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双流中学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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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法庭,“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指由学生扮演这些法庭参与人员,审判长和审判员听取案件事实和陈诉证据,在双方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应给予何种处罚。,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 辩论,当事人最后 陈述,宣判,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原告人、 原告律师公诉人,辩护人 被告人,证人,法庭参与人员,审判长,审判员,证人,郭蒙娜,刘雨杨,熊朔,双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组织本次审判,并作出案件裁决。,双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协助审判长。,双流县公安局民警,出庭作证。,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 辩论,当事人最后 陈述

2、,宣判,出 示 证 据,一 、法庭传警察证人出庭作证。,警察证人证言:被告人13岁时在某中学读初二,曾因为旷课、打架斗殴、进入网吧、在学校吸烟和偷窃同学财物,被学校记大过处分一次,留校察看处分一次。,在学校内多次打架,盗窃老师和同学的巨额财物。在校外吸烟、赌博、聚众斗殴和吸食毒品。强行索要一名中学生的财物并对其进行殴打,法庭调查,学生活动一,分析骆某的行为,其中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哪些是严重不良行为?,高中时期,旷课,打架斗殴,进入网吧,吸烟,赌博,偷窃同学财物,多次聚众斗殴,多次参与赌博,吸食毒品,强行索要财物,殴打他人,多次盗窃财物,初中时期,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可能发展成严重

3、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 辩论,当事人最后 陈述,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李南洋,王瑞麟,骆昆,何子杰,男,汉族。,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16岁,男,双流某高中在校学生。,男,安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时起,我县某中学学生骆某逃课到花月中街某黑网吧上网玩游戏,下午16:03,骆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引起打架。打斗中骆某推了被害人一下,造成其身体失去平衡后摔倒,头部撞上网吧桌子的铁质桌角后倒地。被害人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国家

4、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原告方请求,公诉人请求:追究骆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判令被告人赔偿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64040元,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自辩与辩护人辩护,原告方请求,追究骆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01,判令被告人赔偿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64040元,01,02,被告方辩护,不能判定为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是犯罪,只是民事违法和行政

5、违法,,02,03,04,05,课堂小辩论,本案争议焦点,被告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违法责任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特点: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刑法 依法应受刑罚处罚,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承担刑罚以外的法律责任,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1、都是违法行为,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不同程度地损害国家和人 民的利益。 3、一般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发展成为犯罪,学生法官,骆某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不属于情节较轻?(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该判多少年? 要承担多少民事赔偿?,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 辩论,当事人最后 陈述,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 被告人骆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严重,考虑到是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赔偿原告方各项损失共计764040元。,宣布判决,骆某陈述.,最后陈述,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三省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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