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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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案例分析题一、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问题:甲的行为应如何评价?一:在这个案例中,甲为了躲避乙的追杀,情急之下夺了丙的摩托自救,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的法益造成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法益。三:权衡权益的大小,人身权利要大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中的生命权要重于任何一起健康权。四:本案中,甲的生命权大大重于丙的财产权以及身体权,甲为避免乙的追杀,不得已给丙造

2、成损害,属于刑法中的紧急避险行为。五,当然,给丙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引起危险的人,也就是乙来赔偿,这属于民法的范畴了。二、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问题:张某推赵某的行为,以及对于赵某死亡的结果持何种心态?(故意?过失?意外事件?)答案:1、张某推赵某的行为,在主观上属于犯罪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2、从理论上讲,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就本案而言,从认识因素来讲,张某应当能够预见到在工地上推人的行为,有可能造成他人由于身体失去

3、重心而跌倒受伤,乃至发生死亡的可能性,从意志因素来讲,张某对赵某死亡的结果持根本反对的态度。因此,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成立条件。无期徒刑假释的实际执行期限 ,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还是十年?书上是十年才可以适用假释?是这样的,根据刑法第 81 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0 年以上的,才可以适用假释。另外,请格外注意“实际执行” 这四个字,即犯罪分子真正服刑的时间必须在十年以上才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第十五条 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3(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

4、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个是今年 2 月 25 日颁布,5 月 1 日开始施行4五、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5、现问:(1)李某的盗窃保险柜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试结合案情与该犯罪形态构成要件作具体分析。(10 分)(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试结合案情与该犯罪形态构成要件作具体分析。(10 分)答:(1)李某的盗窃保险柜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未实施终了的未遂、能犯的未遂。(2 分)犯罪未遂指的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2 分)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3 分)结合本案具体分析:着重把握上述三个特征。(3 分)(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

6、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2 分)5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2 分)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在理解犯罪预备的概念时,应当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把握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的主观特征,就是行为人具有为完成犯罪而进行预备活动的意图。犯罪预备的客观特征就是具有为进一步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3 分)结合本案具体分析:李某具有杀死保安的犯罪意图,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活动(拿了匕首,返回单位。)李某还未正式“ 着手 ”实施杀人犯罪,未与保安 进 行身体接触而由于抓获使行为陷于停顿。故是犯罪预备。(3 分)六“老公安”黄局长和小字辈们在讨论三个“

7、累犯”:一个是许某,许某因犯罪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年,1994 年被假释,1996 年 12 月假释期满,可是 2000 年 3 月又犯抢劫罪。另一个是向某,向某 1997 年 11 月犯危害国家安全类罪,2001 年 11 月又因过失犯交通肇事罪。再一个是李某,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到 1993 年 5 月 10 日考验期满,可是 1994 年 6 月又犯诈骗罪。试问:(1)许某构成累犯吗?如果构成,结合案情分析其构成何种累犯? (7 分)(2)向某构成特殊累犯吗?向某构成一般累犯吗?分析之。(7 分)6(3)李某构成累犯吗?如果构成,结合案情分析其构成何种累犯

8、?如果不构成,说明理由。(6 分)答:()许某的行为构成一般累犯。(1 分)所谓一般累犯是指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 分)其条件是前后两个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又是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是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5 年内再犯的罪。(2 分)本案中,许某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后罪又是抢劫罪,也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两罪都是故意犯罪,并且是在原判刑罚执行完结以后 5 年内又犯的,许某在假释期间没有犯新罪,假释期满就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许某犯抢劫罪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 5 年内

9、犯的,所以构成一般累犯。(2 分)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2)向某不构成特殊累犯,(1 分)因后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特殊累犯定义: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2 分)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7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2 分)向某亦不构成一般累犯,因后罪不是故意犯罪。(2 分)(3)李某不构成累犯。(1 分)不符合累犯的条件。李广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到 1993 年 5 月 10 日考验期满,在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根据刑法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而李广是在1994 年 3 月即考验期满后再犯罪的,累犯的构成条件是必须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5 年内再犯罪的,才构成累犯。李广原判刑罚不执行了,所以不构成累犯。(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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