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普通程序民诉民事诉讼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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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一、普通程序的概念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民事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因此通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又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类。除简单的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的第一审都应当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础性程序,它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普通程序的特点 1.普通程序具有程序的完整性 2.普通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一、起诉 (一)起诉的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二)起诉的条件 根据民诉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要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的方式,二、受理 (一)受理的概念与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对案件予以立案审理的审判行为。 (二)受理的法律效力 1程序法上的效力。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决定受理后,

3、即在双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实体法上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重新计算。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习题选练:2003年司法考试题,27.甲乙发生口角,乙将甲房屋的门窗砸坏。甲起诉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甲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甲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以下何种观点是正确的 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 B.甲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4、,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甲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习题选练:2007年司法考试题,44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

5、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习题选练:2006年司法考试题,44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答辩提出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习题选练:2007年司法考试题,8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

6、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习题选练:2004年司法考试题,72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林某曾与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时产生纠纷,林某起诉李某,要求赔偿“青春费”5万元 B甲诉乙离婚,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2004年7月乙起诉甲,请求离婚 C陈某下落不明3年,其丈夫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 D甲村民想承包本村鱼塘,故起诉乙村民,请求判决解除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习题选练:2002年司法考试题,23.根据民诉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

7、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诉离婚 B.王昆与邓洁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王昆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邹某12岁时与邻居陆某(当时13岁)玩耍,被陆某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年后,陆某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邹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邹某以陆某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D.赵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赵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习题选练:2004年司法考试题,39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

8、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 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 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一、审理前准备的概念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前的准备,是指原告的起诉被受理后,至正式的开庭审理之前,为使庭审顺利进行,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审理前的准备是普通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定的必经阶段。 二、审理前准备的内容 1.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 2.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 3.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追加当事人 5.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9、 6.组织交换证据,第四节 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形式 (一)开庭审理的概念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二)开庭审理的形式 1开庭审理必须采取法庭审理的形式,即开庭审理必须在法庭上进行。 2开庭审理应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例外。 3开庭审理应当采取言词审理、直接审理的方式。 言词审理,也称口头审理,是相对于书面审理的方式而言的,是指法院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和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程序必须以口头方式进行,否则不得作为判决的基础。 直接审理,是相对于间接审理而言的,它是指作出裁判的

10、法官必须直接参与当事人的辩论及证据调查,否则判决无效。,三、开庭审理的程序 (一)开庭准备 开庭准备是开庭审理的预备阶段,具体是指在事先确定的开庭期日到来时,在正式进入实体审理前,为了保证审理的顺利进行而应当由人民法院完成的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查核实各种证据的活动。 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当事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一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论证和辩驳的活动。 (四)合议庭评议 (五)宣告判决

11、人民法院经过合议作出的民事裁判,应当公开宣告。宣告判决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情况。 三、审结期限 审结期限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结民事案件的时间限制,也称审限。规定案件审结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人民法院及时审结民事案件,防止诉讼拖延,提高诉讼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节 撤诉与延期审理,一、撤诉 (一)撤诉的概念 撤诉,是指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回,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二)撤诉的分类 1依当事人撤诉行为的积极和消极形态为标准可分为: 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诉讼的申请,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它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积极处分; 按撤诉

12、处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比照当事人申请撤诉处理,这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 2依提出撤诉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参加之诉。 3依撤诉行为发生的不同审级为标准,可分为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三)申请撤诉的条件和方式 1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申请。 2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撤诉申请最迟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4撤诉申请须经人民法院审查。 (四)按撤诉处理的法定情形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

13、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 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按撤诉处理。,(五)撤诉的法律效力 1结束本案诉讼程序 2撤诉后视同未起诉。 3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二、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习题选练:2

14、008司考四川延考试题,37.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应由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应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D.若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习题选练:2007司法考试试题,38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

15、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第六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 (一)诉讼中止的概念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二)诉讼中止适用的法定情形和方式 二、诉讼终结 (一)诉讼终结的概念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二)诉讼终结适用的法定情形和方式,习题选练:2003司

16、法考试试题,22.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习题选练:2006司法考试试题,38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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