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金”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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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字体:【大 中 小】 现将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成本利润率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第(三)项“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规定,我省核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成本利润率由各市地方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税目(行业),在5%至30%的幅度内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诚意金”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诚意金、订金、看房费等费用以及销售购

2、房卡、选房卡、VIP卡等取得的款项,均属于预收性质的款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预收房款相同,为收到款项的当天。 三、关于部分代理业务计税营业额的确定问题 (一)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纳税人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以下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据此申报缴纳营业税。 1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保险费、港杂费、报关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仓储费、装卸费等发生在运输标的物上的费用以及经各市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费用。 2将其货代业务再委托其他货代纳税人代理所支付的费用。 (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纳税人,由总机构向各保险公司统一收取代理服务费,并统一开具发票的,总机构以其向各保险公司统一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减除拨付给各分支机构代理服务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据此申报缴纳营业税。各分支机构以取得的由上级机构下拨的代理服务费为计税营业额,据此申报缴纳营业税。 (三)从事会议代理业务的纳税人,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组织会议代付的交通、住宿、餐饮、会议场地、代购会议用品及制作会议材料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据此申报缴纳营业税。 (四)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纳税人代售飞机票及保险,以其取得的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据此申报缴纳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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