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货款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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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货款的收付,第一节 支付工具 第二节 支付方式 第三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运用 第四节 出口收汇风险的防范,汇票(Bill of Exchange, Draft, Bill),一、定义 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汇票的必备内容: 1.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这些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命令;(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2.实际业务中,汇票上还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等内容

2、。若汇票上没有记载这些内容,该如何处理?,汇票的种类,一、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 1. 银行汇票 出票人是银行。国际结算中,银行汇票签发后,一般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指定的银行取款。出票行签发汇票后,必须将付款通知书寄给国外付款行,以便付款行在收款人持票取款时进行核对。银行汇票一般为光票,不随付货运单据。 2. 商业汇票 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工商企业、个人或银行。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由出口人开立,向国外进口人或银行收取货款时使用。商业汇票大都附有货运单据(即跟单汇票)。,汇票的种类,二、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 1.即期汇票 汇票付款日期栏中注明见票即付(at sig

3、ht )的汇票 2.远期汇票 规定于将来一个可以确定日期付款的汇票,该种汇票付款日期的填制方法主要有: (1)规定某一个特定日期付款 (2)付款人见票后若干天 (3)出票后若干天 (4)运输单据日后若干天,汇票的种类,三、远期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 1.商业承兑汇票 即由工商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之上的,其出票人也是工商企业或个人,如出口企业。 2.银行承兑汇票 即由银行承兑的远期商业汇票。通常由出口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之上的,便于在金融市场上进行流通。 注意: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商业汇票,四、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为: 1.光

4、票 指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出票人可以是工商企业、个人或银行;付款人也可以是工商企业、个人或银行。 2.跟单汇票 指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国际贸易中,大多采用跟单汇票。,汇票的种类,汇票,1.出票,1.定义: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2.汇票的三种抬头(填写收款人名称的方式)。 3.说明: (1)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必然会被付款和/或承兑的责任。 (2)国际贸易中的商业汇票通常需签发一式二份,但只对其中的一份承兑或付款。,汇票,2. 提示和承兑,1 定义: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付款人看到汇票,即为见票。 2 提示的种类: (1)提

5、示承兑:远期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2)提示付款: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远期汇票的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付款的行为。 3.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汇票,3. 背书,1 定义:背书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它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 2 背书的履行手续:背书通常由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再加上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称,签章后把汇票交给受让人。其目的是将权利转让给受让人或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受让人行使。,汇票,拒付,一、拒付的种类: 1. 拒绝承兑 2. 拒绝付款 二、拒付

6、的表现形式: 1.付款人正式表示不付款或不承兑; 2.付款人或承兑人拒不见票、死亡、逃匿、 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停止业务 活动等情况。,追索,1.汇票被拒付时可以被追索的对象:承兑人、所有的前手(包括所有的背书人与出票人) 2.追索时应递交的证明:持票人应将拒付事实书面通知被追索人,并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或退票理由书。 3.说明:在实际业务中,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追索,他可以对其中一个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可向其他汇票债务人(承兑人或前手)进行追索。,小结:,13,结算方式,一、汇付: 预付货款 赊帐 二、托收 三、信用证 四、银行

7、保函 五、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14,一、汇付(Remittance),一、含义:指债务人或付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债权人或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指进口商通过银行汇款给出口商,是债务人主动付款的方式。 二、汇付的基本当事人: 1 汇款人 2 汇出行 3 汇入行 4 收款人,15,电汇,1.电汇指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收款人,汇入行,汇出行,2.优缺点。 优点:汇款迅速; 缺点:费用较高。,申请,电讯通知,付款,买卖合同,16,票汇,1.票汇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往来银

8、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或由汇款人自行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凭以收款的一种汇付方式。,汇款人,收款人,汇入行,汇出行,2.优缺点。 优点:费用最低; 缺点:汇款速度最慢。,申请,汇票,汇票,买卖合同,汇票,汇票,付款,17,二、托收(Collection),1.含义: 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开具汇票,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托收是逆汇。 2.托收的基本当事人: (1) 委托人 (2) 托收行 (3) 代收行 (4) 付款人,18,托收的种类及其业务程序,委托人,付款人,代收行,托收行,托收申请书,款 项,买卖合同,托收委托书,款 项

9、,提示付款,款 项,1.托收分为两大种类: 光票托收: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方式; 跟单托收: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2.光票托收的基本程序如下:,汇票 和,提示承兑,或 / 和,19,跟单托收根据代收行向付款人交单的条件不同,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付款交单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D/P at sight) 和

10、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fter sight)。,20,托收的种类及其业务程序,委托人,付款人,代收行,托收行,托收申请书,款 项,买卖合同,汇票、商业单据以及托收委托书,付 款,提示承兑(远期)、提示付款(即期)、,款 项,汇票、商业单据,交付全部单据,付款交单基本业务程序如右,21,托收的种类及其业务程序,承兑交单 (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全部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承兑交单只适用于远期汇

11、票的托收。其基本程序如下:,委托人,付款人,代收行,托收行,托收申请书,款 项,买卖合同,汇票到期时付款,提示承兑,款 项,汇票、商业单据,汇票、商业单据以及托收委托书,承 兑,交付商业单据,22,托收方式的性质和作用,1.性质: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银行只是委托人的代理,既不保证付款人必然付款的责任;也不审核货运单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买卖合同;当发生进口人拒绝付款赎单的情况后,除非事先取得托收银行指令并同意,代收银行也无代为提货、办理进口手续和存仓保管的义务。所以,托收方式和汇付方式一样,属商业信用,对出口人风险较大。 2.作用:托收方式,对进口商极为有利。进口商不需要预

12、垫资金,或仅需垫付较短时间的资金。如果采用D/A,进口人还有进一步运用出口人资金的机会,或者仅凭自身信用进行交易而无需购货资金。能起到调动进口人的经营积极性,提高交易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使出口人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23,托收统一规则(URC522),1.托收统一规则的主要内容。 2.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的解释,托收业务中银行必须按照指示收款,不能越权,否则自负风险和损失。除非托收指示中另有授权: 托收行对委托人之外的其他指示均不予理会 代收行对托收行之外的其他指示均不予理会 3. 托收业务中的银行对下列情况免责:(1)对在合理的谨慎下货款不能收回免责;(2)对货物免责;(3)若托收

13、过程中银行业务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对造成的损失免责;(4)对单据传递过程中丢失、延误及翻译差错免责;(5)对基本当事人之外的其他方的做法造成的损失免责;(6)对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以及法律效力等不负责。,24,使用托收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1、托收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应做好买方资信调查工作; 2、严格履行买卖合同; 3、出口中,应尽量使用CIF or CIP术语; 4、提单应尽量做成“空白抬头并经空白背书”形式; 5、对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慎用托收方式; 6、严格履行买卖合同; 7、注意托收的特殊商业惯例。,25,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根据UCP6

14、00规定: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26,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及使用程序,一.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 2.开证银行 3.受益人 二.信用证的使

15、用程序:,交单议付,通知L/C已开立,买卖合同,申请开证,开立L/C并委托通知,凭合格单据及L/C收款,通知付款赎单,受益人(出口商),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开证行(付款行),通知行(议付行),相符提示时议付,相符提示付款,相符提示付款,审核L/C合格后发货,27,信用证的特点,1.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L/C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保证付款文件,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付款保证,故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一份自足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 L/C根据买卖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 UCP600第四条a款规定: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

16、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A credit by its nature is a separate transaction from the sale or other contract on which it may be based. Banks are in no way concerned with or bound by such contract, even if any reference whatsoever to it is included in the credit )。,28,信用证的特点,3.信用证是单据交易: 开证行只审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与L/C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不问货物。 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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