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课件(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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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电力工程安全监管处 张扬民,2016年1月25日,监管办法的公布,2019/2/23,3,本次宣讲的内容,办法起草背景、依据、定位和过程 办法的突破点 办法的主要内容 近三年来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 下一步工作要求,2019/2/23,4,一、办法起草背景、依据、定位和过程,2019/2/23,5,起草背景,国务院机构调整,职能发生变化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我们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2019/2/23,6,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参考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文件) 社会各方合理意见 近三年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2019/2/23,7,办法定位,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监管要求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所涉及参建单位的安全监督方面管理业务 政府的监督管理,而非企业内部业务的管理 调整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重要行政法规,和其他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是平行关系,2019/2/23,8,起草过程,委托福建办起草初稿 两次征求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 征求住建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意见 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征求发改委有关司

3、局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意见 发改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从2013年6月开始到2015年8月签发,前后历时超过两年时间,2019/2/23,9,二、办法突破点,2019/2/23,10,办法突破点,完善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法规体系 明确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内容 深化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措施 新增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处罚条款 体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的宗旨 统一了各方认识,2019/2/23,11,完善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办法基本涵盖了现行法律法规即国家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包括建设

4、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法规,也包括一些仍然适用的国家标准、三定方案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也借鉴了其他行业的经验。 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各环节全面规定了监管目的、依据、原则、内容、措施和罚则等,弥补过去在法规建设方面的缺陷,丰富和完善了现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规体系。,2019/2/23,12,明确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内容,明确了国家能源局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电力行业施工安全方面具有监管责任、监管权力和监管措施。 丰富和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明确了违法违规的处罚条款。,2019/2/2

5、3,13,深化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措施,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监督管理理念,办法明确了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和权限。 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监管措施直接、有效。 明确了监管人员有停工的权力。 启用“约谈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开不良信息,是对监管措施的完善和深化。,2019/2/23,14,新增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处罚条款,办法新增了完整的一个罚则章节,本章十条处罚条款,办法罚则部分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参照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等部门规章和有关文件,借鉴十年电监会期间

6、供电监管的立法经验,从监管机构、参建单位到个人等环节均作出了处罚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对违法违规的个人的处罚条款。 新制定的办法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内容,突破了以往的违法处理界线,法律责任明确、处罚严厉。 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的力度。,2019/2/23,15,体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的宗旨,办法中强调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要求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促进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企业文化,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体现了办法人性化的一面。办法的制定,并不是为了明确责任主体,也不是为了进

7、行处罚,而是为了促进工程建设各主体单位从内部管理上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而达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根本目的,这也是新的安全生产法提倡的原则和理念。,2019/2/23,16,统一了各方认识,统一了电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认识。 统一了社会各方的认识。 统一了能源监管机构内部的认识。,2019/2/23,17,三、办法的主要内容,2019/2/23,18,办法主要内容,办法分为总则、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八章五十三条;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进行编制,即按建设工程安

8、全生产管理条例模式起草。为适应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能源局出台的有关文件,办法增加了罚则、监管措施和部分应急管理内容。,2019/2/23,19,第一章 总 则,总则部分是对办法主要内容的原则性、概括性规定,是统领全篇的总纲,共5条,主要明确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方针和机制,明确规定了参建单位和监管部门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要求,鼓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科学技术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内容。,2019/2/23,2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9、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办法。,2019/2/23,21,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2019/2/23,22,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 【方针与机制

10、】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2019/2/23,23,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2019/2/23,24,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科技进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

11、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2019/2/23,25,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本章共8条,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定位;在招投标过程选择中标单位、工程分包;向相关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投入;防灾减灾工作的安全责任以及在施工活动中进行工期干预的限制性规定;明确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在工程开工前,书面告知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建设工程的时间及必须相关材料。,2019/2/23,26,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12、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

13、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28,第七条 【建设单位的招投标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四

14、)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29,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30,第九条 【建设单位向参建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第二章 建设单位

15、安全责任,2019/2/23,31,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急响应和风险评估】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应当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32,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工期有关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

16、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33,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分包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34,第十三条 【工程备案要求】 建设单位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35,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勘察设计合规性、勘察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范、设计安全措施、“五新”专题论证、安全交底和设计变更等要求。,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2019/2/23,36,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行为合规性】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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