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防食物中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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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防食物中毒措施1.严把资质关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2.严把采购关采购食品、食品原料要到诚信度高、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的食品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并索证索票,登记台帐;禁止采购有毒有害、污秽不洁、价低质次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采购、使用、存放亚硝酸盐。3.严把加工关热处理食品应煮熟煮透,鲜扁豆类蔬菜要热墩彻底,消除豆腥味;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要生熟标识清楚,不得混用;不具备条件的工地食堂不得加工凉拌菜或海产品;严格落实餐具和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制度。4.严把个人卫生关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工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操作前洗手消毒;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及时就诊,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5.严把饮水关饮水卫生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设置饮用水供水防护设施,不饮用生水。6.严把环境卫生关。保持餐饮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健全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品加工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等。7.严把应急处理关建筑工地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分包单位需立即上报项目安全部,并及时组织救治,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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