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商标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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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法教案,第四编 商标权 第十八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第一节 商标及其功能 一、商标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1、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2、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3、商标的构成要素应具有显著性; 二、商标的沿革 二、商标的功能 1、来源区分功能;2、品质表示功能; 3、商品宣传功能;4、文化展示功能。,第二节商标的分类 一、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 区分依据:根据商标的结构或外观状态不同为标准 (一)视觉商标 1、平面商标(1)文字商标(2)图形商标(3)数字商标(4)字母商标(5)颜色商标(6)组合商标 2、立体商标 它是以产品的外形或产品的长、宽、高

2、三维标志为构成要素的商标。如酒瓶,饮料瓶、香水瓶等。 例子:可口可乐饮料瓶、麦当劳的金色拱门、派克金笔的专用笔托、米其林的轮胎、海尔兄弟、肯德基的桑德斯上校等,(二)听觉商标 目前只在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我国商标法不保护听觉商标。 (三)味觉商标:又称气味商标 目前只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 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区分标准: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 例子:“香格里拉”、“交通银行”、“麦当劳”、“肯德基”等标记,“南方”航空标记、“中国旅游”标记 1、1946年,美国兰哈姆法首次把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放在同等保护位置; 2、1958年,修订后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要求各

3、国保护服务商标; 3、我国在1993年修订的专利法中规定保护服务商标。,三、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区分标准:商标的使用者不同 (一)制造商标,又称生产商标 (二)销售商标,又称商业商标(如日本的“三越”商标) 销售商标是指商品销售者为了保证自己所销商品的质量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记。该种商标的使用者并不生产商品,而是将采购来的商品用上自已的商标,或采取定牌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然后,用销售商的商标统一出口或销售,以经销者的信誉担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使用该种商标一般以外贸企业居多。,四、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区分标准: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 我国商标法未对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作出规定,但在实务中已经有企

4、业注册了这两种商标。 (一)联合商标 1、概念 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若干个近似商标。首先注册的或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他商标为主商标的联合商标。,娃哈哈抢注“非常6+1”商标(图) 娃哈哈称这不是跟央视作对,目前央视方面没作出回应 2、特点 第一、联合商标不得分开转让; 第二、联合商标不受3年不使用规定之限; 第三、它的注册可起到积极的防卫作用; 第四、联合商标可起到商标储备作用。,(二)防御商标 1、概念与特点 是指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若干个不相同的商标。原来的商标为主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同一个商标为防御商标。海尔集团不

5、仅在电器商品上注册了“海尔”,在其他类别和服务类别上也注册了该商标。 第一、注册人一般为驰名商标的所有人; 第二、商标的构成要素一般应特别显著; 第三、防御商标的注册比较困难。,五、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区分标准:商标的功能不同(我国在2001年修订商标法时增加) (一)集体商标 如:浙江温州的鹿城眼镜“lucoa雷凯”、永嘉教玩具英文和图形商标、市服装协会的欧派中英文商标、市制笔协会的“WZWIN”英文商标和WZPEN图形商标 (二)证明商标(如“涪陵榨菜”) 1、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能够证明商标的产品质量; 3、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自己使用该商标; 4、证明商标的受让人有特殊要求。

6、,六、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 二、商标与邻近标志的联系与区别 (一)商标与商品名称 (二)商标与商号 商号是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构成的区别不同经营者的识别标志,也称字号。它是企业名称中的核心部分,或是企业名称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但一般不宜把商号与企业名称或厂商名称完全视为同一枞。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除商号外,还包括“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以及“组织形式”这两部分。此外,个体户、个人合伙也可起商号。 (三)商标与商品装潢 (四)商标与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名称是指生产、制造、加工具有一定质量特色的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有时也称为地理标志。,第二节 商标的种类 (一)根据商标的结构,可

7、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 1、文字商标。据估算,全世界的商标中,大约有80%是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3、组合商标。 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三、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四、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五、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六、等级商标和防卫商标 第四节 商标法概述 一、世界商标制度的产生 二、我国商标立法沿革,第二十三章 商标构成条件 第一节 标志的可视性 一、可视性的意义 二、平面商标 三、立体商标 四、颜色商标 第二节 标志的显著性 一、显著性的含义 二、固有显著性 (一)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标志 (二)固有显著性的程度 三、获得显著性 四、显著性的退化和消失,第三节 非冲突性 一、不得违反公序

8、良俗 二、不得与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一节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一、使用取得 二、注册取得 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一)含义 (二)该原则的正当性 二、自愿注册原则 三、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原则之一,它的目的在于保障申请人首次向公约某一成员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成员国中不致被他人抢先注册。,我国根据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1985年3月发布了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自1985年3月19日起开始受理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凡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国

9、民向巴黎公约任何一个成员国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其后又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可以要求优先权。,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 一、申请人 二、商标注册的文件 1、申请书1份 2、商标图样10份 3、商标黑白墨稿1份 4、有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要求 1、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 2、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件申请的原则 3、注册商标需要扩大使用范围的,即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应当另行申请注册。 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10、5、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四、申请方式 1、代理制 2、直接申请制 五、申请日的确定 我国实行先申请原则,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第四节 注册商标的审查与核准 一、形式审查 二、实质审查 三、初步审定和公告异议 四、核准注册 五、商标评审 基本步骤如下: 15日 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 驳回-复审 3个月 15日 初步审定并公告-异议及裁定-复审- 核准注册,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 第一节 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注册取得的原则,只有注册商标才能依法取得商标权,仅仅使用而未注册

11、的商标,使用人并没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排他性权利。因此,商标权的主体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客体是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的特征 1、客体是注册商标,作为商标的标志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即显著性。 2、注册商标受到的限制比较小。 3、期限的相对性。 4、与人身权的联系相对比较松散。,第二节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专用权 即权利人对其注册商标专有使用的权利。它是商标权的核心。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因此,专用权中的使用范围是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 二、禁止权 三、许可权 四、转让权,第三节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 一、保护未注册商

12、标的必要性 二、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条件 (一)驰名商标 (二)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三、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一)禁止注册和使用 (二)先使用权 (三)未注册商标的其他法律保护,第四节 商标权的续展和终止 一、商标权的续展 (一)续展的含义与意义 (二)续展注册 二、商标权的终止 (一)因注销而终止 1、未申请注册 2、自动放弃 3、主体消亡 (二)因撤销而终止 (三)因无效而终止,第五节 商标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1、叙述性使用 2、指示性使用 二、比较广告 三、商标用尽 特定地域流通(重庆专卖)特定口味、质量等问题。 地域性问题,平行进口问题。 四、非商业性利用 (一)新闻报道及评论商标的非

13、商业性使用主要发生在新闻报道及评论当中。例如在大腕中的可笑可乐、爱岛VCD等等。 (二)滑稽模仿,第二十六章 商标权的利用 第一节 注册商标的转让 第二节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概念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不同于注册商标的转让。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 三、双方的主要义务 (一)许可人 应保证商标权的效力,不得擅自转让或注销注册商标; (二)被许可人 1、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2、不得擅自转让使用权; 3、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王海诉新世纪索赔案),(三)双方 1、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于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双方将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

14、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出口商品商标还应报送有关专业总公司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备案。 2、必须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商标使用许可中应注意的问题 1、被许可使用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2、被许可人必须符合商标注册人的条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期满续展注册后双方需继续保持合同关系的,必须重新签定合同; 4、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相一致,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5、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的应分别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五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节 保护商标权

15、的概述 一、商标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一是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商标注册人利益的需要 (二)是保证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 (三)是加强商标法制建设,开展对外贸易的需要 2、商标侵权行为的现状 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 二是,严重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恶性事故增多,违法数额越来越大。 三是假冒伪劣商品有向装备类商品、高档耐用消费品、高技术商品和进出口商品发展的趋势。,四、有些地方已形成区域性的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地方保护主义十分严重。 五、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的手段越来越先进,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并向团伙化发展。,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注

16、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 近似商标的判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能对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进行判断,才具有法律意义。,2、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主要从音、形、义3个方面一来考虑。所谓近似商标是指从外观、读音、含义、排列等方面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分不清商品来源的商标。近似商标的认定应根据商标的不同种类分别认定。 对于文字商标,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近似商标: 1)文字不同,但含义相同,如皇冠与王冠商标; 2)文字无含义,但发音近似的; 3)汉字商标与外文商标主要含义相同的; 4)文字虽不完全相同,但中心意思相同的; 5)文字外形极为相似的,如泰山与秦山商标、天民与大民商标、金利来与金来来等; 6)无含义的外文臆造词组成的商标,外形近似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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