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安全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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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 全 知 识 讲 座讲 座 提 纲一、幼儿园安全面临的挑战(一)不再安全的幼儿园(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漏洞二、幼儿园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一)客观原因造成的幼儿安全事故(二)幼儿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三、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一)幼儿园安全事故归责的法律依据(二)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确定的原则(三)幼儿园事故的归责问题四、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防范五、幼儿的主要法律权利一、幼儿园安全面临的挑战(一)不再安全的幼儿园2010年3月至8月,我国陆续发生了若干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一男子,杀死9名、重伤4名小学生,制造南平惨案。4月12日16:30左右,广西一小学门前约400

2、米处发生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受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幼儿和一对中年夫妇。4月28日下午,广东省雷州市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16名学生和1名教师受伤。据雷州市公安机关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系一小学教师。4月29日上午9:40左右,江苏泰兴市一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1人。4月30日7:40左右,山东潍坊一男子闯入某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5月12日8是左右,陕西省一幼儿园发生凶杀案,犯罪嫌疑人持菜刀闯入幼儿园砍杀,致使9名师生死亡。8月3日下午4是左右,山东省淄博市一幼儿园一名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持

3、刀疯狂砍杀教师和幼儿,致使5名师生死亡,12名幼儿受伤。两名幼童殒命校车2011年9月13日7时许,4岁的彭一唯和陈倩被家人送上了荆州紫荆花幼儿园的校车,开车的是幼儿园的司机何正坤,车上还有跟车老师谭祖红。8时30分左右,校车开到幼儿园门口,跟车老师把车上的孩子分别交给各个班的老师。但谁都没注意到,彭一唯和陈倩还在校车里。直到下午4时,幼儿园放学,孩子们在车门口排队等司机开门上车。何正坤一开车门,就看到两个孩子倒在车内,且已经停止呼吸。何正坤大喊:“不好了,车内有两个孩子出事了!”幼儿园立即慌作一团,慌乱中,有人拨通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两个孩子被送到离幼儿园最近的荆州市中心医院,医生检查后宣

4、布:孩子已经死亡多时。2011年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在接到幼儿后,行驶至该镇西街道班门口时,与一辆陕西籍大翻斗运煤车相撞。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事故共造成21人遇难,18人重伤,26人轻伤。遇难者中,包括司机和女教师两名成人,其他死伤者均为幼儿。(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漏洞1、因噎废食的安全管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给幼儿园的领导和教师带来很大的压力,在工作中往往胆战心惊、如履薄冰,甚至因噎废食,取消了一些必要的教育活动。如,取消室外活动,拆除活动场地上的游乐设施,这些措施使得幼儿在园期间得不到必要的身体锻炼,失去了活动和游戏的机会。在以上做法的影响下,

5、我们的幼儿不仅缺乏对自然界的接触和对社会的了解,更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长发育和性格养成,不让孩子搞活动,孩子不活动就不能有协调能力的培养,孩子就更容易出安全事故。2、相对匮乏的安全知识我们幼儿园制订了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预案中的应急步骤是怎样的,老师们一定不清楚;带领幼儿紧急避险的方法你了解吗?食堂炊事员指导食品留洋等卫生制度吗?保育人员清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吗?这些极为常见的现象反映了目前幼儿园中教职工的安全知识极为匮乏,而这些知识的匮乏往往是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3、混乱不清的安全责任就是对幼儿园事故的法律责任缺乏必要的了解。4、麻痹大意的安全意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所以

6、我们在这项工作上容易产生懈怠的心理和心存侥幸的观念。大量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提醒我们,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因为有关人员一时的麻痹大意。二、幼儿园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什么是幼儿园事故?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园组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园接受或参加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发生的人身伤害。(一)客观原因造成的幼儿安全事故1、校外人员入侵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有些是校外人员抓住幼儿园门卫管理不严、有漏洞的间隙,或校外人员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对幼儿实施侵害

7、,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还有的是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据统计,因外来的侵害造成幼儿被冒领接走、绑架、伤害等事故,占据幼儿伤害事故总量的首位。2、因幼儿园看管不严造成的幼儿走失事件。幼儿走失属幼儿园严重安全事故,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到看管职责所致的事故。此类事故在幼儿园安全事故中占重要比例。3、由教学设施使用所致的安全事故。幼儿园玩具,如滑梯、攀登架、蹦蹦床、秋千等,如果这些玩具存在安全隐患,或没得到及时维修,幼儿在玩耍时就会受伤,甚至造成安全事故。此外,幼儿园园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也是容易出事故的地方。4、因教职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因教职

8、工精神、矛盾纠纷等原因迁怒幼儿,对幼儿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伤害手段对幼儿实施伤害,造成幼儿身体损害,致使幼儿受伤的安全事故也不容忽视。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5、自然灾害等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因发生地震、雷击、洪水、大雪等自然灾害,造成校舍倒塌幼儿受伤的安全事故。(二)幼儿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1、幼儿自伤安全事故。比如,幼儿吃饭时,边吃边玩,不好好使用筷子,容易导致筷子戳到喉咙;一些幼儿看到教师和家长用水果刀削苹果,会模仿大人的行为,往往被水果刀伤到手;幼儿在课间游戏时,因做体育动作而受伤;幼儿误食、误服不该用的药物、

9、小物件造成受伤;玩玩具时受伤等。这些都属于自伤行为。2、幼儿他伤造成的安全事故。幼儿活泼好动,喜欢群体性活动,这是幼儿活动的特殊性。当幼儿集体做游戏、玩耍时,因为自控能力差,往往发生互相碰撞,致使幼儿受伤。这种意外受伤具有普遍性,发生的比例较大。如教师组织幼儿在操场上投掷飞碟时,飞碟碰到幼儿的眼睛,致使幼儿受伤;一些幼儿在相互玩耍追逐奔跑过程中,因推搡导致幼儿受伤;上、下楼梯时,因拥挤发生的伤害事故等,都属于他伤事故。三、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一)幼儿园安全事故归责的法律依据目前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10、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幼儿园对幼儿负有三项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保护责任。(二)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确定的原则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依据过错推责原则进行确定,即按照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所占的原因比例进行认定,如果幼儿园管理原因是幼儿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则幼儿园负主要责任,如占很小比例或无关系,则幼儿园承担较小责任或不承担责任。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幼儿园及教职工是否有过错,是否负有过错责任,要看幼儿园是否妥当地履行了教育、保护、管理的职责,并是否与导致幼儿伤害的事实有关。幼儿人身事故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1

11、、 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 “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故意:明知,希望或放任。过失: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因过于自信以为可以避免。2、过错推定主要依据是侵权责任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

12、责任。”(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三)幼儿园事故的归责问

13、题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以下原因造成的幼儿安全事故,应由幼儿园负责:1、幼儿园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幼儿园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幼儿园向幼儿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幼儿园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

14、采取必要措施的;6、幼儿园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功或者其他活动;7、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幼儿在园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幼儿园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0、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幼儿的职责期间,发现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1、对幼儿擅自离校等与幼儿人身安全直

15、接相关的信息,幼儿园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导致幼儿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2、幼儿园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幼儿园无过错不需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况:1.自行来园及离园途中发生的事故;2.静园后、假期和节假日等非幼儿园工作时间,幼儿自行来园或滞留在幼儿园的;3.家长和外来者在园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四、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防范(一)预防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经常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预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二)加强教师的责任心,不要心存侥幸;不允许出现监管真空。(三)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及时救治。五、幼儿的主要法律权利(一)幼儿的受教育权(二)幼儿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三)幼儿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四)幼儿的身体健康权(五)幼儿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六)幼儿合法财产权的保护案例1:幼儿楼梯间打闹导致其他幼儿受伤案例描述:晨晨是某幼儿园幼儿,是比较听话的幼儿,从不让父母和教师操。2008年6月的某一天,有两名幼儿张某和李某在幼儿园的走廊上打闹,上课铃响时两人一起向教室跑去。上楼的时候,张某和李某相互推拉,张某用力推了李某一把,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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