.3进行严格的防渗措施噪声污染生产设备减震、消声、隔声措施0.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垃圾桶0.4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合计34.2.2“三同时”落实情况邹城市孔凡华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销售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投入3万元建设了环保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的环保设施执行了“三同时”的规定。5、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 建设项目

13、环境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环评报告表中的主要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厂址选择较为合理;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主要建议: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2、实施清洁生产,注重资源的回收再利用。3、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多种花草树木,以起到绿化、防尘、降噪功能。4、项目投产后,应确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确保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以防止排放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要严格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6、加强车间工人的劳动安全保护,根据不同的工序,要配有防护设施。7、本环评建议企业办理相关地下水取水证明。8、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5.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邹城市环境保护局(邹环报告表201912号)2019年1月22日关于邹城市孔凡华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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