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

上传人:suns****4568 文档编号:83646409 上传时间:2019-02-28 格式:PPT 页数:43 大小:25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 券发行人业务培训(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证券发行人业务培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登记部,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内容提要,一、股份发行登记 二、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登记 三、证券发行人查询 四、代理发放股票权益业务 五、限售流通股上市业务 六、PROP论坛,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股份发行登记:概述,证券发行人在完成股份发行(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等)后,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证券发行人在取得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或者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后,到交易所办理上市业务。 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以下称网上发行)的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传送的认购结果视为证券发行人向

2、本公司提供的初始登记申请材料之一,本公司根据网上发行认购结果,将证券登记到持有人名下;通过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以下称网下发行)的证券,本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或交易所提供的网下发行证券数据及相关申请材料办理证券登记。,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股份发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1.证券(变更)登记表 2.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的文件 3.承销协议 4.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发行人全部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包括非货币资产所有权已转移至证券发行人处的证明文件); 5.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指定联络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

3、次公开发行时提供);,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股份发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6.对通过网下发行方式发行的股票,证券发行人需提供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清单及电子数据,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号码、证券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如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有限售条件,证券发行人还需申报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限以及证券持有人的类别; 7.存在公开发行前国有股东持股情况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情况的,还需提供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外国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

4、前即持有股份,发行人需出具关于外国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证明;,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8.申报国有股东、外国投资者(含外国战略投资者,下同)持股情况的,发行人需提供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 9.对股份涉及司法冻结或质押的情况,证券发行人可在核对司法协助执行、质押登记相关原始材料后,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制关于协助办理股份质押登记、司法冻结的申请和承诺,向本公司移交司法、质押冻结历史数据; 10.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股份发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在管理部门批准其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即可以签署以下协议:证券

5、登记及服务协议、代理发放股票基金红利协议、PROP用户开通(或更名)申请书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协议(若发行人实施网下电子化发行的,还需签署证券登记及服务补充协议) 。在取得上述协议后请及时签订并将原件送交本公司。证券发行人在办理增发或配股登记时,若事前已经签订上述协议则不需再签订; 证券发行人在办理发行工作的同时即可向本公司提交股份发行登记申请材料; 如有质押、冻结情况,本公司根据发行人申请办理相关质押、冻结手续; 完成登记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公司向证券发行人提供登记证明材料及前十大持有人名册;同时本公司向发行人出具PROP安装通知,发行人及时办理PROP安装事宜。,一、股份发行登记:办理

6、流程,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股份发行登记:收费标准,截至目前,按所登记的股份面值收取,5亿股(含)以下的费率为1,超过5亿股的部分,费率为 0.1,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部分予以免收。 证券登记费可以通过当场缴纳现金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申请人应在股份登记前将证券登记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银行汇款账户见公司网页:业务规则上海市场其他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结算银行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帐户一览表(2008-12-18),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股份发行登记:注意事项,申报国有股东、外国投资者

7、持股情况的,证券发行人需提供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和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保证相关批准文件中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中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与拟登记股东账户在登记系统内的名称及拟登记数量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完成登记。 除证券变更登记表、网下托管股东名册、授权书需要原件外,其他文件可以是加盖股份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由于有些文件需要现场盖章确认,建议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带上股份公司公章或经授权的董事会公章,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登记,初始发行登记时,对于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或发行人未联系到股东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况,可按照专户登记方式处理:由发行人提

8、交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并进行股份登记的申请,并开设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将未明确持有人的股份登记到专用账户中。由发行人办理上述股份的持有人确认工作后提交补登记申请,将上述股份从专用账户过户到经发行人确认的实际持有人证券账户内。待专用账户内所有股份完成补登记后,注销专用账户。,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申请表; 证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清单:一次登记记录数10个以上的需按规定格式制作电子数据(具体格式要求参见股份发行登记的数据库结构),并在登记公司打印的书面清单上加盖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申报国有股东、外国投资者持股情况的,证券发行人需提供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和相关有权

9、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外国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即持有股份,发行人需出具关于外国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证明。,二、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登记 :所需材料,1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登记 :注意事项,申报的股份登记数量应为持有人截止申报日实际应持有的股份数量(即申报登记数量=原始数量+期间发生送股数量+期间实际配股数量)。 如该股份存在质押登记、司法冻结情况,则相关当事人在完成登记后需立即到本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质押登记、司法冻结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相关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申报国有股东、外国投资者持股情况的,证券发行人需提

10、供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和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保证相关批准文件中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中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与拟登记股东账户在登记系统内的名称及拟登记数量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完成登记。,1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PROP终端查询 已经安装prop综合业务终端系统的发行人,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持有人名册预约查询,股本结构实时查询,持有户数实时查询,股份冻结实时查询,股东营业部分布情况、非流通股非交易过户记录实时查询等,系统受理查询申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8:00-17:00,从prop综合业务终端系统下载查询结果没有时间限制。 前台查询

11、对于尚未安装prop综合业务终端的发行人查询持有人名册,或者发行人希望获得PROP系统以外的其他查询服务,前台查询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00-11:30、13:00-15:00。,1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持有人名册查询 高管人员及关联方持股及交易情况查询 大股东持股及冻结情况查询 股本结构确认查询 收费标准及发票事宜 注意事项,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持有人名册,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查询持有人名册,都是采用预约方式进行,一般是当天申请,下一个工作日发送查询结果。 发行人前台查询持有人名册,应向中国结

12、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证券发行人查询申请书,申请书上须加盖发行人公章。可以先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申请,同时将原件寄出。,1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高管及关联方持股交易情况,证券发行人查询申请书,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企业名单,每页加盖发行人公章。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企业名单的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一般为*.xls、*.doc文件,可直接发送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业务经办人员电子信箱或提交数据磁盘)。,1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大股东持股及冻结情况查询,证券发行人查询申请书原件,加盖发行人公章。 证券持有证明查询申请附表

13、原件,加盖发行人公章。,1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股本结构确认查询,因送股(转增股)、债转股等原因引起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发行人可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对证券登记数据。 发行人申请核对证券登记数据,应最迟于核对数据基准日的下一交易日14:00前,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规定格式的证券登记协助查询确认函。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对确认函上数据与其所登记数据一致的,出具发行人证券登记查询证明。 因送股(转增股)申请股本数据核对的,免收查询费。,1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收费标准,2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

14、、证券发行人查询:收费标准,2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发票事宜,PROP年费每年1000元 查询费用以提前付款的方式支付,即上市公司在查询前应事先将相应的查询费用汇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工行上海分行)并在汇款单的用途一栏注明公司证券代码及用途(查询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付款金额在系统中为每一上市公司建立专户,记录该上市公司到帐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上市公司可通过PROP查询资金变动记录及资金余额。 收到查询费后,即开具并邮寄发票。,2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注意事项,历史的S1名册可以申请

15、补发,而且是免费的。 在前N名持有人名册中,系统自动将全称和证件代码一致的持有人持有记录进行合并;在全体持有人名册中不作合并。 正确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原因、日期、加盖股份公司公章、经办人员签字、核对股东证券帐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保证PROP帐户内有一定的余额,以免延误预约查询及手工查询。 如果股东人数较多,应该用Foxpro程序打开股东名册,若使用Excel则可能导致数据缺失。,2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三、证券发行人查询:注意事项,查询费专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及账号请登陆:业务规则上海市场其他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16、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结算银行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帐户一览表(2008-12-18) 各上市公司汇款时请写明:“XXXX公司(代码XXXXXX)查询费”,其中证券代码“XXXXXX”及“查询费”字样必须注明,上市公司在汇款时须向付款银行特别说明,以避免付款银行遗漏证券代码及“查询费”字样造成入账延误。,2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四、权益业务,权益申请方式 送股、转增业务 代发红利业务 注意事项,2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般情况下,应通过PROP权益电子化系统申报 系统申报后,只需要传真股东大会决议或公告即可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 电子申请功能操作指引 特殊情形下,可通过传真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已签订的不需再提交) 2、送股(转增股本)登记申请表、 委托发放现金红利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大会决议或公告并加盖公司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