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书写基本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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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历书写规范,2014-02-15,内科见习和实习的特点及要求 内科病区的分布 病历书写 临床常见化验单、报告单的书写及注意事项,内科见习和实习的特点及要求,临床内科特点各异 三基 (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力的培养 病历书写的重要性 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要 求,掌握各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其它检查的特点 掌握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方法及治疗原则(措施) 不断加强三基训练,提高实践技能操作水平 加强临床思维能力培养,武汉市普仁医院内科分布,分6个病区:心内科(心内一22楼、心内二21楼)、呼吸内科(20楼)、消化内科(19楼)、内分泌科(17

2、楼)、神经内科(三个病区)、肾内科、风湿血液科,3、近几年,我国卫生部已对病历书写作出严格规范与要求,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书写完整而规范的病历是每个医师必须掌握的一项临床基本功,各级医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对,病历的概念 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疾病的诊疗过程的文件,并客观地、完整地、连续不断地记录了病人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与结果。因此病历书写是伴随着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过程而形成的,也是医学科学的档案,10,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对病历书写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

3、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本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第一章 基本要求,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4、,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

5、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日期与时间写法,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病历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 2012.01.27 2012-03-05 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 中午12点表示为12:00,中午12点30分记为12:30 午夜12点表示为24:00,夜间12点30分记为次日的0:30,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

6、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手术同意书 麻醉同意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病危(重)通知书 医嘱单 辅助检查报告单 体温单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理资料,共13项内容,(一)入院记录, 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

7、记录。 入院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 书写形式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出院后24小时内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死亡后24小时内,1、入院记录书写要求及内容,(1)患者一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婚姻状况、 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2)主诉 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 持续时间。 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导出第一诊断. 一般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或辅助检查结果 时间尽量准确,(3)现病史: 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 ,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1)发病情况:发病时间、地点、起病急缓、前驱

8、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等 2) 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 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 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 等情况 6)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 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4)既往史: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既

9、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与本次疾病无紧密关系,且不需治疗的疾病情况应记录在既往史中,仍需治疗的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予以记录 患者提供的诊断、手术名称、过敏药物需加引号(“”),(5)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

10、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6)体格检查:按照系统、检查顺序进行书写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必要时检查),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7)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8)辅助检查: 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 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9)初步诊断: 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对

11、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10)医师签名: 由书写入院记录的经治医师签名,2、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可以从略,只补充新的情况,但需注明“参阅前病历”,3、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 内容包括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

12、签名等 如已写了入院记录者,可在入院记录后写出出院原因及出院医嘱 入院超过8小时出院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31,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如已书写完成入院记录,可按一般住院患者的病历书写格式书写相关病历内容 入院超过8小时死亡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二、病程记录 23项 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首次、日常)、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会诊记录、出院记录、死亡

13、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1、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 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

14、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2、日常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并签名,但同时应有经治(执业)医师签名,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 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内容 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 论意见 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 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间隔时间:依据患者的病情(护理级别) 病危:据病情随时书写,至少每天1次; 病重:至少2天记录一次 对病情稳定:至少3天记录一次 会诊当天、输血当天、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至少有一次手术者查看患者的记录)、出院前一天或当天应有病程记录,3、

1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主治、副高、主任 上级医师自己书写病程记录时也应写明自己的姓名和专业技术职称 . 疑难、危重病例,须有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及时查房的记录.,38,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2、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不能雷同于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 1、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 2、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3、科主任或副主任及以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

16、等。查房内容除要求解决医疗疑难问题外,应有教学意识并体现出当前国内外医学的新进展,4、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要记录每位发言人的具体发言内容,报告病历部分的内容可以省略,主持人应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5、 交(接)班记录,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交班记录 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内容:入院日期、交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接班记录 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入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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