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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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草稿)前 言 院前急救是医疗卫生事业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20年来,本市院前急救系统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关心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医疗急救装备和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急救业务量快速增长,急救服务质量和院前急救管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为维护上海市民健康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本市院前急救系统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未形成统一的急救医疗规范和完整的院前急救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等,各急救中心(站)的发展很不平衡,不利于本市院前急救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院前急救医疗行为和管理体制,统一行业标准和要求,

2、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急救医疗整体水平,推进院前急救工作,促进市、区(县)两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此,上海市卫生局建立了上海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并由质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参照国内外院前急救发展的成功经验,编写了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本手册既是本市院前急救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院前急救行业内的质量监督和评估标准。本手册涵盖了院前急救医疗、通信调度指挥、车辆转运、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以及院前急救质量控制和评估等所有重要内容。其中,院前急救规范主要由救护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规范、通信调度人员工作规范、诊疗常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3、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救护车药械配备规范等组成。院前急救管理主要包括病历管理、药械管理、通信设备维修、车辆管理等内容。本手册还编写收录了包括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复训、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内容。院前急救质控中心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全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实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估,为此,专门制订了院前急救质控监督内容和评估标准。在手册编写过程中我们曾多次征求院内外急救、急诊医学专家、院前急救一线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意见,并得到本市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院前急救在不断的发展,党和政府以及市民对院前急救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院前急救的质控工作不会停留在原有的水

4、平上,对此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定期修订和完善手册内容,以促进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六年十二月质控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对全市院前急救机构医疗急救业务实行业务指导。 二、制定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和上海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手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对院前急救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四、组织编写急救人员培训教材,制定急救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组建师

5、资和培训考核题库,并依据计划要求开展急救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五、定期组织召开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质量控制会议,通过简报形式通报本市院前急救质控信息及工作情况,完善并提高质控工作的相关措施。 六、定期组织专家和各专业监督小组成员修订、完善上海市院前急救医疗常规、上海市院前急救规范和上海市院前急救装备配置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七、收集国内外院前急救服务与管理相关信息,追踪国际国内急救医学先进水平,加强本市院前急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院前急救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本市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八、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年终工作的总结。目 录第一章 行为规范 第二章 工作规范 第三章 院前急救医疗 第一节

6、 诊疗常规 第二节 病历规范 第三节 药械配置规范 第四章 院前急救通信 第一节 通讯调度人员工作规范 第二节 通信调度设备维修制度 第五章 院前急救转运 第一节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节 急救车交通事件处理流程 第六章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院前应急救援规定 第七章 急救人员教育培训 第一节 急救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教育培训 第八章 院前急救质控督查内容与评分 附录 第一章 行为规范一、树立“以病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伤病者服务,在急救工作中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竭尽所能对症急救,减轻或解除病人痛苦,预防

7、继发损伤,快速安全送院。三、关爱病人生命,尊重病人人格,保护病人隐私,遇到危重病人,全力赴救,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四、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主动关心和体贴病人,加强与家属的联系沟通,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慎言守密,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五、态度和蔼,语言亲切,礼貌用语,坚持首句普通话,在急救服务和无线通话等场合不讲忌语。六、衣着整齐,佩带胸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在现场及救护车箱内吸烟。七、廉洁行医,规范服务,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不收受红包、回扣、小费,不乱收费,不“舍近取远”转送医院,不谋私利,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倡导诚信服务。八、工作人员之间互尊互助,团结协作,与医院

8、保持及时的沟通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院前院内的衔接工作,保证病人得到最便捷、优质的服务。第二章 工作规范一、上班前准备医师、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进行上班前检查。(一)驾驶员按顺序检查下列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1通讯系统:分站急救电话机、GPS车载显示器和无线对讲机、话筒等。2警报器和蓝色警灯。3救护车机油、汽(柴)油、冷却水(防冻水)、电瓶和电液、灯光、刹车、转向装置、车辆空调等,发动车辆(冬天有条件时应预热2分钟)。4随车工具:千斤顶、轮胎套筒、摇杠、备胎、小工具和手电筒等。5随车记录用具:随车记录卡、笔、复写纸。

9、6填写车辆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车辆交接登记。(二)医师按顺序检查下列急救药械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1 急救箱及箱内必备的药品和器材、心电图机、心电监护除颤器、胸外按压泵、血氧饱和度测定仪、血糖测定仪、真空骨折固定夹板、抽气泵、供氧装置、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呼吸器、麻醉喉镜等。药物器械放置在车箱内指定部位。2各种医疗表单:病历单、收费核价单、病员(代理人)签字单、死亡证明书等。3填写急救设备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交接登记。(三)担架员按顺序检查下列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1一次性隔离包(或一次性担架布)、担架床及保险带。2污物筒

10、和污物袋。3填写担架员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四)驾驶员、医师、担架员在药械、通讯器械、车辆检查完毕后按规定位置放置(停放),发现有缺损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并使用备用物品和车辆。(五)驾驶员、医师和担架员应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插卡登录上班或电话登录上班,因故不能自动登录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由调度员负责人工登录上班。二、接受任务(一)驾驶员在分站待命时,负责接受急救任务并按随车记录卡内容记录。接到急救任务后,立即通知医师和担架员在1分钟之内出车。因故不能出车,应立即报上级管理科室(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二)医师坐

11、在后车厢,不得坐驾驶室。(三)担架员接到驾驶员通知后,应立即上车,坐副驾驶位置并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接受任务”键,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三、行车途中(一) 驾驶员1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指派的救护对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救护对象的,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2发生行车事故时应按道路交通法规程序处理。立即报告调度室,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同时,有条件时应寻找目击证人,并及时向上级管理科室汇报(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3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时,立即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立刻修复,应立即报告调度室,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并向上级管理科室报修(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

12、班)。4按规定使用警报灯、警报器。(二)医师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协助驾驶员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遇有伤人事件,应认真做好事件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三)担架员发生行车事故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帮助驾驶员寻找目击证人,并协助医师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四、到达现场(一)驾驶员1救护车停妥后,立即下车与担架员共同将担架床抬下车,并与担架员共同将担架床推至病家或现场。2若伤病员因病(伤)情的特殊需要,有除应由医师和担架员携带的其它器械时,携带至病家。3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应立即向调度室进一步核实地址,不得坐在车上等候。若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怀疑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若

13、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确实无法找到伤病员时,协助医师设法请病人亲属或证人在签字单上签字,无人签字时,应提醒医师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完成任务”键后返回并向调度室汇报。(二)医师1立即携带急救箱、氧气袋到伤病员身边。2伤病员已等候在路旁时,立即下车抬抱或搀扶伤病员上车,不得由家属独自抬抱或搀扶。3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立即下车积极寻找,不得坐在车上消极等候。若现场无呼救者等候,怀疑有异常情况的,应协助驾驶员报告调度室,并迅速向110报警。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设法请伤病员亲属或目击者在签字单上签字,无人签字时,应在病历单上注明。(三)担架员1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到达现

14、场”键。2与驾驶员共同将担架床抬下车,在前面将担架床拉至病家或现场,并携带心电监护除颤器(如遇有单纯骨折病人可根据医嘱携带真空骨折固定夹板)和软担架到伤病员身边。3救护车到达现场伤病员已等候在路旁时,迅速下车与医师一起积极抬抱、搀扶伤病员。4现场地点不明或无伤病员亲属等候时,应该积极寻找,不得坐在救护车上消极等候。若现场无呼救者等候,怀疑有异常情况的,协助报告调度室和向110报警。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协助医师设法请病人亲属或证人在签字单上签字,并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完成任务”键后返回。五、现场急救(一)医师1立即对伤病员进行检查,同时询问病史,检查时,先确定有否心跳和呼吸停止。若心跳、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同时要及时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2对心跳、呼吸未停止者,要确定主要症状及体征,并按上海市院前急救诊疗常规进行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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