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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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框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知识点一:村村民自治1村民自治委员会: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在村民委员会的带领下,实行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管理村务的本领,切实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注意: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委员会, 对村民委员会的理解要把握以下几点: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而是基层政权组织。村民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是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村委会的成员都由村民直接投票 产生,其最高代表是村民委 员会主任。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在民主管理上的伟大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2、2村民自治的内容:这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途径和形式,下面从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详细阐述:(1)民主选举:广大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2)民主决策: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发表意见,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凡是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注意:村民会议由本村 18 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既可以由 18 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组成,也可以由每

3、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是村民最直接、最全面地表达自己利益和愿望的会议。凡是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急办,哪些 缓办,人力如何组织,费用如何筹集等,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讨论决定。(3)民主管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来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4)民主监督:运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告工作等形式,对村干部的行为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督,使村民自治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3村民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带领村民实行村民自治,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向政

4、府反映村民意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等。 知识点二:城市居民自治1居民自治委员会:在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注意:居民委员会同村民委员会一样,也不是国家机关,而是基层政权组织。2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管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方面,居民委员会发挥着重要作用。3居民自治的内容:同村民自治的内容相同,也是从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对居民自治组织进行详细的阐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居民委

5、员会成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2)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3)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质询。注意:居民自治也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只有了解城市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情况,才能真正明白城市居民是如何 进行民主管理、参与民主决策的,从而培养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知识点三: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意义1实行基层民主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相关链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

6、国特色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 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人们注意到,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 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 展的生动体现。2对于我们高中学生,着眼于未来的发展,特别需要参与民主管理的经历。在基层民主自治这种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中,我们能够获得很多机会,采用不同的方式,尝试参与民主管理的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学

7、习民主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体验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在民主实践中逐步增强和提高自己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拓展点一:基层民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是指基层群众洼自治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宪法第 111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是非政权性的,即非国家性质的自治,而是一种社会自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

8、点:第一:基层性。第二:独立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组织上具有独立性。第三: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居(村) 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尽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应属于居( 村) 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拓展点二: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 1实行村民自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产物我们如果离开改革的大形势,孤立地看村民自治,就难以掌握它的真谛。如果我国站在改革的大潮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加以分析,就会

9、发现八十年代在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有其必然性。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的改革是先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而经济体制改革又是先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又是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的。改革的核心是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变责权利分离为责权利相统一。在农村完成经济体制改革后,广大农民随着在经营、管理和分配诸方面自主权的扩大,迫切要求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政治方面的自主权,建立与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制度,最大限度发挥主人翁作用。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和政治的同步发展。实行村民自治,由“干部要为民做主”转变为“干部要让民做主” ,实现干部和村民主仆关系的换位、农民真正成

10、为管理村务的主人,这既符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又符合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这不是哪个人苦思冥想出来的,而是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必然结果。2实行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自己的创造在农村普遍撤社建乡,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织举措。在农村旧的建制被打破后,如何搞好村级组织建设,这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遇到的一个新课题。因为我们所从事的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仿照,没有成功的经验加以借鉴,主要靠农民自己和广大农村基层建设工作者的大胆探索。村民自治首创于广西。全国农村撤社建乡以后,建在行政村上的生产大队和建在自然村上的生产小队,也同时不存在了。在这改革的过渡时期,中央

11、明确村里的经济发展,由村经济组织负责。但因许多地方村里没有经济组织,致使这些村的生产处于无人管的状态。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不健全,使改革后农民被调动起来的生产积极性,一时得不到充分发挥,使村里各项生产的规划和组织,使政府下达任务的按时完成,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一定影响。在如何建设村级组织的探索实践中,广西的宜山和罗城两个县,在 1980 年冬首创了第一批村民委员会,在我国拉开了村民自治的序幕。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普遍推广后,在国内产生了强烈反响。有的把实行村民自治,称作“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历史性工程” 。有的称村民自治为“庄稼人的夙愿” 。还有人形象地将村民自治比做农民当家作主的第三次飞跃。他们认

12、为,第一次飞跃是新中国的诞生,农民翻身得解放,从政治上成为国家的主人;第二次飞跃是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第三次飞跃是村委会的建立,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由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使农民成为管理国家的主人。3实行村民自治是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实行村民自治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一样,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有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不同阶段。讲:“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 ”它是不依人们主观意志所改变的,它是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既不能超越这种进程,又不能落后于这种进程。落后了,会使村民自治失掉良机,就会影响其适时向前发展;超越了,会

13、使村民自治在前进中出现夭折,就会被迫走回头路。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握民主建政的有利时机,驾驭村民自治的客观规律。在民主建政的实践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既要防止墨守陈规,止步不前的倾向;又要防止急于求成,一步到位的倾向。前者认为, “村民自治不符合我国国情,超越了我国政治和经济的现状,超越了村民的客观实际,这是超前立法” 。后者则认为,要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要把村委会组织法改为村民自治法 ,要体现立法的超前意识。这两种倾向产生的主要原因,存于不了解民主建政是一个渐进发展的历史进程;在于没有准确地把握我国的国情;在于不了解民主建政是受政治和

14、经济发展制约的。因为我国地域辽阔,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以村民自治不可能“齐步走” ,也不可能“一刀切” ,只能区别不同情况渐进发展。拓展点三: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当前,扩大基层民主的基本任务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基层组织单位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农村,主要是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实行村民自治,其中包括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内容。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

15、看,扩大农村基层民主,首先,要使这种民主法制化。加强以宪法、村委会组织法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村民的法制意识、自治意识,增强主人翁地位,树立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其次,要使基层民主建设真正达到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把生产经营自主权真正下放给村民,使其从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利益,这样,基层民主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动力。第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真正支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转变政府职能,下放权力。同时,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应加强对村民自治的指导,使农村基层民主的扩大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第四,村委会本身应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村委会的自身建设。最后,

16、要提高广大农民的自身素质。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基层民主不断从中获得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在城市,主要是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扩大城市基层民主,要因势利导,培育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因素。另外,扩大城市基层民主,还有赖于改革的深化,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和职责的划分,并在改革的进程中通过实践对此加以定位。凡是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政府不再插手;凡是居民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再干预。只有真正赋予居民依法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才能形成浓郁的民主氛围,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同时,和农村一样,城市居民也要通过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学会和掌握管理社区的本领。 在企业,主要是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认真和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真正做到群策群力,共同把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搞上去。完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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