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1654187 上传时间:2019-02-2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6.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村消防工程试行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群众预防火灾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政办250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政22号)、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任务和

2、宁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的目标要求,遵循“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统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坚固的消防安全屏障,为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1、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1)年,省级重点镇(中心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一般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完成40,审批完成20%;年,一般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完成100%,审批完成50%

3、;年实现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审批。(2)年省级重点镇、中心镇市政消火栓的欠帐减少70%,年达到100%;年基本实现所有乡村设置必要的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池。2、群众消防组织建设。(1)年,霞浦县牙城镇、寿宁县武曲镇要率先组建不少于6人的专职消防队,全市所有乡(镇)除已组建专职消防队的以外,全部组建义务消防队;年,蕉城区霍童镇、福安市下白石镇、福鼎市沙埕镇、霞浦县长春镇、下浒镇、古田县鹤塘镇、寿宁县南阳镇、周宁县李墩镇分别组建专职消防队,10的农村村委会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年,蕉城区漳湾镇、福安市甘棠镇、穆阳镇、福鼎市白琳镇、前歧镇、霞浦县沙江镇、溪南镇、古田县黄田镇、大桥镇、屏南县

4、长桥镇、寿宁县斜滩镇、周宁县咸村镇、七步镇、柘荣县富溪镇分别组建专职消防队,30的农村村委会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每支乡(镇)专职队的人员不少于6人。(2)年,每个乡(镇)至少购置一台手抬机动泵,并购置一定数量的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3)年,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1名负责人分管辖区消防工作,30乡(镇)配备一名专兼职防火员;年,60乡(镇)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年,实现乡(镇)全部配备专兼职防火员,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村专兼职防火员。3、群众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构筑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消防岗位职责;制定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

5、施维护保养、消防队伍训练、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专兼职防火员、农村消防队伍和基层派出所干警的消防培训,切实提高其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基本技能。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村民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危险源。各村委会要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组织村民制定防火公约。4、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年,乡(镇)专兼职防火员实现全员消防安全培训;30的中小学设立消防教育课程,50以上的中小学生受到消防素质教育;50以上的村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年,乡(镇)长、村民主任实现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6、60的中小学设立消防教育课程,80以上的中小学生受到消防素质教育;80以上的村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年,农村中小学全部设立消防教育课程,中小学生100受到消防素质教育;100的村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二)具体任务1、积极做好农村乡(镇)消防总体规划。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在乡(镇)总体规划调整时,要将把消防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镇)总体规划。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并与

7、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公安、综治、建设(规划)、民政、农业、消防等部门互相配合,加快村镇消防规划的编制步伐。各级人大、政府应监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各个层次的城镇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已审批的消防规划。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要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在主要道路上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要因地制宜地在可利用的水池、水塘、河流边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等,逐步解决农村消防水源缺乏问题。要在建设新村以及新房时,

8、督促村民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留出适当防火间距;要对以可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有计划地实施防火分隔和改造,逐步提高农村建筑的防火抗灾能力,对确属短时间内无法分隔和改造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重点加大对防火宣传、巡查和自救设施的人、财、物投入。要结合乡村道路、能源、水利、农村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做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建设的配套建设。3、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省“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工作。现有人口

9、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均应建成专职消防队,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和除上述以外的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村应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要采取多种形式,选择区域联防型、企业集资型、政企联办型、以厂养队型、服务有偿型和志愿服务型、合同制型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4、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办、村设立综治协管员的有利条件,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

10、工作组织,并确定1名负责人分管辖区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乡(镇)、村专(兼)职防火员配备工作,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专职防火员,其他村配备兼职防火员;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伍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结合本乡(镇)、村的房屋耐火等级、建筑结构布局等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奖惩措施。村民委员会要组织群众讨论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并将村民遵守公约情况纳入“文明家庭”评选,达到群防群治的目标。5、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基层公安派

11、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一并部署,协助乡(镇)、村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职责,督促辖区单位、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掌握乡(镇)、村(居)、各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民大院、易燃建筑棚户区、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用火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在充分履行农村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发挥其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6、认真抓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的组织领导

12、作用,广泛发动新闻出版、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之中。要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报刊、文化工作站、宣传栏以及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对广大群众进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护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家庭火灾扑救

13、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使农民群众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要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地段、部位)制作防火警示标志。乡村广播站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内容。通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在广大农村营造一个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乡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三、阶段措施按照“一年抓点,两年铺开,三年总结”的工作思路,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分“三步走”。第一步“抓点”

14、,时间年一年。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创建消防安全示范乡村活动为切入点,至少选定一个乡(镇)作为试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并组织公安、综治、民政、农业、消防等部门组成工作组,经常深入试点乡(镇)指导。要按照新农村消防工作的标准要求,督促试点乡(镇)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5、和消防宣传。试点工作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形成舆论声势。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进行验收。第二步“铺开”,时间年一年。各县(市、区)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县(市、区)政府在与乡(镇)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时,要将新农村消防工作作为重点纳入考核内容。要将新农村消防工作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制定推进新农村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评,落实奖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健康发展。通过发展,力争使50的乡村达到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消防安全常

16、识普及,消防队伍训练有素,防火检查、巡查到位,火灾形势平稳的要求。年终,市政府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第三步“总结”,时间年一年。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两年来新农村消防工作的经验和成就,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住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具体有效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和管理方法,并形成工作制度。对确有客观原因通过自身努力难以达到标准的乡(镇),县(市、区)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给予倾斜帮扶;对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要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长效机制,把督查考评和奖惩机制作为推动新农村消防工作的有效手段加以落实,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乡(镇)要给予表彰、鼓励,对工作不落实以及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努力,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坚固的消防安全屏障,为新农村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