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阳光城店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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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 建 金 华 厦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财富广场店面租赁合同 甲方: 福建金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租赁位置: 幢(区) 层 号(区)合同编号: 福建金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富广场”店面租赁合同 编号: 甲方/出租方:福建金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传真: 注 册 号: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传真: 身份证号/注册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经营管理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内的经营场所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 租赁标的物本合

2、同中租赁标的物位于 中国福建省长汀县卧龙路财富广场 -幢(区) 层 号(区),租赁物系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房产)。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具体结构、数据以所附平面图尺寸为准,面积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并约定:1.本租赁物属甲方所有,甲方具备合法的租赁物产权证; 2.如若房产工程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必须在乙方进场前通过工程综合消防验收,甲方保证符合乙方商业经营的使用要求。二. 租赁用途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用途为_ _。三. 租赁期限及免租装修期1. 乙方租赁甲方的经营场所自_ _年_ _月_

3、 日起至_年_ _月_ _日止,租期为_*年。2. 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为乙方免租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可提前进场施工,乙方无需承担此前的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免租期内的装修施工由于甲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乙方可相应顺延免租期。四. 租金定义1. 本合同所称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电话费、网络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经营证照办理费等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和/或接受服务需支付的费用,此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使用租赁房产涉及的营业税等各类税、费由乙方承担,房产租赁涉及的相关税费由 方承担。五. 租金标准1.

4、租金:双方同意租赁房产在包括免租期内第 个到第 个年度内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整,每月总租金为人民币 元,当前每月租金按目前图纸估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的租金按该租赁物的房产证的建筑面积计算。第二个租赁年度以后的租金标准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为每年 。六. 租金支付办法1. 租金按月支付,先交租后使用,乙方应在每个月25日之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2. 乙方将租金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汇往甲方下列帐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将银行汇款单传真给甲方,甲方确认汇款已到甲方账户后,视乙方完成付款义务)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如变更付款帐号需提前15工作日书面(限传真、

5、挂号信、EMS快件等)通知乙方。若因甲方帐号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七. 租赁押金1.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定金给甲方,在甲方按时合格的移交租赁房产和附属的场地、设施、设备后,人民币 元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2. 租赁押金不得充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及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所列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间确无违约行为且所有费用已结清,甲方在收回本合同项下房产后10个工作日内予退还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否则不予退还。八. 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计付办法1. 水电费:甲方负

6、责为乙方租赁的场地设立独立水、电计量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缴费办法:由乙方直接与财富广场的物业公司结算。 2.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向财富广场物业服务公司缴纳。九. 装饰装修1. 本合同项下房产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入场装修前需缴纳 元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成验收后 元的装修保证金直接转为应付租金。2.本合同项下房产的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并经消防监督部门核准(由乙方自行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房产的装饰装修方案对楼板、墙柱产生的承受力须经甲方审核认可;乙方在装饰装修(包括给排水、排油、排烟、排污、强弱电系统布置、空调机组和室外制冷机组摆放)过程中应尊重他人依法享有的相邻权,如对他人合

7、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乙方不得拆改本合同项下房产的主体结构(含承重柱、墙、梁、楼板,下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本合同项下房产的内外墙体(包括门、窗,下同)。3. 乙方外挂广告招牌设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由乙方自行申请办理);乙方外挂广告招牌如与甲方审核的设置方案不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或由甲方直接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外挂广告招牌如对他人造成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4. 本合同项下房产的装饰装修、外挂广告招牌设置工程未经甲方验收认可,不得投入使用。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二项所列甲方的审核和验收行为,

8、不能被视为甲方须对乙方的装饰装修和外挂广告招牌设置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也不能被视为可取代法定的有权机关的核准和验收行为。十. 甲方义务与责任1. 甲方保证完全拥有房产的产权及乙方租赁物业房产和土地使用的完整、合法性,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保证乙方在 年有效经营期内在使用权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 甲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房产的主体结构,外墙体、屋顶、地面(这3项均不含装饰装修部分)因自然老化和/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及时进行修缮。3.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进场经营、设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包括但不

9、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文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十一. 乙方义务与责任1. 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及时缴纳水、电费等约定属乙方缴纳的各类费用。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富广场物业管理规定,服从财富广场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合法经营,做好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封闭消防门、消防通道,不得生产、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行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和/或其他违规、违法、犯罪活动。3.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本合同项下房产及其

10、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无法修复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 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房产状况和乙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5. 需对本合同项下房产内的各种管道、公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乙方须在收到检查维修通知后尽快安排阳光城物业管理公司或其指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作业;如乙方拒绝阳光城物业管理公司或其指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作业,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的Logo及店号进行本楼宇的合法的宣传。十二. 法律责任1. 本合同项下房产发生与甲方有关的纠

11、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房产,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断水断电、大门加锁之措施,并再次限期整改;如乙方逾期仍未整改或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房产,不予退还租赁押金,按解除本合同时的租金标准加收3个月租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1 擅自改变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赁用途;2.2 在本合同项下房产内生产、存放化学危险

12、物品、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2.3 在本合同项下房产内进行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和/或其他违规、违法、犯罪活动;2.4 拒绝修复因其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对本合同项下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2.5 拒绝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房产状况和乙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6 拒绝财富广场物业管理公司或其指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入本合同项下房产进行管道、公用设施检查维修作业;2.7 本合同项下房产的装饰装修、外置广告招牌设置方案未经甲方审核即开始施工,或擅自改变经甲方核准的本合同项下房产的装饰装修、外置广告招牌设置方案;2.8 封闭消防门和/或消防通道,或拆改本合同项下房产主体结构,或擅自拆改

13、本合同项下房产内外墙体,或投入使用后擅自更改已经甲方验收认可的装饰装修和/或外挂广告招牌设置; 2.9 在装饰装修(包括给排水、排油、排烟、排污、强弱电系统布置、空调机组和室外制冷机组摆放)过程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 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和/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费用,甲方视逾期时间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1 逾期时间在15日之内(含15日),乙方除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费用外,还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2 逾期时间超过15日但未超过30日(含30日),甲方除有权对乙方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外,还可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项第一点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3 逾期时间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房产,不予退还租赁押金,除追索乙方拖欠的租金和/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费用外,还可按解除本合同时的租金标准加收3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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