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新、旧版标准差异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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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对照表章节旧版标准内容(GB4706.32-2004, GB4706.1-1998)新版标准内容(GB4706.32-2012 ,GB4706.1-2005 )4706.32第1章适用于装有全封闭电动机一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单相器具的最大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 V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4706.32第1章无增加: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

2、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3.121给出了可燃制冷剂的定义。4706.32第1章注1:在 IEC 60335-2-34中给出了“全封闭电动机一压缩机”的定义注1:在GB 4706.17中给出了电动机-压缩机的定义,其是指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或半封闭电动机-压缩机。4706.32第1章无本部分不考虑3.121定义的A1、A2或A3类以外的化学物质。4706.32第1章注3:对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器具,附加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注3: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特殊要求。除非本部分有特殊要求(包含附录),制冷剂的安全要求见ISO5149。ISO5149:1993中的下列条款与本部分相关: 第3章,适

3、用于所有器具和系统的设备的设计和结构。 第4章,对“类似用途”(如商业及轻工业)器具和系统的使用要求。 第5章,对“类似用途”(如商业及轻工业)器具和系统的运行程序(操作规程)。4706.32第1章注4:必须注意下述情况:对于准备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可能需要特殊要求;负责国家的卫生当局,劳动保护部门和水利部门和类似当局都规定有附加的要求。对于准备永久地连接到供水系统上的器具,应遵守所有的相关要求。注4:必须注意下述情况: 取消此条款负责劳动保障的国家卫生局和负责仓储、运输、建筑结构和安装的国家机构等规定的附加要求。4706.32第2章无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423.182000、GB

4、4706.1720、 GB 42082008、GB 9364、GB/T 16842 、 GB 19212.12008、IEC 60079-14:1996、IEC 60079-15:2001、ISO 817:1974、ISO 3864:1984 、ISO 5149:1993、ISO 7000、 ANSI/ASHRAE 34:20014706.1第2 / 3章无增加:3.1.10 额定脉冲电压无增加:3.1.11危险性功能失效无增加:3.3.5 功能性绝缘无增加:3.4.4保护特低电压电路无增加:3.9.3 保护电子电路无增加:3.9.4 B级软件无增加:3.9.5 C级软件4706.32第2 /

5、 3章2.101热泵 heat pump通 过 转 换制冷系统制冷剂运行流向,从室外低温空气吸热并向室内放热,使室内空气升温的制冷系统,还可包括空气循环、净化装置和加湿、通风装置。3.101热泵 heat pump在一定温度下吸收热量,并在较高温度下释放热量的器具2.107热循环除湿 dehumidification-heat recovery3.107热回收型除湿 dehumidification-heat recovery2.117自储单元 self-contained unit3.117整装单元 self-contained unit置于框架或外壳中的整机,可以单个或多个部分进行制造和运

6、输,除截止阀件和相关部件之外,没有需要在现场连接的制冷部件。无3.121可燃制冷剂 flammable refrigerant按照ANSI/ASHRAE 34:2001ISO 817的分类,等级为A2或A3的制冷剂。无3.122制冷系统 refrigerating system相互联接组成一个闭合制冷回路的制冷部件的组合,在该回路中通过改变制冷剂的相态在低温侧吸收热量,在高温侧释放热量。无3.123最高允许压力 maximum allowable pressure制冷系统运行压力的限值,一般是指由制造厂规定的,设备所能承受的最高设计压力。注:不管设备是否工作,最高允许压力规定了运行压力的限值,

7、见第21章。无3.124低压侧 lowpressure side制冷系统中,在蒸发压力下运行的部分。无3.125高压侧 highpressure side制冷系统中,在冷凝压力下运行的部分。无3.126维修端口 service port为进行充注或维修系统而在制冷系统中能够对制冷剂进行操作的装置,典型的有阀门、延长管或定位入口。2.120风机盘管/空气处理组件 fan coil/air handling unit提供空气强制循环、加热、冷却、除湿和过滤功能中的一种或多种功能,但不包括冷却或加热源的工厂生产的组件。该装置通常设计用于同一房间内空气的自由吸入和排出,但也可以与管道一起工作。该装置可

8、以设计成贴附使用或在待处理空间内,与外壳一起使用。3.120风机盘管/空气处理组件 fan coil/air handling unit具备强制空气循环加热冷却除湿和过滤功能中的一种或多种功能,但不包括冷却或加热源的工厂生产的组件。注:该装置通常设计用于同一房间内空气的自由吸入和排出,但也可以与管道一起工作。该装置可以设计成在使用空间中作为辅助装置或装入外壳中。4706.1第4章对应第3章注1 一个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如果在检查和试验时,发现它具有的其他特性损害了这些要求所包含的安全水平,将不一定判其符合本标准的安全原则。2 使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与本标准中诸要求的规定所不同的产品,可按照这些要求

9、的意图来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能证明其基本等效,则可判其符合本标准。3 本标准所认可的是,当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在考虑制造商声称的正常使用条件,也包含实际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下工作时,对诸如电气、机械、热、火灾和辐射等危险进行防护的国际性可接受水平。取消注释4706.1第5.2条4.2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经受所有有关的试验。但第22章第26章以及第28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注1 如果器具能以不同的电压供电,则可能要求增加试样。如果必须进行附录C中的试验,则需要六个电动机试样。元件试验可要求提供这些元件的追加试样。5.2各项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能够经

10、受所有有关的试验。但第20章、第22章(22.11和22.18除外)第26章、第28章、第30章和第31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几台器具上进行。22.3的试验是在一个新的器具上进行。注l:如果器具必须以不同的条件进行试验,则可能要求附加试样,例如器具能以不同的电压供电。如果一个预置的薄弱零件在第19章的试验期间成为开路,则可能需要一个另外的试样。组件试验可以要求提供这些组件的附加试样。如果必须进行附录C中的试验,则需要六个电动机试样。如果必须进行附录D中的试验,则可使用增加的器具。如果必须进行附录G中的试验,则需要另外四个附加的变压器。如果必须进行附录H中的试验,则需要三个开关或另外三个器具。4

11、706.32第5.2条无5.2增加:第21章的试验可以在单独样机上进行。第1119和21章试验中应要求在制冷系统中的不同点进行压力测量。如选择进行附录FF(模拟泄漏试验)中的试验,至少需要一台附加的特别制备的样机。进行第11章试验时,应测量制冷管路的温度。注101:由于第21章附录EE附录FF中的试验本身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在试验过程中应采取专门的预防措施。4706.32第5.102条无5.102如果电动机压缩机进行过试验并符合GB 4706.17,则不需要进行21章相关试验。4706.1第5.18条无5.18如果长度和角度的尺寸没有公差规定,则GB/T 1804(eqv ISO 2768-1

12、)适用。4706.1第7.1条无增加:注4:如果器具标有额定压力,其单位可以是巴(bar),但其只能和帕(Pa)同时标示,巴(bar)标在括号中。与连接器和水源的外部软管组合的电动控制水阀的外壳,如果它的工作电压大于特低电压,则其应按GB/T 5465.2 (idt IEC 60417)-5036(DB:2002-10)标注符号。4706.32第7.1条对于单一制冷剂,标出下述其一:. 化学名称;化学分子式;. 制冷剂编号;对于单一制冷剂,标出下述其一:. 化学分子式;. 制冷剂编号;4706.32第7.1条热交换器的最大工作压力水冷风机盘管/空气处理组件中热交换器的最大工作压力4706.32

13、第7.1条无当使用可燃制冷剂时,下列情况中7.6中的防火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标志应明显地标示:用于维护或维修的接入部件;准备销售或安装的器具;充注了制冷剂的器具的包装。如果使用可燃制冷剂,应在器具上显著部位标示提示阅读使用说明维修说明和安装说明的标志(ISO7000中的标志30843038和1785),以便于人们了解相关的信息。标志的垂直高度应不小于10mm。增加的警告标志(防火标志:GB 28942008中的2-2)应在器具铭牌上靠近制冷剂说明和充注量处标明。标志的垂直高度应不小于10mm,不需着色。注101:安装过程中,移开可拆卸部件后标志应可见。使用可燃制冷剂时,应使用以下警告:警告:器具的

14、安装、运行、储存的房间面积应大于“X”m2(仅适用于非固定式器具)。除固定式器具外,最小的房间面积X要在器具上注明,数值X的测量要依据附录GG中GG.2所描述的不通风区域的程序确定,如果器具的体积小于附录GG中m1的体积,则按照4进行计算(见附录GG中的GG.1.1)。对于非固定式器具,在器具上应注明最小的房间面积X,标志中X的大小应根据附录GG中GG.2所描述的不通风区域的程序确定,如果器具的制冷剂充注量小于m1,则标志中X应是4(见附录GG中的GG.1)。低压侧和高压侧的最大允许压力应在产品上进行标示。注102:对于制冷系统,如果低压侧和高压侧的最大允许压力相同,则允许只标注一个。4706

15、.1第7.6条无符号增加:GB/T 5465.2(idt IEC 60417)规定的符号5012灯注2:灯的额定瓦特数可以和该符号标在一起。GB/T16273.1(neq lSO 7000)规定的符号1641阅读使用说明 注意GB/T16273.1(neq ISO 7000)规定的符号0434GB/T 5465.2(idt IEC 60417)-5021(DB:2002-10)等电位GB/T 5465.2(idt IEC 60417)-5021(DB:2002-10)危险电压4706.32第7.6条无增加了使用可燃制冷剂时应进行的标示内容。4706.1第7.12条无如果在用户的维护保养期间有必要采取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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