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第六章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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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税,第六章,2,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第二节 资源税计算申报,3,内容提要,一、税收的含义与特征 二、税收要素 三、税收分类 四、税收制度 五、我国税制沿革 六、中国现行税制体系,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一、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的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依据国务院令第605号,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依据财政部令第66号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二、特点 (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受益税性质(是资源的有偿分配

2、) (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5,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三、征税范围 (一)原油(17%)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13%) 是指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17%),(煤炭制品为13%)。 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6,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17%) 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矿泉水?)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17%) 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石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六)有色金属矿

3、原矿(17%) (七)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17%),(食用盐为13%)。 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7,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四、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8,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五、税率 (一)从价计征:原油与天然气; (二)从量计征:其他应税产品。,9,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4、,表61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旧表2011.11.1之前),注:财税20075号,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财税200891号,自2008年10月1日起,调整硅藻土、玉石等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硅藻土、玉石每吨20元,磷矿石每吨15元,膨润土、沸石、珍珠岩每吨10元。,10,表62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新表2011.11.1之后),附件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xls,11,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一、资源税的计算 (一)一般规定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

5、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12,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一、资源税的计算 (一)一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13,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一)一般规定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视

6、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14,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一、资源税的计算 (一)一般规定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7、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15,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一、资源税的计算 (二)计税依据 1.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销售额或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凡自产自用的,均以同类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对纳税人以未税液体盐连续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计算纳税。 4.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矿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16,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一、资源税的计算 (三)应纳

8、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17,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二、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或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计算申报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18,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1 某矿务局10月开采原煤16万吨,其中对外直接销售10万吨,用于连续加工洗煤、选煤2万吨

9、,用于矿区发电1万吨,支援本省受灾县0.5万吨,矿区生活用煤0.5万吨,还有2万吨待销。 要求:计算该矿务局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原煤单位税额为2.5元/吨),19,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2-1某东部地区油田2011年10月份生产原油30万吨,其中20万吨用于外销,销售额160000万元,5万吨移送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1万吨用于加热和修井,还有4万吨待销售。另外在采油过程中还同时回收天然气4千万立方米对外销售,销售额6000万元。 计算该油田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原油单位税额为8元/吨,天然气单位税额为12元/千立方米)。 原油的资源税258200(万元) 天然气的资源税=41248(万元

10、),20,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2-2某东部地区油田2011年11月份生产原油30万吨,其中20万吨用于外销,销售额160000万元,5万吨移送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1万吨用于加热和修井,还有4万吨待销售。另外在采油过程中还同时回收天然气4千万立方米对外销售,销售额6000万元。 计算该油田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原油的税率为5%,天然气的税率为5%)。 原油的资源税(20+5)160000/205%10000(万元) 天然气的资源税=60005%300(万元),21,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3 某煤矿2011年3月开采原煤400万吨,销售240万吨;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39万吨

11、,销售选煤30万吨,选煤综合回收率30%,资源税单位税额5元吨。该煤矿2011年3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应缴税数量。 资源税(240300.3)51700(万元),22,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4 某铜矿山2011年11月销售铜矿石原2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适用的税额为1.2元吨,则应纳资源税( )万元。 【解析】 (1)外销铜矿应纳资源税:200001.2=24000(元) (2)移送使用铜矿应纳资源税:400020%1.2=2400

12、0(元) (3)合计应纳资源税=48000元,23,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5某盐场某月用自产液体盐400万吨加工成固体盐80万吨,其中70万吨在当月已销售出去,另外10万吨尚待销售;用外购已税液体盐100万吨加工成固体盐40万吨,当月全部实现对外销售;此外,该盐场还对外销售自产液体盐200万吨。 已知该盐场液体盐适用的单位税额为3元/吨,固体盐适用的单位税额为25元/吨。外购液体盐适用的单位税额为3元/吨。计算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24,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三、资源税与增值税关系 (一)征税范围不同 (二)计税方法不同 (三)征税环节不同 (四)与价格关系不同 【例6】某铜矿开采

13、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铜矿石资源税单位税额为1.2元吨。将开采的未税铜矿石2000吨加工成铜锭,本月将加工的铜锭的20%对外投资,承担投资风险;80%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l72.8万元。请计算资源税和增值税。 资源税20001.22400(元) 增值税172.8080%17%36.72(万元),25,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四、资源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具体为: 1.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

14、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6,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四、资源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27,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四、资源税的申报与缴纳 (三)纳税地点 一般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扣缴义务

15、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的纳税人,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每个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销售量、单位销售价格及适用税率计算划拨。,28,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申报,【例7】某铜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1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铜矿石5000吨,不含税单价40元吨,合同规定分两个月等额收回货款,11月份实际收到货款60 000元;当地铜矿资源税1.5元/吨。计算该企业11月份的资源税和增值税。 【解析】 资源税500050%1.53750(元) 增值税500050%4017%17000(元),29,阅读资料,1.附件三部门解读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doc 2.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doc 3.附件新旧资源税税目对比表.doc 4.附件资源税从价计征将施行 地方财政或年增收数百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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