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81008921 上传时间:2019-02-20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8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别人转化为word的)(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一、行政执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执法概述(二)行政执法原则 (三)行政执法要件 (四)行政执法效力(一)行政执法概述 什么是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行政行为。 我们所讲的行政执法,主要指具体行政行为。 1、四方面特征: (1)主动性。特别注意必须依法主动,并依法进行,“没有法律便没有行政”的原则精神。 (2)广泛性。 (3)具体性。与行政立法的抽象性和普遍性特征相比,特定的人和事。 (4)强制性。强制性必须依法进行,必须依法

2、强制。 2、分类: (1)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和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羁束);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范围、方式、种类等有一定幅度(自由裁量);-违法或不当。救济权。 (2)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 (3)需要受领与不需要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 (4)单方性的与双方性的行政执法行为。意思表示“合意”,行政合同。(二)行政执法原则 1、合法性原则 (1)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具备。 (2)权限合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执法。 (3)程序合法。 (4)滥用、越权等违法行为应当被依法撤销或宣布无效,违法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合理性原则 (1)执法行为符合行政的基

3、本目的,手段方式有助于行政目的实现。 (2)公平基础之上,体现一致性。 (3)执法决定合情理、适度。 (4)执法行为既能有效实现行政目的,又能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相对人损害。(价值位阶、个案平衡、比例原则) 3、应急性原则 特殊紧急情况下,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行为。(例外原则:非典、5.12) 注意:必须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状态;只能由法定有权机关或由其委托,无权机关的事后追认 ;法定特别程序;适当合理。 4、时效性原则 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时间和讲求效率。 5、责任制原则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所

4、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执法责任制)(三)行政执法要件 1、实体要件 (1)主体合法。依法组成,拥有行政管理权,职权范围内。 (2)内容合法。执法内容合法。(如税务,执法有据) (3)意思表示真实。(非暴力、协迫) (4)相对方必须有法定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未满14 周年) (5)执法行为指向标的物合法。(建筑文物)2、程序要件 (1)法定步骤、顺序、方式、形式、时限。 (2)回避。(任何人不得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3)公平、公正。居中裁决给予当事人双方同等机会的申辩权。 (4)决定前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告知。 (5)决定后的行政或司法的救济权。(四)行政执法效力

5、1、公定力(先定力) 一经依法作出,推定合法有效,并应执行,非经有权机关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 2、确定力(不可变更力) 行政管理相对方、行政执法主体均具约束力(复议、诉讼) 3、约束力 必须履行义务,行政执法主体也有义务执法。 4、执行力 依法强制或提请法院强制执法。复议或诉讼不停止执行。(例外情况)二、行政执法依据 (一)依据的概念及特点 (二)依据的种类 (三)依据的效力 (四)依据的适用 (一)依据的概念及特点 什么是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用于调整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 特点: (1)行政执法依据是行政执法机

6、关及其执法人员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所遵循的行为规范。 (2)国家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文件。(立法权限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制定、对外公布并予以实施) (3)具有普遍约事力和后及力。(特殊情况下前溯) (4)具国家强制力。 (5)表现为实体性(职责、权力义务)规范与程序性(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间)规范相互交织的规范体系。(二)依据的种类 1、法律规范(最主要的依据) (1)宪法:一切法律规范的渊源,即母法。 (2)法律:基本法律(人大)、一般法律(人大常委会)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 (7)法

7、律解释:分为非正式解释(没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主要为理论研究等)和正式解释(有权机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常委会界限和补充规定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 (8)国际条约:我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2、其他规范性文件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2)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政策性的规范性文件 (3)国务院发布的带有规范性内容和性质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等。 (4)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等。 (5)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指示和决定等。

8、 (三)依据的效力 1、依据的效力层次 (1)一般规则: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2)特殊规则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 B、新法优于旧法(同等效力层次)。 a、新法改废旧法。b、旧法未废止,冲突部分适用新法。 C、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2、依据的对象效力 我国采用结合主义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公民在国外视情结合国际条约、协定和国内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外交特权、豁免权等)。

9、3、依据的空间效力 (1)全国性的法律规范。 (2)地区性的法律规范。 (3)国际条约和协定。声明保留的除外。 4、依据的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2)终止生效 (3)溯及力 : “法不溯及既往” (四)依据的适用 1、适用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适用的依据和内容 (2)合理原则:裁量客观、适度符合常理,公平正义不损害相对人法益。 (3)公开公正原则 (4)行政高效原则 2、依据的选择适用 依据的竞合 (1)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的选用次序 (2)相同位阶法律规范的选用次序 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后法优于前法;条约优于法律。 另外:上级规章、命令优于下级; 紧急行政命令优于一般; 外部优于内部

10、。 3、依据适用的裁量规则 (1)对“应当”与“可以”的把握 (2)对从轻、减轻与从重的把握 (3)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 不予处罚:法定事由 免予处罚:法定特殊情况。 三、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行政执法主体种类 (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1、定义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权,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并非法律概念,而是理论概念) 2、分类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主体资格 决定和纲要均有要求健全制度。 (1)行政机关:合法批准、法定职权、编制、经费、公告。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明确授权、具

11、备一定条件、职权范围内行使。 “委托”与“授权” 森林防火条例“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二)执法人员资格 1、含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2、资格管理。纲要: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决定: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执法。 四、行政执法行为 (一) 行政征收: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F:税收、资源费、建设资金(养路费)、排污费 管理费、滞纳金。 (二)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12、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F:食品卫生许可;音像制品生产、经营许可 (三)(非许可)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法规依据。 行政许可、审批,我市主要由审改办负责确认,并以政府文件公布。 (四)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许可联系密切。常为一行为两步骤:如食品商贩,健康证明,从业许可。 F:房产登记、户口登记、婚姻登记、烈军属和优抚对象证明。 (五)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F: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六)行政强制: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F:强制拘留、强制隔离、强制拆除/扣留/代履行/查封 与行政处罚密切。 (七)行政给付: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在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F:对无劳动能力人发放救济金;贫困户救助 (八)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 F:发给奖金或奖品;劳动模范; (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