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梓具有生父与嗣父的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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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敬梓具有生父与嗣父的新证孟醒仁孟凡经吴敬梓的父亲是谁?大谜不解,实为昊学研究之不幸。从清朝至民国,关于吴敬梓的父亲,一说为吴雯延,一说为吴霖起,没有定论。陈美林同志提出的吴敬梓的生父为吴雯延、嗣父为吴霖起之说却得到了部分专家学者的首肯。笔者在撰写吴敬梓年谱时,尽管对陈文的分析、论证感到不够确切和全面,但在昊敬梓具有生父、嗣父双重身份这一点上,我们还是赞同了这种说法。之后,刘世德同志撰文考订,肯定“吴敬梓的父亲只是吴霖起无疑。”通观陈、刘两说,我们认为,陈说结论正确、但论据不足,论证失当,难以令人征信;刘说只考证了问题的一面,而忽视了间题的另一面。可是,若进一步考察吴敬梓家世生平、社会实践及其

2、著作,“一父”之说,仍存在着诸多矛盾和症结,无以解说。今提出几个新的具体而又实际的问题,论证吴敬梓确有生父与嗣父,并非捕风捉影之臆断。一、吴霖起是吴敬梓生父的质疑1、吴霖起生理本有缺陷,不能生育。这个间题,提得太唐突了吗?不然。请看:(l)吴霖起名下一男一女:吴敬梓同长他七岁的姐姐金孺人。据金孺人墓志铭载:“节妇金孺人,姓吴氏。全椒人也。自幼以文学雯延之女,子于从父赣榆县教谕霖起。”显然,吴霖起之女是过继吴雯延的,且是“自幼”过继。这有两种情况:一是雯延之女过继给霖起是在吴敬梓降生之前,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一个颇有遗产的无嗣之家,为何偏要先过继一女?封建道德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怕断香火是

3、一面,继承遗产又是一面,且更为要紧。二是在敬梓诞生之后过继,雯延之女仍在幼年,但我们还是要间:霖起既能生男,何以不能生女?何须急促过继一女?两者结合起来看,敬梓若为霖起亲生,那么,不论过继雯延之女是在敬梓出生之前或之后,均难自圆其说,倒是敬梓并非霖起亲生,即敬梓与他姐姐先后或同时出嗣吴霖起,才合情理。这样说,是牵强附会吗?不然。大家注意到没有:生敬梓也好,抱雯延之女也好,其时霖起夫妇已是几多年纪?(2)敬梓的曾祖吴国对卒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终年65岁。上推可知,他生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长子吴旦、长孙霖起生年虽不可考,但按习俗,古人多早婚,单传之子,更不例外,敬梓与长子吴娘仅差

4、十八岁可证。由于吴旦、霖起为国对长子、长孙,就为我们推求提供方便。保守一点,若以二十一、二年为一代,霖起则生于1658年前后。这可信吗?由蓝学鉴和吴国对主修的全椒县志,完成于康熙十二年(163平或十三华,有蓝序、吴序可证。县志载霖起已取得生员资格。若霖起生于1658年,那他以秀才入志,年仅十六岁,其进学当更早,或十五或十四,一般不可能。这个不可能,证明我们关于霖起生年推算的保守,即霖起应生于1658年之前。今仍以1658年为准来考察。敬梓姐姐金孺人长他七岁,当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这年霖起三十七岁。即使金孺人生后不久就过继,霖起己经将到四十岁了。霖起之父吴旦早卒,霖起早婚,自不待言。今

5、仍按二十岁成婚,他与某氏结发,至金孺人降生,至少同居十七、八年。奇怪的是,婚后近二十年不育的夫妇,竟然在金孺人诞生七年后的康熙四十年(1701),却生下了吴敬梓!其时霖起夫妇己是四十四、五岁的人了。实难令人征信!(3)霖起侧室(妾)程温,也没有生子。霖起侧室程姐长敬梓十三岁。敬梓长子吴娘哭程姐诗序云:“(娠,今年六十有一矣,倏无疾而逝”。诗系年乾隆十三年(1748),敬梓48岁。文木山房集(以下简称集)卷三赠真州僧宏明诗云:“十三失母恃”,可知敬梓十三岁丧母。因此,不论在敬梓丧母之前或之后,霖起纳程温为妾,程温正当风华正茂、生育旺盛之期。尽管霖起年近五十,仍可生育。遗憾的是,他俩同居十年左右,

6、竟然也未生子女!这也许是霖起直到临终之前,也没将她扶正的原因。再结合霖起原配夫人情况,正好说明霖起生理本有缺陷,不能生育,敬梓只能是他的嗣子。2、吴敬梓自道“吾鲜兄弟”,却又有“伯兄”。敬梓之姊去世,请友人程廷柞作金孺人墓志铭,文中“吾鲜兄弟,姊又无子”。是借用敬梓之语。对“吾鲜兄弟”理解为“我无兄弟”,即独生子,公认无疑。可是在集卷三中,载有伯兄自山中来,夜话山居之胜,因忆去秋省兄未及十日而别,诗以志感,得二十韵诗,依据古人行文体例,直书“伯兄”,不见名字,必为“胞兄”,今天呼唤亲兄仍然如此,不改旧习。如果不是胞兄,就出以“从”、“堂”等字样,或冠以名字,以示区别。这可征信于他写吴擎:集卷二

7、有九日约同从兄青然(桨)登高不至,卷三有酬青然兄,卷四有贺新凉词,题下自注:“青然兄生日”,百字令词,题下自注:“天宁寺僧舍见青然兄题壁诗”,只是在词中自注:“兄应博学鸿词科入都,余时亦被荐,故云。”因题下己注,承接上文省去“从”字。两相:对比,径谓分明,足见他有“胞兄”,绝非独子。但“吾鲜兄弟”出自敬梓之口“伯兄自山中来”又出自敬梓之笔,构成惑而不解的矛盾。之所以产生如此奇怪事实,正是由于霖起只是他的嗣父,他还有生身之父。对嗣父说,他是独子,没有兄弟,对生父说,他还有伯兄。如果肯定吴敬梓的父亲只有一人,就不能释解如此矛盾事实。而“吾鲜兄弟”的敬梓,果真为霖起亲生,那他也就无“伯兄”,而“伯兄

8、”既不出自霖起,霖起也就不是敬梓的生父。3、吴霖起遗产惨遭争夺之根源,端在无亲生之子。敬梓的从兄吴巢为敏轩(敬梓)三十初度作诗云:“浮云转眼桑成海,广文(指霖起)身后何喳含!他人入室考钟鼓,怪鸽恶声封狼贪,外患既平家日削,豪奴押客相钩探。”证实了确有遗产剧烈之分争,且时间正在霖起谢世不久。如果霖起确为敬梓生父,那么,在霖起死后,立即爆发一场遗产的争夺战,不但罕见,也不可能。试析如下: 1)吴敬梓不能安享遗产,并非由于霖起身后分家之故。所谓“族人倚仗人多势众,肆无忌惮地提出了分家的要求。一场瓜分和侵夺遗产的战争爆发了。”是错误的。一般地说,封建社会的富豪之家,在父母去世之后往往为遗产的分配而掀起

9、风波,这多发生在兄弟众多或几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敬梓的家庭属于此类情况吗?答日:非也。因为在父亲霖起去世(1723)时,祖吴旦卒(1674,1680)曾祖国对卒(1680)L,已有四、五十年之久。曾祖国对的遗产再分配,至少在霖起青年时已经完成,而绝不致拖至身后。昊架诗所云“他人入室考钟鼓”,意极明确:不是同家,而是他人,是各立门户。(2)此外,封建大家族往往辟有庙地、养老田等公地,如属这部分财产,以敬梓的人格和气度,绝不肯贪得,更不会霸占。实际上,这场争夺战令他悲愤异常,及至十年后作移家赋,仍然痛心疾首地说:“君子之泽,斩于五世,兄弟参商,宗族垢淬。”对此,主持公道的从兄昊集也深感愤慨,说他遭受

10、“怪鸽”“封狼”的,P卜患”可见敬梓只不过依据家规族法获得那份应得的财产,岂容强夺豪取。(3)这场夺产战,敬梓始终处于旋涡之中。但夺产斗争只是单向的,敬梓是受害者。所谓“另一方面,他又是二房无渤的亲孙,出继后虽不再有继承权,但先人的遗赠、血亲间的不动产以外的授受仍是可能的。敬梓既已过继出去,就和二房无干涉,不能再来均占物质利益。”这是绝无可能的。毋庸多言,这与敬梓豪爽仗义、乐于施舍的秉性,大相悖逆。以上三点既不存在,那么,霖起身后,敬梓为何遭此劫难?(4)这就是:两代单传的敬梓,其财产未经再分配,独丰于他房,令他人垂涎欲滴,而受人之隙的,正是由于敬梓是过继之子,不是亲生。不然,以敬梓当时的才学

11、和社会声望,又加上县学生员的资格,谁敢违反国法族规,胡作非为,自取失败?如若敬梓确系霖起亲生,那么遗产的合法继承人非他莫属。今天,遗腹子也享有法律保护的遗产继承权,何况那时二十三岁的名士吴敬梓呢!通观有关吴敬梓的史料,我们发现,不甘心让敬梓独享遗产而参与夺产的,不仅有霖起诸侄,即吴箭、吴升之孙,而且还有敬梓的胞兄弟,即雯延诸子(暂依朱绪曾的“父雯延”之说)。敬梓在伯兄自山中来一诗的结尾有“愿得长相倚,须完未了因”二句,试想,亲手足之间,何以竟出言“愿得长相倚”?难道过去有了瓜葛不能相倚?有。“须完未了因”就大可玩味。联系到十多年前的夺产纠纷,这位伯兄也曾染指吧,或许陷得不深。如今都老大了,宽宏

12、大量的敬梓终于原谅了他,重新“相倚”。这“长相倚”便是“未了因”的转折和归宿。其弦外之音,结合两方身世,就不是无稽之谈,尽管诗语流露得曲折含蓄。这场争夺斗争,总是事出有因,还能有什么偶然和特殊的缘由?只能是吴敬梓具有双重身份所致。4、两个不同姓氏的舅氏,也透露了吴的双重身份。集中载有哭舅氏和过金舅氏五柳园旧居两首诗,均作于他三十三岁移家南京之后。极其显然,这两位舅氏是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冠以金姓,何故?我们认为,敬梓既为霖起嗣子,这哭舅氏中的舅氏,应是吴霖起夫人的嫡亲兄弟。为什么这样说呢?诗中说:“吾母多兄弟,惟舅友爱专。诸舅登仕籍,俱已谢尘缘。”而这位舅氏却“弱冠为诸生,六十犹屯遭。”寿长而举

13、业不利,一直住在乡间,给予敬梓关怀和照顾,恩谊较深。这是一个方面的信息。另外,集卷二还有一首古意诗,其中有“妾年十四五,自矜颜如花,一母兄命良媒,交口称柔嘉。”这“母兄”和“母”与哭舅氏诗中的“吾母多兄弟”的“母”和“兄”,显然为同一所指,虽然“兄”可能不是一个人,但均为“母”的亲兄弟。因为“命良媒”时,敬梓十四、五岁,母亡才经年,霖起还健在,即使敬梓为霖起嗣子,“命良媒”的“母兄”也只能是十三岁所丧母的亲兄、哭舅氏诗中的兄弟。南京五柳园旧居的“金舅氏”又是谁呢?可以断定,他决不是表舅,否则,“表”字绝不肯省去。集卷四千秋岁词,题下自注:“四月初一金其旋(集)表兄五十初度寄祝”可以为证。怀金舅

14、氏这首诗,一则说“易主亭台往事沉”,再则说“瘴雨蛮烟悲宦况”(自注:舅氏为广西修仁令),结语又说:“回思赌墅围棋日,寂寞羊昙泪满襟。”诗意感情深厚,一唱三叹,不能抑止。如非亲舅氏,如非蒙恩深厚,不可能流露如此热泪夺眶的情感波动。敬梓赋诗,往往惜墨如金,既珍重感情,更珍重人格。关于这方面,其好友李本宣序他的集,就作过真实而又深刻的记述:“本宣流寓金陵二十年,诗简唱和,积案盈箱,其中绝无敏轩(敬梓)之作。或疑其懒且傲,既见敏轩所存,大抵皆纪事言怀,登临吊古,述往思来,百端交集,苟无关系不作焉。”L可谓深得敬梓之心。据此,我们以为他的这两姓舅氏,都象是亲舅爷,再与他的身世一并来考察,就水到渠成地恰巧

15、出现两个父亲:一个是嗣父吴霖起,一个是生父吴雯延(仍依朱绪曾说)。这样,哭舅氏诗中的舅氏是对其嗣母而言,过金舅氏五柳园旧居诗中的金舅氏,则是对其生母而言,由于碍于封建道德和名分,他在行文时便在舅氏前冠以金姓,以示区别于后来的“母舅”。如此,这个间题便得到了解决,否则,又将何以说得通融呢?综上所述四点质疑,不难看出,如果认定吴霖起为吴敬梓生身的父亲,确实不能令我们从他家世的迷宫中豁然走出来;如果把吴霖起看作吴敬梓的嗣父,他另有生身的父亲,则一切均迎刃而解。很显然,我们列举的四点质疑,不可能处处都是偶然、事事都是例外吧!二、吴奥延是吴敬梓生父的可盆性迄今为止,在已经发掘的史料中,直接记载吴敬梓的父亲的名字,是朱绪曾书出的“父雯延”,而透过吴敬梓的移家赋及全椒县志和亲友赠诗等的考证,其父又为吴霖起。吴雯延、吴霖起是全椒吴族中的两个人。通过以上质疑,我们承认吴霖起是吴敬梓的父亲,但却排除了吴霖起是吴敬梓生父的可能性,那么,朱绪曾书出的吴雯延是吴敬梓的生父就有了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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