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8406355 上传时间:2017-09-2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工业危险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物(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1工 业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标 及 抽 查 表检 查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联系电话: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 “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

2、.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2 -达 标 情 况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第三十条)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责任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现场核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3、,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现场核查。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三、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 6.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

4、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3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达 标 情 况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7.*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中一并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四、申报登记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8.申 报 事 项 有 重 大 改 变 的 , 应 当 及 时 申 报

5、。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核查相关证明材料五、源头分类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八条)9.*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特 性 分 类 进 行 收 集 、 贮存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现场核查。10.*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查看批准的转移计划,并询问环保部门。1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按 照 实 际 转 移 的 危 险 废 物, 如 实 填 写 危 险 废 物 转

6、 移联 单 。现场查看联单,并结合环评文件、台帐记录等材料进行核对。六、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九条)12.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当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现场查看联单,可与申报登记数据核对。- 4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达 标 情 况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13.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与申报登记数据及其证明材料,以及转移联单等进行核对。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14.有与危险废物经

7、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核查合同有效性及废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5.制 定 了 意 外 事 故 的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预 案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要求或有专门应急预案)。查看应急预案。16.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询 问 当 地 环 保 部 门。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17.*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上 年 度 组 织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 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九、贮存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8、1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 5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达 标 情 况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19.*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现场核查。20.*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危 险 废 物 贮 存 不 超 过 一 年 ;超

9、 过 一 年 的 经 环 保 部 门 批 准。现 场 查 看 相 关 危 险废 物 识 别 标 志 ( 应当 填 写 日 期 ) 。21.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22.未 将 危 险 废 物 混 入 非 危 险 废 物 中 贮 存。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九、贮存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23.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现场查看台账,并与贮存情况核对。十、利用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24.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查

10、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 6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达 标 情 况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25.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 查看台账记录。十、处置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 26.*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监测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者为达标。监测频次不符合要求,有当年环境监测报告(年初检查的,有上年度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者为基本达标。其余为不达标。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求,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测报告

11、。27.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材料。28.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查看台账记录,并与处置情况核对。十一、处置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五十五条)29.*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测报告。- 7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达 标 情 况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十二

12、、业务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第(五)条)3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指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合 计 综合评估: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综合评估标准:1.满分为60分。50分以上为达标;40-49分为基本达标;40分以下为不达标。2.第13条、14条为否决项;即该项不达标,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3.考核年度内每次环境污染事故扣除10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