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1770744 上传时间:2019-02-22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1.0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四版)(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法修正案 司考深度解读,刘校逢,三大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八的概况及对司法考试的影响 二、刑法修正案八总则重要修正及重要考点 三、刑法修正案八分则重要完善及重要考点,1,一、刑法修正案八概况及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影响 (一)概况 1、几个细节 【例题】( )年( )月( )日,第(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并与( )年( )月( )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八是97年刑法实施以来,第( )次修订? A.2011年2月25日,11届,19次,2011年2月25日,8 B.2011年2月25日,19届,11次,2011年5月 1日,9 C.2011年2月25日,11届,

2、19次,2011年5月 1日,8 D.2011年2月25日,11届,19次,2011年5月 1日,9,2、97年刑法典实施以来,规模最大: 形式上:共50条,总则19条,分则30条, 附则1条。 内容上:首次修改刑法总则,犯罪论、刑 罚论(主要)。分则涵盖七章内 容。,(二)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影响 1、考不考? 2、考多少? 3、考什么? 4、如何考?,二、刑法总则的重要修正及重要考点 纵向分析:6个方面 (一)关于死刑(考察频率:03、04、05、06、07、08、10) 1、增加老年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1)时间:审判时(广义) (2)对象:已满75周岁的人 (3)含义:既不能

3、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例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另外两种情形无此例外规定),【命题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及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均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请问该命题是否正确? 【命题2】甲18周岁生日当天,因与情敌发生争吵,将情敌用砍刀砍死并碎尸后逃跑,公安机关在全国发布通缉令,假设58年后,将甲抓获,请问:如果按照修正案八修订后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因为甲手段特别残忍,所以,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因为甲审判时已满75周岁,故不能对甲适用死刑 C因为甲的行为已过20年追诉时效,故不能对甲适用

4、死刑 D因为甲的行为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故可以对甲适用死刑,【综合】关于老年人死刑的适用,下列选项中,法院做法错误的是:(不定项) A.张老汉(1936年1月14日生),1999年绑架杀人后潜逃,2010年3月14日被抓获归案,2011年2月14日法院做出判决,判处张老汉死刑立即执行。 B.王老汉(1936年4月30日生),1999年绑架杀人后潜逃,2010年3月14日被抓获归案,2011年5月1日法院做出判决,判处王老汉死刑立即执行。 C.李阿婆(1936年5月1日生),1999年绑架杀人后潜逃,2010年3月14日被抓获归案,2011年5月1日法院做出判决,判处李阿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D.

5、赵阿婆(1936年4月30日生),1999年绑架杀人并碎尸后潜逃,2010年3月14日被抓获归案,2011年5月1日法院做出判决,判处赵阿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完善死缓制度,提升惩罚力度 (1)延长死缓犯实际服刑期:在两年考验期内如重大立功,两年期满后,只能减为25年有期徒刑,不再是15-20年有期。 (2)严格限制9(8+1)种死缓犯的再减刑 A:种类:杀、强、抢、绑,火、爆(暴)、投+累,其他犯罪不受限。 B:程度:可以(非应当);限制(非禁止) C:减刑后实际刑期:死缓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的,实际执行不少于25年。死缓两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的,实际执行不少于20年。 关键:25、2

6、0从何时起算?,【命题】李某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裁定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这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请问:该命题是否正确?,(二)关于累犯(考察频率:02、03、04、05、09、10) 1、增加: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问题】如何理解“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归纳】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3+1) 2、扩大特殊累犯的范围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命题】张三1998年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5年有期

7、徒刑,2011年6月又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问:张三是否构成累犯?,(三)关于数罪并罚(考察频率:02、07) 1、适当提高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上限 对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命题】甲犯ABC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0年、12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5年。甲执行10年后,又犯D、E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2年,请问:法院应当在什么幅度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如果D罪刑罚改为7年呢?如果D罪刑罚改为无期呢?,2、明确附加刑的并罚规则 (1)主刑和附加刑并罚:并科。 (2)附加刑之间并罚:种类相

8、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3)特别注意: A:罚金和没收财产:没收部分并科;没收全部吸收。 B: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有期限地剥夺政治权利:吸收原则。,(四)关于缓刑(考察频率:05、06、08) 1、进一步细化缓刑的适用条件:(修八11)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2、明确了“应当”缓刑的三类人: (1)不满18周岁的人;(2)怀孕的妇女 (3)

9、已满75周岁的人。关键:时间? 3、明确了禁止缓刑的两类人: (1)累犯;(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注意:三类应当缓刑者仍应受禁止缓刑的限制。,【命题1】张三14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17岁刑满释放。在18岁生日当天,犯强奸罪,3个月后,经审理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请问: (1)张三是否构成累犯? (2)对张三能否适用缓刑?如果能,是“可以”宣告还是“应当”宣告? 【命题2】李四自幼闯荡江湖,16岁就成为了“青龙帮”老大,17岁时因抢劫被抓,被法院认定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问:对李四能否缓刑?,4、充实缓刑犯的考察内容:法院可发相关禁止令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

10、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修八11条) 5、引入社区矫正。,(五)关于减刑、假释制度(考察频率:假释04、06、07、08、09;减刑10) 1、提高无期徒刑与九种死缓犯(18)减刑的限度条件,其中,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 【问题】这13年从何时起算?,2、修改了禁止假释的对象范围,将10年以上的暴力性犯罪修改为10年以上的“八类重罪”罪犯。(累犯不得假释未变)(8+1) 杀、强、抢、绑,火、爆(暴)、投+累 【回忆】对于这九种犯罪,修八还规定了什么制度? 3、假释犯的考察纳入社区矫正的范围。,(六)关于其他

11、制度的完善 1、坦白从宽的法定化;(由酌定情节变为法定情节)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修八第8条) 2、删除了刑法第68条第2款:“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修八第九条),【旧题新做】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本单位领导李琴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侦破了李某受贿60余万元

12、的特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对王某受贿罪量刑时应如何处理? (99年卷二25题,单选)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明确了“减轻处罚”的具体含义与范围:仅减至一个法定刑档次。 【例如】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三盗窃银行10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

13、是,张三只有16周岁,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请问:法院应当在哪个量刑幅度内处罚?,横向总结:4个方面 (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完善 1、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 2、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适用缓刑是原则(应当缓刑); 3、确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二)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制度的创设 1、程度:“从轻或减轻”,因故意与过失有所不同。 2、老年人犯罪原则上不适用死刑,但有例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老年人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原则上应当适用缓刑。,(三)禁制令的适用情形: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修八第2条) 2、被宣告缓

14、刑的犯罪分子(修八第11条) 注意:不包括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四)社区矫正的适用情形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以上三种刑罚制度的执行机关也被调整; 【不要混淆】注意对比禁制令的适用情形和社区矫正的适用情形,【例题】甲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如果甲在服刑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在甲服刑8年后,可以对甲决定假释 B人民法院在对甲宣告假释的同时,可以同时禁止甲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在假释考验期内,对甲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5、 D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依法对甲进行监督,关于刑法总则“老少妇”的总结,三、关于刑法分则的重要修正及重要考点(重点罪名;普通罪名;新增罪名) (一)关于国家安全犯罪的重要修正 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所资助的对象不再仅限于境内组织或者个人; 2、叛逃罪:(1)不再要求叛逃行为必须“危害国家安全”,只有要叛逃行为即可构罪。 (2)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要求在履行公务期间。 关联问题: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系,(二)关于公共安全犯罪的重要修正 危险驾驶罪: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本罪为刑法中法定刑最轻

16、之罪:仅“处拘役,并处罚金”。 2、危险驾驶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如交通肇事罪),择一重罪论处。(重要),(三)关于破坏市场经济犯罪的主要修正 1、生产销售假药罪:调整了本罪的构成条件,降低了入罪门槛,由危险犯改为行为犯; 2、虚开发票罪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注意二者发票的范围不同。 3、强迫交易罪:扩大了本罪的客观要件:除了强买强卖商品及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两种情形外,还增加了三种情形: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共5种情形。(记忆) 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牟取不当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亦成立本罪。,(四)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主要修正 1、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明确未经被害人同意而摘取人体器官、尸体器官等行为的定性;(图) 杨某(供体)李某(寻找供养供体) (中介) 谢某(受体)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