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清查督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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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编号永行字2013020号类别整改措施及建议第 4 页 共 4页制定日期 2013-10-12生效日期2013-10-12 主题关于公司被盗事件整改措施及建议收文责任部门总裁办抄送许总、陈总、周总1 目的说明:1.1 本办法的出发点源于日本丰田公司推行多年并使其公司大获成功的创造性思考制度 。通过提案制度,设立奖励办法,让更多的员工有机会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单纯的体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吸取并利用各种好的改善提案,开源节流,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1.2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鼓励员工对工作多加思考,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持续创新

2、与改善的精神,养成良好习惯,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使公司在持续不断的改善中成长,提升竞争力,在日渐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3 “提案改善”活动是强健组织机能、走向成功的捷径,是挑战自我的利器;“提案改善”活动给集团带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更为我们创意和畅想提供了宽广的舞台,促进个人能力开发,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士气。1.4 构筑安全/安稳的工作环境,透过提案活动的实施,创造出安全、安稳与舒适愉快的工作环境和氛围。2 适用范围:全厂各部门职员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均有资格提交提案报告书参加评审。3 提案改善种类、对象、受理范围: 3.1 提案种类及形态:3.1.1 提案分个人提案和

3、两人以上共同提案,参评时均视为一件,共同提案者须选定代表人以便联络;3.1.2 采“实施”提案形态,而非 “创意”提案活动;采“个人”日常改善为主要提案活动方式,由 自己思考发掘本身的问题点,改善的提出(报告)须经改善的商谈实施报告(记录)三阶段。3.2 适用对象:凡对公司经营有益的改善案,且已实施并合乎下述情形者,均可提出:3.2.1 与制品、资材等有关的提案;3.2.2 与产品、技术、方案等有关的提案;3.2.3 与行政、人力,财务、物流管理等有关的提案;3.2.4 与品质管理、产品设备检测等有关的提案;3.2.5 与安全和卫生、生活和环境有关的提案;3.2.6 与业务上有关及其它有益的改

4、善案。3.3 可接受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3.3.1 经营管理制度之改善;3.3.2 操作、检测或其它一切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之改善;3.3.3 工厂布置之改善;3.3.4 治具、模具、工具等之改善;3.3.5 设备自动化、省力化、省人化及省时化之改善;3.3.6 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设计之改善;3.3.7 物料、零件、产品等搬运方法之改善;3.3.8 原物料之节省、废料之降低或利用以及能源节约等;3.3.9 成本费用降低之改善;3.3.10 工作环境之改善;3.3.11 安全卫生之改善;3.3.12 其它有利于公司经营等事项。3.4 不受理内容:

5、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3.4.1 非建设性之批评或意见;3.4.2 牢骚、批评、人身攻击;彩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编号永总字2013023号类别通知第 2页 , 共2页制定日期 2013-7-1生效日期2013-7-1主题关于开展公司合理化建议收集活动的通知收文部门各中心、各部门抄送许总、陈总3.4.3 个人薪资及人事异动或福利事项;3.4.4 已提过或已(正)执行的提案;3.4.5 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属提案范围者;3.4.6 无具体改善方案的提案;3.4.7 上级已明确交待管理之事项;3.4.8 职责范围内即应具备之基本工作要求,且为浅显易见者;3.4.9

6、 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提案。4 部门职责分工:4.1 总裁:按公司费用审批权限执行;4.2 公司管委会:按公司费用审批权限执行;4.3 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对预计收益在50万以上改善提案进行审核评估;4.4 经营管理部:负责提案改善活动管理制度的制定、提案考核、评审组织、提案奖金的申请、发放;4.5 各中心、部门:组织推行本中心、部门的提案改善活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中心、部门的提案跟进、收集,及评审处理本制度第6.2条规定之提案;4.6 PE/IE:负责改善提案效益核算、配合执行提案改善及评审;4.7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提案效益、奖金的复核。5 组织架构:5.1 为确保提案评审顺利推

7、行,成立彩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提案改善评审组”负责提案改善活动的评审管理,架构如下:5.1.1 组长:总裁助理;5.1.2 副组长:PE部负责人、经营管理部负责人;5.1.3 评审委员:由工程、研发、PE、品质、总裁办推选1-2名经理、高工、主管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1.4 提案秘书处:经营管理部。5.2 职责说明:5.2.1 组长:5.2.1.1 由总裁助理担任;5.2.1.2 提案指导,监督、审察提案整体运作; 5.2.1.3 主导技术委员会对预计收益在50万以上改善提案进行审核评估。5.2.2 副组长(技术方面):5.2.2.1 由PE部经理担任主导;5.2.2.2 提案改善活动的

8、评审、改善验证实施负责人;5.2.2.3 负责召集提案评审会议;5.2.2.4 负责向组长报告活动执行现况;5.2.2.5 提案改善奖金方案的复核;5.2.2.6 对评审委员的提名、考核、监督;5.2.2.7 负责提案改善活动推行方案的策划、组织;5.2.2.8 对不执行、配合提案活动的部门、个人作出通报处理等。5.2.3 副组长(统筹方面):5.2.3.1 由经营管理部经理担任主导;5.2.3.2 提案改善活动的评审、改善活动统筹管理负责人;5.2.3.3 负责召集提案评审会议;5.2.3.4 负责向组长报告活动执行现况;5.2.3.5 提案改善奖金方案的复核;5.2.3.6 对评审委员的提

9、名、考核、监督;5.2.3.7 负责提案改善活动推行方案的策划、组织;5.2.3.8 对不执行、配合提案活动的部门、个人作出通报处理等。5.2.4 评审委员:5.2.4.1 负责提案的评审;彩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编号永总字2013023号类别通知第 2页 , 共2页制定日期 2013-7-1生效日期2013-7-1主题关于开展公司合理化建议收集活动的通知收文部门各中心、各部门抄送许总、陈总5.2.4.2 各类提案活动的促进及对提案给出合理化意见;5.2.4.3 对改善提案执行后的结果进行评估;5.2.4.4 评审组纲要、活动细则、会务活动计划及预算案等讨论;5.2.4.5 执行评委会决议

10、事项;5.2.4.6 提案改善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工程、研发、品质、总裁办推选1-2名经理、高工、主管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2.4.7 因改善活动的需求,评审委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减。5.2.5 提案秘书处:5.2.5.1 由经营管理部指定人员兼任;5.2.5.2 提案促进活动的规划于推动;5.2.5.3 提案的收集、登记、分类、汇整;5.2.5.4 提案评比资料的收集、初评;5.2.5.5 提案改善执行的协助、报告;5.2.5.6 提案改善奖金的申请、发放。编写人/日期谢国茂2013-07-01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彩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编号永总字2013023号类别通知第 2页 ,

11、 共2页制定日期 2013-7-1生效日期2013-7-1主题关于开展公司合理化建议收集活动的通知收文部门各中心、各部门抄送许总、陈总a) 无具体改善方案的合理化提案;b) 上级已明确交待管理之事项;c) 职责范围内即应具备之基本工作要求,且为浅显易见者;d) 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改善提案。3.3 针对入围采纳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分别给予100元奖励,待评估验证可行,即采纳。实施改善后,依实施改善后的收益,按照公司提案改善管理制度给以发放相应收益奖励,并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奖励;3.4 此次合理化意见或建议的收集活动,将按中心、部门进行排名、公布;3.5 此次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一律按照附件

12、提案改善表格式填写提报,此表索取路径:a) 总裁办经营管理部将会打印50份,放置在“大食堂门口保安岗”,有需求的可直接去取;b) 或向各中心、部门信息联络员(或文员)取得,各中心、部门信息联络员(或文员)需配合给予,发现不配合者,总裁办将追究其责任;c) 亦可向总裁办经营管理部谢国茂,取得提案改善表。 3.6 为便于后面的评审工作,所有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需按照提案改善表填写要求,填写、说明清楚,有必要的需附上图片说明或另附详细的可行性报告分析,提交时请一律用纸档,且有提出人本人的签名;3.7 所有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由各中心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统一交至总裁办经营管理部谢国茂处;3.8 本

13、次活动所有的奖金、奖品,将在7月15日7月30日期间,根据所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评审进度,进行统一、阶段性的给予发放;3.9 本次活动收集到的所有合理化意见或建议,由总裁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针对重要、大型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将通过公司技术委员会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3.10 针对本次活动,各中心、部门负责人,需配合进行宣导、贯彻执行;3.11 总裁办将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最终解释权。本通知自下发日起执行。特此通知!永发集团总裁办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编写人/日期谢国茂2013-07-01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彩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编号永总字2013023号类别通知第 2页 , 共2页制定

14、日期 2013-7-1生效日期2013-7-1主题关于开展公司合理化建议收集活动的通知收文部门各中心、各部门抄送许总、陈总e) 无具体改善方案的合理化提案;f) 上级已明确交待管理之事项;g) 职责范围内即应具备之基本工作要求,且为浅显易见者;h) 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改善提案。3.3 针对入围采纳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分别给予100元奖励,待评估验证可行,即采纳。实施改善后,依实施改善后的收益,按照公司提案改善管理制度给以发放相应收益奖励,并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奖励;3.4 此次合理化意见或建议的收集活动,将按中心、部门进行排名、公布;3.5 此次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一律按照附件提案改善表格式填写提报,此表索取路径:d) 总裁办经营管理部将会打印50份,放置在“大食堂门口保安岗”,有需求的可直接去取;e) 或向各中心、部门信息联络员(或文员)取得,各中心、部门信息联络员(或文员)需配合给予,发现不配合者,总裁办将追究其责任;f) 亦可向总裁办经营管理部谢国茂,取得提案改善表。 3.6 为便于后面的评审工作,所有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需按照提案改善表填写要求,填写、说明清楚,有必要的需附上图片说明或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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