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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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市国土局、市监察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XX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XX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

2、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

3、,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土地清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28号)文件精神, 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XX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XX年7月30日之

4、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XX年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群众权益维护情况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1999年至XX年,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第二篇: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市国土局、市监察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

6、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的基本情况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

7、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

8、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土地清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

9、,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群众权益维护情况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

10、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11、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

12、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第三篇: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XX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政办明电XX2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

13、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审查、决定、时效程序。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证据收集确凿,事实界定清楚,依据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处理公正、适当;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所有行政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告之救济途径,全面实施听证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14、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领导小组,去年来,先后组织东茅公路征地拆迁、洛浙电力线路土地征收等3场听证会。三、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经县编委批准,我局设立了政务服务股等9个内设机构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直属单位及2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所为副科级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法制办与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执法监察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16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06人,全部参加换证培训并合格,具

15、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80人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培训并合格,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四、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情况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标准制式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政法决定书要素齐全,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执法决定裁量权理由说明充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范。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档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建立了案卷的登记、保管、查阅等相关制度。五、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成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土地可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环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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