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和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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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 心理分析 和预防对策,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找,有规律可循。今天,我们根据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以及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过程进行简单的探讨,进而对职务犯罪提出一些可行的防范对策。,公职人员和职务犯罪的涵义。,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辨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消极因素的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公职人员职务

2、犯罪心理的形成也不例外。当公职人员的“需要”形成欲望和动机的时候,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之下,就转化为犯罪行为。我们在分析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之前,有必要了解公职人员和职务犯罪的涵义。,那么,什么是公职人员?什么是职务犯罪呢?,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者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就称为职务犯罪。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职务故意犯罪的具体表现,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及刑法

3、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的相当一部分犯罪;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在这里,我们所分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只要我们认真分析和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就能更好地矫正其犯罪心理,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一)我们首先分析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作为具有一定职权的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同样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有关。社会环境是

4、一个多质、多维的有机结合体,它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在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范围起着不同的作用。特别是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公职人员心理素质的发展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影响的几个方面,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部因素,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诱发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蔓延,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我们知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然而,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

5、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加上一些媒体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乐,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一些公职人员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外化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原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他在海关总署任职时,曾经是一位正直、廉明的官员,但是,当他被派到湛江海关任关长,手中握有一定的职权之后,周围的社会环境随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来奉承巴结他的人多了,而他也被这些现象迷惑,认为自己工作这么多年,也应该享受一下了。随着不良心态的出现,他逐渐被走私分子俘虏,最终走了上断头台。,曹秀康简单

6、案情,曹秀康,原湛江海关关长,放私护私,受贿人民币205万、港币22万、美金1万元,给国家造成数亿元的关税损失,被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死刑。用美色和金钱将曹秀康拉下水的走私分子张猗也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曹秀康与走私分子张猗双双出游时的合影,2、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和资源配置市场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如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价值,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特别是一些以工资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

7、公职人员,现阶段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不平衡心态,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了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化了的商品进行交易,换取金钱。,3、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职务犯罪受社会控制能力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控制能力强,就能较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

8、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很不健全,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与计划经济的弊端也同时存在,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职务犯罪的诱发力不断的增大。,1、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当前,在经济生活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地存在。权力能够产生财富,财富能够换取权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监控机制,便会为某些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可能。当公职人员的犯罪心理萌发以后,职务或工作上的有利条件就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企图利用这一条件牟取私利便成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心理特征。,2、新旧体制的转轨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

9、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这一社会矛盾,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在两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旧的计划体制和新的市场体制在发挥有效调节作用的同时,他们各自的缺陷和不足叠加在一起,给经济生活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同时也为一些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一些公职人员趁转轨时期存在的某些缺陷和矛盾,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和侵吞国家的资财。,3、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一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开了越来越大的距离,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和承包经营者迅速富裕起来,还有一些走私等经济违法犯罪者暴富,强烈刺激原来有经济

10、优势、社会地位较高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平衡心理,补偿“分配不公“引起的损失,少数人便产生“用我的权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有适当的条件、机会,便贪污受贿。,4、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重了部分公职人员的不平衡心理,那些地处“老、少、边、穷“的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收入差距很大,同一职务、同一级别报酬却不同,使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更加不平衡,更加脆弱,只要有小小的诱惑,就会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二、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任何犯罪都是在特定心理支配下来进行的。当犯罪可能比从事其他可供选择的合法行为带来更大的利益,并且只须付出较小的代价时侯,犯

11、罪人就会选择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和“侵权“等职务犯罪也不例外。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助推器“。,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归纳起来,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十几种:,一是“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形式,

12、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肆意收受贿赂、挪用侵吞公款。如原罗定市建行广海办事处负责人陈超龙,为了达到贪财图利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采取收委托贷款、客户还贷不入帐、偷支储户存款等手段,疯狂地贪污、挪用公款10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赌博,或借给他人经商牟取暴利。,二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不少公职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他们具有自决心理机制突出的“鸵鸟心态“。一方面,他们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上有保障,并不愿意因贪污贿赂而丢掉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他们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往往自认为身份特殊,见多识广,保护伞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赃

13、证匿藏天衣无缝,或相信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侥幸心理几乎是犯罪的共同心理,如安徽省淮北市原副市长王汉卿忏悔说:“尽管每次收人家钱时,我心理也忐忑不安,怕违纪违法,但每次又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认为人家既然送礼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送过礼后不会胡乱讲,不会出问题”。,王汉卿被带入法庭,三是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这种人虽然见钱眼开,打心眼里羡慕大款巨富一掷千金的派头,产生了利用手中权力捞一把的念头,但慑于法律威严,缺乏以身试法的勇气。然而,金钱和物质的巨大诱惑最终还是占了上风。他们在尝到甜头的同时,又摆脱不了紧张与恐惧,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后身败名裂,累及亲人。“做贼心虚

14、”正是这种犯罪心理的真实写照。这种惊恐的心理状态,外显为慌乱、猜疑、不安等情绪。有的作案后犯罪的快乐情感体验与担心犯罪被察觉后得不偿失的心理相互矛盾,从而感到耳鸣、心悸、胸闷、呼吸急促、咽喉干燥、不想吃饭,坐立不安、常常失眠。在此情况下,外界的各种刺激信号会对许多犯罪人员的心理发生导向作用。如果在犯罪人员能够感知的范围内,出现其他同类人员被司法机关查处抓获的刺激信号,往往会抑制其继续犯罪的心理,促使其在短时期内打消犯罪的欲念。,被惩处的职务犯罪人员的地位越高,或者与自己的社会地位、家庭状况、工作经历等越相似,产生的抑制犯罪心理作用就越强烈;(-)有的犯罪者甚至会真正就此作罢,洗手不干。反过来,

15、如果在犯罪者能够感知的范围内,得知其他同样有职务犯罪经历的人不被查处,就会强化他们继续犯罪的心理。有些犯罪人员若同时收到上述两种刺激信号,矛盾的心理会异常激烈,如果抑制犯罪的心理最终取胜,则犯罪者会想方设法掩盖过去的犯罪;如果继续犯罪的心理占了上风,则犯罪者会进一步巧妙地设计继续犯罪的手段,使之更加诡秘和难以察觉。,四是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有些公职人员在社会分配拉开差距的情况下,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原来的下级各方面都超过自己,或者看到才华、学问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有些公职人员在犯罪最初阶段,不具有利用职务非法谋利的积极性、主动性,而是处于消极、

16、被动的状态;当陷入犯罪的泥潭时,错误地认为这是对自己工作多年的补偿。有些老干部认为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吃了亏,现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于是,他们贪婪地谋取财物,恨不得把几十年的损失全部补回来。原茂名市物资供应公司党委书记兼副经理谢汝钦,虽是处级干部但家境并不富裕,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别人都一个个富起来了,自己却过得寒酸,心理极不平衡,便想趁仍在位有权之机捞一点补偿。于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物资供应大权大肆索贿受贿。,五是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他们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警惕,从拒绝吃请到逢请必到,寻欢作乐。当染上黄、赌、毒恶习,入不敷出后,就开始接受一般礼品到收受巨额钱财,断送前程。,六是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一些公职人员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这种人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我帮他的忙,他应感谢我“,“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喝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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