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学院法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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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州师范学院法政系学生会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我系院学生会的管理,推动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发挥联系系内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第三条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第四条 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

2、围。第五条 加强同各兄弟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第六条 学生会必须服系党委、团委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第七条 学生会可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学生会的成员应该了解学生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可充分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第八条 学生会可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对于学生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学生会的成员可以向系领导和指导老师反映问题和情况。第二章 构成一、学生会机构构成:主席1名、副主席2-3名、办公室、学习部、劳卫部、纪检部、体育部、助学部、女生部。其中各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

3、1-2名,部员1-2名。(劳卫部基于工作性质可增设部员)二、各部门职责学生会主席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系实际,提出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落实意见,并做好年度总结。2、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和各班班长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检查执行情况3、及时向系主管领导和老师汇报、请示工作,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意见和要求。4、处理好系学生会和系团总支的关系,加强与外系学生会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副主席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及重大事情的决策。2、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与分管部长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工

4、作计划、措施,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主席缺岗时由系主管领导确定一名副主席履行主席职责,对学生会负责。学习部1、经常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听取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老师反映,起到桥梁作用。2、配合系教学部门及辅导员抓好全系的学风建设,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各种学术活动,开展别开生面的学术交流、经验交流活动。3、深入班级,切实抓好各班学习委员岗位职责的落实,及时提供各种学术信息。协同纪检部做好早、晚自习的检查。体育部1、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体育比赛,力争达到最佳水平。2、在全系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发现体育人才。3、切实抓好全系同学早操

5、锻炼工作,力使早操锻炼成为我系学生的自觉行为。女生部1、关心女生的学习、生活与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力所能及地解决困难,协调矛盾。2、组织开展适合女生参加的竞赛和体育活动。 3、督促女生遵守各项纪律,避免违纪现象的发生。4、抓好女生的宿舍卫生和安全工作。纪检部负责对本系学生、学生组织、学生干部遵守公共道德、校规校纪的检查及监督;引导、教育、督促全系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和系内的各项规章制度。1、定期检查早、晚自习纪律,对违纪情况及时进行统计、上报。2、调解和仲裁学生之间、班级之间及各个学生组织内部的矛盾;制止打架斗殴、吸烟酗酒、赌博等行为,处置突发事件。劳卫部1、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协助校宿舍管理服务中

6、心做好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宿舍内务卫生与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保证生活环境的洁净与用电安全。2、协助本系负责人做好 “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3、参与、组织学院、我系所有和卫生有关系的活动5、传达院、系对学生生活方面的有关决策和管理制度,协助校学生会生活部进行工作。助学部1、负责贫困生资料的审理、整理及总和。2、了解登记在册的贫困生的生活状况,安排勤工助学人员的工作及工资的发放。3、检查勤工俭学同学所负责卫生区的卫生情况。办公室1、负责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整理、制定以及各类会议的记录工作,并列席参加学生会各个部门的例会并做相关会议记录。2、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相关信息的通知传达工作以及学生会内部信息

7、的传达。3、负责文件资料、学生会各类档案的整理工作。4、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好各部门工作,监督、跟踪了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进展落实情况。第三章 学生会管理细则1、学生会的所有工作,必须在不影响本系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系主管负责人和所在班级辅导员批准。2、学生会的所有工作,必须不能干涉到其他同学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3、学生会工作采取例会制度,每周各主席和部长均要上交周报,对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4、学生会干部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5、部门或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学生会的大局出发,

8、服从组织安排。6、部门或干部之间若有建设性意见或不同意见,要向指导老师反映。7、学生会干部应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8、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的主席汇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若未经同意,擅自开展活动,则不予以支持,并给与组织者相应的处分,活动期间出现的问题由相应的组织者负全责。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总结以及收尾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组织者必须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上交至办公室出留档备案。9、各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分管部长主持,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须及时传达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由于传达未到位和工作不力造成的工作损失,由各部长负责。学生会

9、各部门开展的工作由主席、分管主席、办公室加强监督。10、各部门应该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以及院系之间的联系,建立网络以便整个学生会工作的开展。11、学生会进行的不定期抽查或者检查活动,在活动没有结束之前,一律不准提前通知。内部会议尚未形成的决议不得外泄。若漏泄,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些后果有其负责,并视情节严重做出相应的处理。12、学生会干部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少数同学、本系、本班同学谋利益,严禁一个人名义代表学院向外界做出各种承诺。否则经调查核实,视情结严重,给与相应处理。第三章 奖惩办法一、奖励办法为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优秀干

10、部称号,并在年终考核时适当加分。二、处理办法为严肃工作纪律,净化工作环境,本着严格自我要求和管理的原则,学生会内部人员如有以下行为,将其在学生会除名。(1)处事显失公平或者出现严重的失误的;(2)不管何种原因须留级的;(3) 期末考试有2科以上(含2科)成绩不及格的或有1科在补考中不及格的;(4)违反学校用电制度,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5)违反学校门禁制度,翻越围栏或与门卫发生冲突的;(6)一个学期内,出现6次旷课行为的(迟到两次为旷课一节);(7)学生会成员所在宿舍在本学期学校卫生检查中有两次或以上低于90分的;(8)在校内因超常交往被学校作出批评的;(9)无故或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缺

11、席学生会例会超过2次的(含2次);(10)例会未及时请假或请假未被准许迟到三次的;(11)参加考试有作弊行为的;(12)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工作的;(13)在学生会内部搞小团体,不以学生会工作大局为重的;(14)未完成系领导、指导老师和学生会内部分配任务的;(15)违反学生会工作规定,在学生会内部及学生中间造成不良影响的;(16)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受到学校处分的四、例会管理制度例会为学生会不可缺少的常规性活动,其主旨在于加强学生会内部之间的联系,便于内部方法经验的交流,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一)部长例会制度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指导老师可视情况参加。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3、由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门正副部长出席参加。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5、例会内容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二)各部门内部例会1、每月举行至少两次。2、例会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通知。3、由各部门成员出席,并由办公室成员列席参加。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各部长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5、例会内容由各部长负责记录并整理回馈给办公室以及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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