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6134220第九章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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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民事诉讼法,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了解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了解民事诉讼法的效力,熟练掌握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及其基本制度,了解民事诉讼的主管与管辖、诉讼主体,掌握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分类,掌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掌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了解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了解执行程序,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 教学重点 民事诉讼法的概;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及其基本制度;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概念。 教学难点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及其基本制度,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一、民事诉讼法的概

2、论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1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活动。 2民事诉讼法:是国家为了调整发生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属于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于1991. 4. 9通过、施行。 3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争议提起的民事诉讼。,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 2.对人的效力 3.空间的效力 4.时间的效力,三、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一)当事人平等原则 包括外国人在内。 (二)辩论原则 区别于刑事诉讼的“辩护” (三)调解原则:

3、调解必须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判决、裁定前的调解。区别于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四)处分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区别于刑事诉讼。 (五)人民捡察院监督对民事民事诉讼的原则 (六)支持起诉原则,四、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1两审终审制度 2公开审判制度(不公开审理的情形: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例;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例;3.离婚案例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例)案例 3合议制度(案例) 4回避制度(P289) 5陪审制度,第二节 民事诉讼的几项主要制度,一、主管与管辖 民事案件的主管: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案例的权限,也就是确定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

4、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级各人民法院之间,行使国家审判权处理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民事案件的管辖种类(P293),1.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 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权限的划分 2.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专属管辖案例) 同级法院受理一审权限的划分 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4.协议管辖,当事选择 案例,二、诉讼主体,(一)审判组织 独任制和合议制 (二)当事人 注意:当事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调解协议约束 1当事人及其法律规定 A当事人:即原告与被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B当事人必须具有法

5、律上规定的诉讼权利能力 C当事人的义务: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等。 2共同诉讼人:存在原告或被告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民诉案件中的当事人。 3第三人:与诉讼案件结果有关的原告、被告以外的人。又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四人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四人。 (三)诉讼代理人:民诉案中,代理当事一方,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替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进行诉讼的人。其中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三种(前二种适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民事诉讼活动中,除了民事诉讼参加人外,还有民事诉讼参与人

6、,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些人的权利与参加人不尽相同。,三、证 据,(一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1.指能够证明发事案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民事证据的分类 3.证据的种类 第一,书证 第二,物证 第三,视听资料 第四,证人证言 第五,当事人陈述 第六,鉴定结论 第七,勘验笔录,(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证明对象 2.举证责任和查证职责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五、财产保全、先予执行,(一 )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案件,为保证将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得到全部执行,而对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或争执的标的物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诉中的财产保全。 指出 财产保

7、全只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其方法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等。财产保全实行申请人担保制,即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财产保全条件(P301),(二)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请求给付财物的案件,在作出判决交付执行之前,因权利人难于甚至无法维持生活、工作和生产,及时裁定义务人先行给予一定款项或特定物,立即交付执行的制度。 2.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经营的;二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在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申请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费

8、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人要承担“风险责任”。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三节 审判程序,(一)普通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 二)起诉和受理 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 (四)撤诉和缺席判决 (五)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和终结 (六)反诉,一、普通程序,二、简易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四、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对

9、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判的程序。 (二)提起再审的条件、程序,五、督促程序 (一 )督促程序的概念 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附有条件的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局面异议,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 ( 二)支付令的条件及支付令的发布 (三 )支付令的效力 六、公示催告程序(P312) (一)概念 是指在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否则宣告该票据无效的程序。,第四节 执行程序,(一)概念、条件和根据 (二)执行组织、管辖和对象 (三

10、)执行异议和执行和解 (四)执行开始、执行措施和种类 (五)执行中止和终结 (六)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使执行标的恢复执行开始前的状态。,第五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一、概念和一般规则 二、涉外民事案例的管辖 三、期间、送达 四、财产保全 五、仲裁 六、司法协助,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方法。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视情节轻重,分为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返回,处分原则的适用案例,赵甲年近六十,单身。三年前请农村女青年张某照料其生活,后两人同居。半年前张某回乡产下一女婴,满月后将女婴交其姐抚养,自己仍回赵甲身边生活。后两人外出旅游因飞机失事双双遇难身亡。赵甲遗有私房一栋,存款、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若干。赵甲之弟赵乙

12、、赵丙因争夺该遗产发生诉讼。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查清了赵甲有一非婚生女的事实。不待法院作出判决,赵乙匆忙表示他们兄弟俩愿意互作让步,协商解决遗产分割问题,并以书面形式申请撤诉。法院驳回赵乙的撤诉申请后,赵乙、赵丙又四处活动,以是否告状是他们的私事为由指责法院强迫他们进行诉讼。 问:赵乙能否处分自己的起诉权,法院驳回其撤诉申请是否合法?,回避制度的适用案例,赵庆与王虎斗殴导致赵庆受伤,赵庆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王虎赔偿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赵庆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员李强回避,理由是李强是王虎的学生,学生当然会作出有利于老师的判决。经了解,王虎曾是某中学的

13、老师,李强也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李强进该校时,王虎已经由于打架斗殴被开除公职,李强与王虎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决定,驳回赵庆的回避申请。赵庆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赵庆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赵庆。 问:1,本案法院驳回赵庆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2,本案中原告在法院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3,本案中由该院院长作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4,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在复议期间,李强能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公开审理案例,原告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乙及丙公司。起诉状中称,被告乙原是其营销部经理,被丙公司高薪挖去,在丙公司负责市场推销工作。乙利用

14、其在甲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将甲公司的销售与进货渠道几乎全部提供给了丙公司,甲公司因而损失严重,请求乙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申请不公开审理,以避免商业秘密泄露于第三人。 问题人民法院能否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要求? 返回,答案与分析,公开审判是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应公开审判,应当选期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记者采访和报道。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此外法律还规定,离婚案件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中甲公司的销售及进货渠道,对甲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关系,一旦公开,很可能使其损失进一步

15、扩大。因此甲公司认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要求。,合议制度案例,案情原告张某诉被告韩某合伙纠纷一案,原告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其与被告方合伙经营饭馆的合同的关系。此案经某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解除原告之间的合伙关系。被告方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问题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 返回,答案与分析,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是我国人民法院最主要

16、的审判组织形式,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适用其他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都必须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而且除第一审程序中的合议庭可由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外,按其他程序审理的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本案中,二审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沈某一人审理此案,在程序上显然是不正确的。,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案情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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