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2011645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PPT 页数:96 大小:12.0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96页
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96页
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96页
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96页
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9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安全规程讲义解析(9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安全规程新解读,王建明 13835424108 ,分享内容,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原则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依据及参考 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修订的内容简 要说明,序,2013年10月11日,受国家煤监局委托,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工作启动,经过两年多的修改完善,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条款数字变化:751条减为722条,减少29条;11.3万字,与原规程11.2万字基本持平。实质性修改条款144条(含删除48条),占原条数的19.2%,新增138条(地质保障12条、矿井建设24条、冲击地压防治13条、露天煤矿14条、职业病危害防治11条、应急救援23条、其他章节41条)。,序,架构变化:由原规程的四

2、编增加为新规程的六编。新增“地质保障”一编;调整“应急救援”为一编;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一编;新增“矿井建设”、“冲击地压防治”章节;监测监控与通信相关的内容集中为一章。 突出了规程在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序,突出了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删除或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 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 规范了已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安全要求.

3、,1、增强预防性 2、体现科学性、合理性 3、保持权威性、稳定性 4、注重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 可监察性 5、突出依法依规 6、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一、修订的原则,1、安全生产法 2、煤炭法 3、矿山安全法 4、职业病防治法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7、原煤矿安全规程 8、世界主要产煤国煤矿安全有关规定 9、各地、各企业提出的意见汇总分析等,二、修订的依据及参考,三、具体修订的内容简要说明,1、总则 新增: (1)新第9条:突出矿长的关键作用,强调“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2)新第13条:强调“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

4、、位置等实时信息”。 (3)新13条:要求下井人员穿反光标识的工作服。 (4)对职业病危害和应急救援提出相关要求。 (5)新21条:要求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三、具体修订的内容简要说明,2、地质保障(新增一编) 共13条,从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健全制度以及煤矿设计、施工、移交生产、生产过程直至闭坑提出了较完整的地质保障体系要求。,3、矿井建设,这次修改从原开采部分将有关内容抽出来独立完善为一章。 删除:原39条,对反向凿暗立井或竖煤仓的用木垛盘支护和吊罐法施工的方法予以淘汰。 新增:(1)对“煤矿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资质能力要求,不得超资质承揽项目。 (2)突出矿井必须先抽

5、后建。 (3)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明确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要负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对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出口提出明确要求。,3、矿井建设,主要修改: (1)对冻结法施工,穿过冲击层、注浆、提升等提出细化要求。 (2)对采用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时,提出“强度大于C40,深度大于400m时,严禁采用溜灰管输送”。 (3)对井塔井架、井下安装以及建井期间的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辅助运输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4)明确规定:新85条 建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一)突出矿井在揭露煤层之前。(二)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min,用通风方法解

6、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4.开采,删除: (1)原63条:长壁工作面分上下工作面同时回采。 (2)原76、77条:采掘工作面移动设备与电缆。 新增: (1)对采深提出要求:新建大中型矿井不超1000m,改扩建大中型不超1200m;小型不超600m。 (2)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回风井严禁兼做提升和行人通道,紧急时可作为安全出口。 (3)对采用高分子材料进行加固、充填等,对材料使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提出进行评估的要求。 (4)对连续采煤机械化开采做出了相关规定(新116条)。,4.开采,主要修改: (1)修改了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采放比1:3的硬性规定,表述为“缓倾斜、倾斜煤层采放比大于1:3,且未经行业

7、专家论证的”. (2)对“三下”开采增加了主要井巷煤柱(新122条)。 (3)补充完善下山开采要求:采区未形成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以前,严禁布置回采巷道(严禁剃头开采)。 (4)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支护(极薄煤层除外)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5)对水力采煤细化了要求。 (6)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 (7)喷雾降尘工作压力改为:内喷雾2Mpa,外喷雾 4Mpa(原规定:3 Mpa, 1.5Mpa)。,5.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删除: (1)原125条:“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共给其足够风量时,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2)原134条:“低瓦斯矿井

8、的高瓦斯区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3)原137条:专用排瓦斯巷规定。 新增: (1)对使用无轨胶轮车矿井风量提出要求。 (2)第147条:新建和改扩建的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采用分区通风或对角式通风。 (3)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以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 (4)瓦斯超限时班组长、瓦检工、矿调度员有权立即停电撤人。,5.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主要修改: (1)瓦斯等级恢复:低、高、突出。新增两个前提条件: 相对瓦斯涌出量10m/吨;绝对瓦斯涌出量40m/min。 任一掘进面瓦斯涌出量3m/min; 任一采煤面绝对瓦斯涌出

9、量5m/min (2)原155条:“定期撒布岩粉”修改为“或定期撒布岩粉”。 (3)瓦斯由“抽放”改为“抽采”。 (4)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6.防灭火,新增: 对矿井防灭火使用高分子材料提出要求(新259条)。 主要修改: (1)对井下电焊,不扩大范围并提出“必须由矿长批准”(原223条,新254条). (2)增加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的要求(新257条)。 (3)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改为“合理确定”(新276条)。 (4)启封火区时,需测定回风流一氧化碳、瓦斯浓度和风流温度(第280条)。,7.

10、爆炸物品及井下爆破,删除: (1)原300、301、302条:井下、地面临时爆炸材料库。 (2)原310条: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的相关规定,执行民用爆炸品安全规定条例 新增: 爆破材料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并在起爆前检查起爆地点的瓦斯浓度(新347条)。,8.防治水,新增: (1)井下防治水工作原则、措施:“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防、堵、疏、截、排”措施(新282条). (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核定:3年一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新284条)。 (3)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

11、,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新312条)。 修改:新308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9.运输、提升和空压机,删除: 原438条,井下不允许使用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新增: (1)新建、改扩建矿井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新375条). (2)新建、改扩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新376条)。 (3)新建、该改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新384条)。 (4)立井升降无轨胶轮车时,必须设置专用定车或锁车装置。不得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

12、物料混合提升。升降无轨胶轮车时,仅限司机一人留在车内,且按提升人员要求运行(新394条)。,9.运输、提升和空压机,新增: (5)自动化物料提升箕斗,可不配专职司机,但应有图像监视和巡检(新428条). (6)井下空气压缩机规定:采用螺杆式,严禁滑片式式空气压缩机入井。固定在独立硐室内,独立通风。移动式不燃性材料支护、新鲜风流中。有自动灭火装置。运行时必须由专人值守(新431条)。13人亡2013.2.28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艾家沟煤矿空压机着火 (7)两车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停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接受同煤集团煤峪口矿事故)。 (8)对使用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胶轮车、无极绳运输(新390条

13、)单轨吊车(新391条)无轨胶轮车(新392条)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主要修改:(1)井下轨道:原最低:15kg/m,现18 kg/m,(新380条)(2)猴车速度:原1.2m/s,现1.7m/s(新383条),m/s,10.电气,删除: (1)原477条:硫酸矿灯已淘汰。 (2)原481条:通信、信号、控制装置的选择。 (3)原491条:绝缘油已淘汰。 新增: (1)地面变电所: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可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新439条) (2)蓄电池和井下用电池使用新规定(新484、485、486条)。,10.电气,主要修改: (1)双回路供电:矿井应有两

14、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负担矿井全部用电负荷。区别于原规定:母线必须是两个不同的变电站,现可以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新436) (2)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k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新445条)。 (3)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新450条,与原454条的区别是:过去是硐室外严禁使用)。 (4)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新453条)(冀中能源要求下属各子、分公司井下不再使用煤电钻,极大地遏制了电气失爆造成的瓦斯爆炸。),11.监控与通信,这部分把监控与通信全部整合在一起。 新增: (1)增加人员位置监控系统、有线调度信息系统,要求绘制安

15、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控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新487、488条) (2)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电缆必须专用。严禁安全监控系统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新489条)。 (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同时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新495条)。 (4)新增风向传感器(新502条),11.监控与通信,主要修改: (1)主通风、主变压器、主排水泵、主提升机实现了集中监控,视频监视等现代化手段的,可不设专职司机,实行巡检。提升人员的需专人值守。 (2)甲烷传感器调校,至少每15天组织一次(原162条:7天,新492条)。 (3)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进行了分类汇总列表(新49

16、9条、500条,较前更容易看)。 (4)明确规定: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系统必须具有断电、馈电状态监测和报警功能。,四、对煤矿生产影响较大的条款,第86条 新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超过1000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1200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的开采深度不应超过600m,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 第190条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9万吨/年,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四、对煤矿生产影响较大的条款,第138条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的巷道,供风量除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的配风量,配风量应不小于4m/min.kw。 依据: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