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民政任务安排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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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民政任务安排规划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职责。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政府引导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一、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一)主要成效期间,在

2、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海西建设,争先”发展主线,认真履职,务实运作,顺利完成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县民政事业迈上科学发展轨道。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基本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医疗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至年,全县享受城乡低保11755人(含农村五保对象1248人),城乡医疗救助32741人。五年累计,城乡低保51384人次,低保金414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9369人次6

3、78万元;重度残疾人4860人,生活补助金194.4万元;救助临时突发性和流浪乞讨等各类求助人员1026人次84万元;引进台湾佛教慈济慈善基金会到发放救助物资值620万元,救助2.39万人次;救助孤儿70人次,资金3.78万元。逐步建立以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应急转移、物资保障为核心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灾害管理体制、救灾投入增长机制、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监管和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积极发挥农村住房统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辅助功能,救灾补助标准不断得到提高。五年来,建置避灾中心12个,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约1.5万人(次),累计发放救灾款708.2万元,完成

4、506户因灾倒塌农房的重建任务。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全县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4个(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个),床位数达到450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10。建立慈善机构1个,设立慈善物资服务中心1个,开展以养老为重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其中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个村。为34名贫困肢残人员免费装配假肢或助行器。新建、扩建农村敬老院9所,农村幸福园7所,筹建县社会福利中心,设立救助管理站,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得到了较好的帮扶和救助。拥军优属安置工作不断

5、推进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待遇,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制度,持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抚恤补助标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退役士兵实行分类安置,大力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革命烈士纪念建筑设施得到有效维护。五年累计优待义务兵家属1601户,优待金830万元,抚恤补助6760人次,抚恤补助金2701万元。解“三难”补助款24万元,受益优抚对象651人次,自谋职业安置123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款134.51万元,回农村安置644人。维护烈士碑5座,投入资金15万元。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了积极贡献。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配合县委、

6、县政府实施“生态名县、工业强县、旅游大县”的发展战略,新增村委会1个。启动并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国道14个村设置地名标志,县城街道牌设置基本完成,镇区街路牌设置启动,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取得进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扎实推进,完成了与芗城、华安、平和、龙海和龙岩新罗区、平市、永定县的县界联检任务,11个镇界线联检任务也园满完成。实施依法管理边界,大力推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效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殡葬改革良性发展,殡葬管理逐步规范,殡仪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新建县殡仪馆,建置经营性公墓1个,骨灰楼堂1个,连年保持火化率、骨灰寄存率两个100%。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

7、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执行收养法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提高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依法审批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增强自主运作能力。支持成立有利于台交流的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我县专业性社团与台湾对口社团加强交流合作。全县设有各类社会组织96家,其中社会团体7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家。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加强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发展,顺利完成、年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首次推行社区居委会户代表和全体居民直接选举

8、方式,以及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提高了基层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进程。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成金山镇河墘村农村社区试点。选派12名大学毕业生进社区服务。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以社区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以居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社区治理机制初步建立,社区环境和社区居民精神风貌焕然一新。老区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收集整理老区革命斗争史料,推进苏区县申报工作,年月日我县被中央党史室确认为原中央苏区县。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加大老区扶建力度。五年累计下达老区扶建款337万元,扶建项目47个,树立革命老区村标志性石碑28个。

9、民政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加强民政部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精神境界、道德情操和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工作队伍。建立健全民政工作目标任务考评制度,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行风评议、效能建设、依法行政、群众信访、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全面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标

10、准和保障面、救灾补助标准和补助项目、社会福利设施现状、部分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民政经费投入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对部分优抚对象和城乡困难群众的优惠优待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民政执法手段尚不健全,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民政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队伍还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不高,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不相适应。以上困难和问题制约了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

11、的新形势(一)发展机遇1、政策机遇。年5月,国务院意见正式出台,对加快海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海西建设,争先”迎来了新机遇;国家民政部与省签订了关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合作协议,这从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有利于我县民政事业不断拓展发展空间。2、战略机遇。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更加注重完善社会管理和扩大公共服务,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十二五”期间,正值我县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

12、会服务是为维持社会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迫切要求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因此,“十二五”时期,既是社会服务事业面临着复杂形势挑战的时期,同时也是其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3、形势机遇。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将步入发展的新阶段,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也将不断增加,人民生活将走向更加富裕。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积极变化,促进了民政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

13、和两岸之间的紧密联系、互动联动、互利共赢,进一步开创了两岸和平发展新局面,所有这些都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二)面临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形势,以及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要求,民政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由于贫困和低收入群体长期存在,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优抚对象的优待和安置、特殊困难儿童的关怀和教育、推广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等任务依然艰巨。城乡基层和社会组织面临的形势更趋复杂,自治与服务功能亟须进一步提升。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人员大量增加,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更加多样,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急需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全、资金不足、人员缺乏等问题更加突出。各类灾害多发频发,防灾减

14、灾体系建设和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要在“十二五”期间着力加以解决。三、“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根据民政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民政工作的职责,“十二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民生民心,加强基层基础,认真履职,精心运作,在保障民生中增强惠民实效,在服务发展中谋求更大作为,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二)基本原则1、保障民

15、生、服务社会。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致力于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建设服务型政府,认真做好养老、灾民救助、城乡社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婚姻家庭和殡葬等各项社会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社会服务需求,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成果。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城乡、区域、人群间社会服务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社会服务帮扶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统筹各项社会服务工作,科学规划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总体布局,整体推进社会服务事业健康发展。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坚持政府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民政

16、事业社会化改革,探索建立新型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形成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树立现代民政管理和服务理念,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法制建设力度,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民政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健全、便利群众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才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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