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烟生产目标与考核办法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1714358 上传时间:2019-02-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5.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烤烟生产目标与考核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烤烟生产目标与考核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烤烟生产目标与考核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烤烟生产目标与考核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烤烟生产目标与考核办法各村委会、烟草站:为确保XX年度我乡烟叶生产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烤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县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林畲实际,现制订XX年烤烟生产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指导思想:巩固、提升、优质、高效。工作目标:全乡种植品种为K326的烟叶3500亩,收购烟叶确保9500担,力争10600担。各村任务数详见附表。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l、乡、村烟叶税分成总体原则:XX年烟叶税乡村分成比例按县烟叶税返还给乡的总额为基数,给予乡责任人烟叶考核奖励占总额10%,给予村责任人烟叶考核奖励占总额10%,给予村回成款占总额20%,并对种植大户和新烟区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2、村烟叶税分成部分考核

2、办法:完成收购任务100以上的,按20返还给村;完成收购任务95100的,按18返还给村;完成收购任务9095的,按16返还给村;完成收购任务8590的,按12返还给村;完成收购任务85以下的,按10返还给村。3、村责任人(村书记、主任)考核奖励办法:完成收购任务100的,奖励给责任人10;超任务的,超出部分按5元/担;未完成任务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奖励比例相应下降0.2,完成任务85以下的不予奖励。此项奖励包含了县从乡镇分成部分提取的2元/担奖励金。由于村干部工作不力,出现非法销售烟叶,造成任务完不成或村责任人参与贩烟活动的,一律不予奖励。4、乡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含计生包村干部)考核奖励办法由乡党委、政府另行确定。5、烟草站考核奖励办法:完成烟叶收购量95万斤,奖励15000元,超任务的,超出部分每担奖励5元。未完成的奖励金减半。6、种植大户及种植新区奖励办法:(1)种植40亩以上(含40亩)且交售烟叶280斤/亩以上的农户,每亩奖励100元(收购完成后兑现)。(2)在原未种烟的田片,新开发连片种植100亩以上连的,奖励责任人(村主干及包村人员)50元/亩。(3)在种植新区联户连片种植100亩以上,且统一新建烤房5座以上的,每座烤房由乡财奖励5000元/座,并继续向县争取资金补助。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