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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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环境工作方案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全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以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强部门联动为手段,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建设环境友好、和谐美好的新。2、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解决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结构

2、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清理一批违规的建设项目,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力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新的成效,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真正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XX年,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5个增加到19个,增加卫生、水利、交通、农委等4个成员单位。继续保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检监察督查、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和实行“挂牌督办、全面整治、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三、工作范围和重点1、全市重点行业(化工、印染、电镀、造纸、炼油、水泥、钢铁业等)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2

3、、涉及环境安全的化学原料仓库、油库和化工码头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重点是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情况;政府制定出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4、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5、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重复和越级信访中越级信访环境违法行为。四、时间安排准备动员阶段(3月13日前)市委市政府调整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工作制度、行动方案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召开全市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市整治行动

4、进行动员和部署。全面清查阶段(3月14日3月19日)在XX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违规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及使用单位、影响水源水质的环境污染问题等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排查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对市确定的4件重点案件和我市确定的10件重点案件,明确整治要求。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的4件重点案件是:1、天伦染织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2、市永泰丰化工制造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污染问题。3、市长江化工厂废水污染问题。4、市垃圾填埋场废水污染问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的10件重点案件是:1、市凯靖管业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2、市三星金属制品厂镀锌分厂废水污染问题。3、钱志锋电镀

5、点废水污染问题。4、市华宇漂染厂废水污染问题5、市天利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6、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7、市宏程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8、市维达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9、市乙炔气厂废渣、废水污染问题。10、市华义皮革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专项整治阶段(3月20日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整治行动,对排出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隐患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实施企业或区域达标行动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行动。1、挂牌督办。对市和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的14件重点案件,公开挂牌督办,落实整治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2、

6、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行动(5月20日前)。加快实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对不具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要实施布局调整。3、实施企业或区域达标行动(8月20日前)。整治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治要求,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依法实施停产治理。4、督促检查。为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开展督查督办活动,3月底前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整治到位。4月上旬,召开市级挂牌督办单位整治方案过堂会,对专项行动开

7、展情况以及挂牌督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每月一次、形式多样的督查督办活动。5、依法查处。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查处;同时,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等九部门制定的省环境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相关部门。责任追究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在专项行动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将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1、整治不力、督办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治和督办任务的;2、对顶风作案,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故意偷排、直排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群体事件的

8、;3、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姑息迁就、包庇、纵容的;环境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失察行为的。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在认真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组织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找出不足和差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依据考核验收的得分情况,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五、方法措施1、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行动小组要加大对整治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组织不

9、少于5次以上的集中检查。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措施,增加夜间和节假日检查频次,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自查自纠与督查督办相结合。各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同时,确定整治重点,落实责任,接受全社会监督。专项行动小组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提出督办意见和要求,确保整治效果。3、部门监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各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公布,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设立专项整治行动有奖举报基金,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4、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在专项行动中,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原则,做到“四个不放

10、过”,即:该追究不追究的不放过、该查处不查处的不放过、该移送不移送的不放过、该关停取缔不关停取缔的不放过。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重要意义,严格按市里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健康有序开展。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对行动迅速,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对重点环境问题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强大舆论声势。3、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切实加大督办力度,采取

11、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措施,有效地推动专项整治。对挂牌督办单位加强跟踪督查,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不定期地组织复查,防止污染反弹。4、加强工作合力。继续将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能和执法优势,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协同动作,形成有效的整治合力,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5、加强长效管理。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正常性的工作来抓,始终保持严查真纠的高压态势。继续创新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环

12、境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违法排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落实各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推行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篇根据省厅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关于做好XX年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0日前要报送市绿色等级企业材料,4月30日前要报送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评级汇总表,5月15日前要报送全部评级结果工作。一、评级标准今年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工作按照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

13、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暂行)、市环保局关于做好XX年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工作的通知予以实施。二、参评名单去年除长江流域国控企业,共有350家参评单位。今年市要求至少有400家单位参评,除12家国控企业,将在去年的350家基础上,结合人行的贷款企业信息再增加50家单位。三、职责分工由于评价指标不一致,12家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和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标准。(一)12家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依照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暂行)实施,共有14个单项指标,各

14、科室(大队、站)职责分工如下:1达标排放指标,监测站评价;2总量控制、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2个单项指标,污控科评价;3行政处罚指标,法制科评价;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指标,行政服务科评价;5突发环境事件、缴纳排污费、排污申报、污染治理设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企业环境管理、群众投诉7个单项指标,监察大队评价;6环境统计指标,计划科评价;7清洁生产和环境认证指标,科技科评价。(二)一般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依照企业环境行为评级标准实施,共有20个单项指标,各科室(大队、站)职责分工:1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有无监测机构或委托监测4个单项指标,监测站评级;2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固废综合利用、放射性安全、电

15、磁辐射安全4个单项指标,污控科评级;3领取并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指标,由污控科评级,法制科、监察大队提供未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参评企业名单;4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指标,行政服务科评级;5有无环保机构及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排污口整治规范、按时如实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有无群众投诉及整改情况、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周围群众对环保工作满意度8个单项指标,监察大队评级;6是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2个单项指标,科技科评级。四、时间要求4月13日4月18日,各科室(大队、站)按照职责分工完成12家国控企业和8家绿色等级企业的评级工作并将评级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宣教中心:请监察大队指导12家国控企业填写基本信息表、自评表(附件1),并收回表格。请监察大队指导、各科室配合8家绿色等级企业填报市绿色等级企业申报审批表(附件2),宣教中心统计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对12家国控企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反馈(表格见附件1),各科室(大队、站)根据单项指标形成绿色、黑色企业说明材料。4月19日4月25日,各科室(大队、站)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所有参评企业的评级工作,并将评级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宣教中心,宣教中心完成统计汇总。其中,350家去年参评企业根据XX年6月XX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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