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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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办法 各处、办、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专职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推动招大引强,努力实现重大项目突破,现制定相关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从XX年起,对专职招商人员的考核奖励设目标考核奖、重大项目奖、特殊项目奖等3个项目,分别结算兑现。 二、奖励标准 (一)目标考核奖 1.目标任务 各办事处新招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当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实际投入XX万元以上。其中办事处每个招商人员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 2.纳入目标考核的项目要求 从XX年起新招项目,结转项目不纳入考核。 新招项目单体总投资亿元以上,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XX万元。外资项目单体总

2、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美元。 3.目标考核奖的奖惩标准 凡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办事处,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5万元。如办事处完成任务数都低于年度目标数的50%,则扣除各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0%。如办事处整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而其中招商人员未完成自身任务的,在奖励办事处的同时,扣除该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的20%。 (二)重大项目奖 1.重大项目界定 分为实际投入5亿元以上项目、10亿元以上项目、20亿元以上项目。 2.重大项目奖励标准 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10万元,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30万元,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80万元。 3.重大项目的奖励方式 本着“

3、总体测算、年度考核、分步兑现”的原则,从签约之日起,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在两年之内,投资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都在三年之内,根据实际投入额,按比例分年度兑现到相应的办事处。对于恶意夸大投资规模、套取奖金的,将取消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特殊项目奖 对于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额外实行奖励。凡引进项目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0.5万元;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万元。引进项目产品为省著名商标的,奖励0.5万元;为国家驰名商标的,奖励1万元。引进全国同行业前10名企业,奖励2万元。引进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的,奖励5万元。引进央企、国企投资项目的,奖励10万元。

4、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奖励20万元。 三、奖励考核 1.建立专项考核小组,管委会主任牵头,分别由区招商局、项目建设组、财审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三大奖项的考核。 2.考核组于每年年底,通过听申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各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四、奖金的分配 1.每年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区党工委、管委会兑现三大奖项的奖金,奖励至各办事处。 2.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至各办事处的奖金,由各办事处进行二次分配,原则上办事处主任得30%,第一信息提供人得50%,其他人员得20%。 五、其他各条线凡是完成年度 目标任务的,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1万元;重大项目奖与特殊项目奖参照执行。 六、此考核奖惩办法自XX年1月份开始施行。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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