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地产 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功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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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征管系统1.1.1 税款征收1.1.1.1 税务登记1.1.1.1.1 注销税务登记 如果存在未注销的建筑业和房地产项目登记则不允许注销税务登记。1.1.1.2 项目登记1.1.1.2.1 建筑业项目登记项目登记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建筑业工程项目从开工登记到项目注销的各个环节实行适时监控的行为。具体包括项目开工登记、项目变更登记、项目停缓建登记、项目复工登记、项目注销登记五部分。纳税人承包的单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为登记项目,必须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项目登记,总包人负责办理分包人的项目登记。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达不到项目登记标准但已办理税务登记或税务登录的为“零星项

2、目”,未办理税务登记或税务登录的为“临时项目”。“零星项目”和“临时项目”不用办理项目登记。1.1.1.2.1.1 项目开工登记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建筑业特点,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营业税和采取定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以建筑业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的管理制度;各地税务机关除要求各建筑业纳税人按时到相应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外,还要求纳税人在建筑合同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到相应税务机关如实办理建筑工程项目登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凡承揽的建筑工程达到税务机关规定的项目登记标准的,在进行纳税申报时要按项目分别填报;凡承揽的建筑工程达不到税务机关规定的项目登记标准的,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可

3、将这些工程合并按“零星工程”填报。本部分为税务登记人员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录入的功能。1.1.1.2.1.2 分包项目开工登记需要登记的工程项目存在分包情况时,总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相应税务机关如实办理建筑工程分包项目登记。此模块适用于总包人在办理项目登记时就实行分包的情况,也适用于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分包的情况。1.1.1.2.1.3 项目变更登记已经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登记的工程项目,其主要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自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其项目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内容变更。1.1.1.2.1.4 项目停缓建登记已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登记的工程项目,由于某种客观原因停工,纳

4、税人在项目已经停工1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缓建登记。1.1.1.2.1.5 项目复工登记已经办理了项目停缓建登记的工程项目,在该项目复工10日后,纳税人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复工登记。1.1.1.2.1.6 项目注销登记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在该项目完工之日起30日内,纳税人向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项目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1.1.2.1.7 零星工程项目登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凡承揽的建筑工程达不到税务机关规定的项目登记标准的,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可将这些工程合并按“零星工程”填报。本部分为税务登记人员提供建筑工程零星项目登记录入的功能。1.1.1.2.2 房地产业

5、项目登记1.1.1.2.2.1 项目立项登记纳税人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立项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本部分完成税务登记人员对其进行录入的操作。1.1.1.2.2.2 项目变更登记已经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主要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对外捐赠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偿债务时,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项目变更登记。1.1.1.2.2.3 项目注销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注销是指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全部签订销售协议、交付购买人使用,并结清所有涉税事项注销项目登记的行为。1

6、.1.1.2.3 外采信息1.1.1.2.3.1 建筑业信息采集 本模块主要实现的是录入并且保存各级税务机关的工程信息采集人员按月采集到的建筑工程信息。1.1.1.2.3.2 房地产业信息采集 本模块主要实现的是录入并且保存各级税务机关的信息采集人员按月采集到的房地产开发信息。1.1.1.2.3.3 修改采集信息 对录入的建筑业、房地产也采集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1.1.1.2.3.4 查询采集信息 对录入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采集信息”进行查询。1.1.1.3 咨询服务1.1.1.3.1 受理认定类文书1.1.1.3.1.1 录入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是指纳税人向税务

7、机关提出自开发票申请,经税务机关逐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自开发票资格的一项工作。自开票资格的审批权在县级税务机关。1.1.1.3.1.2 录入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自开发票申请,经税务机关逐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自开发票资格的一项工作。自开票资格的审批权在县级税务机关。1.1.1.3.1.3 录入普通标准住房审核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建造销售普通标准住房的,在取得预售房许可证30日内,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认定。1.1.1.3.2 受理核定类文书1.1.1.3.2.1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个人所得税增加定征收率

8、征收方式。1.1.1.3.3 受理征管类文书1.1.1.3.3.1 录入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用于纳税人需要变更建筑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限购数量时,根据纳税人填写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录入后生成文书并进入审批流程。1.1.1.3.3.2 录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审批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或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请。1.1.1.4 征收税款1.1.1.4.1 受理申报1.1.1.4.1.1 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申报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预缴

9、)时使用。1.1.1.4.1.2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实行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在(月)季度按照项目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修改征管申报表,增加附表建筑业、房地产业分项目收入明细表1.1.1.4.1.2.1 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营业税申报事项报告表我省建安企业到省外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向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同时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1.1.1.4.1.3 个体工商户月份申报表增加征收率栏目,征收率自动提取。增加附表建筑业、房地产业分项目收入明细表1.1.1.4.1.4 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

10、报表增加征收率栏目,征收率自动提取。增加附表建筑业、房地产业分项目收入明细表1.1.1.4.1.5 建筑业、房地产业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明细表 填报建筑业房地产分项目收入情况。1.1.1.4.1.6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1.1.1.4.1.7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纳税人申报土地增值税时使用。1.1.1.4.1.8 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纳税申报表本表适用于所有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实行简易申报方式以外的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时使用。1.1.1.4.1.8.1 建设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建

11、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纳税申报表的附表。1.1.1.5 发票发售1.1.1.5.1 发票领购卡管理用于实现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发票领购卡管理的工作。1.1.1.5.1.1 制发发票领购卡纳税人新申请发票领购卡,待领购发票申请审批表(应该为自开票资格认定表)终审同意后在此模块进行制发发票领购卡的操作。纳税人发票领购卡丢失、损毁后补发,制发新发票领购卡同时写入纳税人的历史购票信息。纳税人变更购票种类、购票方式或变更发票管理人员的,将变更信息写入发票领购卡。1.1.1.5.2 税控加密锁管理1.1.1.5.2.1 税控加密锁初始化发票发售人员制发发票领购卡后,对纳税人自己购入的税控加密锁进行初始化。1.1.1

12、.5.2.2 税控加密锁信息变更当项目登记信息或者未开具空白发票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对税控加密锁中信息进行变更,在此模块体现。1.1.1.5.3 发售发票本章包括税控装置验票、验票错误处理、售票、填制发票作废及开具负数发票审批表四个模块,主要实现发售发票的功能。1.1.1.5.3.1 验票比对(1)本模块屏蔽掉货运、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自开票,使不能处理这三种自开票。(2)异常处理:系统自动生成发票比对异常转办单可打印,发送税务管理岗。1.1.1.5.3.2 税控装置验票本模块适用于使用税控装置验票的纳税人。对纳税人所开具发票的详细情况进行验证,并对有违章行为的纳税人进行处理。1.1.1.5.3

13、.3 验票错误处理修改征管功能:将“货运、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自开票”屏蔽掉,这三种自开票不做此处理。1.1.1.5.3.4 售票修改征管功能:如果所售发票中有自开票,对其售票时给出提示,插入加密锁,将售票信息写入加密锁中。1.1.1.5.3.5 填制发票作废及开具负数发票审批表自开票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负数发票的,在此模块提出开具负数发票申请,审批同意后通过自开票软件开具负数发票。其中,只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发票能开具负数发票。1.1.1.6 代开发票1.1.1.6.1 代开发票本章包括代开发票开具、代开发票作废、开具负数发票三个模块。1.1.1.6.1.1 代开发票开具当纳税

14、人要求税务机关人员为其代开发票时,税务人员可在此模块进行发票代开的操作。1.1.1.6.1.2 开具发票作废代开发票作废按照“作废退税”、“作废重开”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对于申请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退税的,进行作废退税处理。对于代开发票人员打印发票时,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发票实物损毁的;或者纳税人开票信息有误的,进行作废重开处理。1.1.1.6.1.3 开具负数发票当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负数发票时,在此模块进行操作。分三种情况:“新版发票开具负数发票”,“旧版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确权后面积减少开具负数发票”。其中,只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发票能代开开具负数发票。1.1.1.6.1

15、.4 填制发票作废及开具负数发票审批表发票代开人员因代开发票开具错误、打印卡纸等原因需要作废已代开发票的;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负数发票的,在此模块操作。分三种情况:“新版发票开具负数发票”,“旧版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确权后面积减少开具负数发票(大额)”。其中,只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发票能填制该审批表。1.1.1.6.1.5 填制零星(临时)项目金额审批表对于建筑安装业的零星项目(或未登记户代开开具建筑业或房地产发票)的,代开发票模块录入金额大于50万时,将要求填制零星(临时)项目金额审批表,终审后可申请开具发票。一次审批对应一次开票。1.1.2 税务管理1.1.2.1 纳税辅导1.1.2.1.1 项目辅导1.1.2.1.1.1 建筑业项目辅导 项目纳税辅导是指根据纳税人的项目登记信息,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定其应缴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税率、需报送的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附送资料等内容,辅导其正确计算、申报、缴纳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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