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1704135 上传时间:2019-02-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6.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村委计生保险工作意见各村(居)委会:为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关爱活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现对全镇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育关怀为平台,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为目的,拓展计生惠民空间,全面推进和谐计生,使人口计生工作融入新农村和“幸福家园”建设之中。二、目标任务通过宣传倡导和政府关爱,我镇今年生育人员和计生干部先行参与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鼓励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和流动人口参加计生系列保险,圆满完成县下达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任务。三、主要措施1、强化宣传倡导利用广播、有线电视、会议、

2、计生干部上门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好处和各险种理赔标准等,切实增强广大干群对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2、筛选优化险种结合我镇实际,选取以下险种: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人员选取母婴安康保险,镇村计生干部选取意外伤害保险,部分流动人口选取意外伤害保险,部分计生家庭独生子女选取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3、实行政府贴补母婴安康保险:系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由政府贴补每份10元。村级计生专、妇联主任干意外伤害保险:每份由政府贴补100元。镇分管负责人,计生站工作人员保费由政府承担。部分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每份由政府贴补3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每份由政府贴补

3、10元。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一律纳入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以上贴补均从社会抚养费返还经费中列支。四、工作步骤1、母婴安康保险:分别在发放一孩生育服务卡和二孩生育证时组织实施。2、计生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在5月底前一次性实施。3、部分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组织实施的同时,村级计生专干、妇联主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4、计生家庭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各村(居)专干、妇联主任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群众自愿投保。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赠保单,由各村(居)上报登记表,经审核后予以办理。五、实施原则1、坚持宣传倡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2、坚持个人出资与政府贴补相结合。六、落实责任总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村(居)计生专干和妇联主任。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