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庐陵新区路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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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安市庐陵新区路网工程施工BT招标文件招 标 项 目: 吉安市庐陵新区路网工程施工BT招标 招 标 单 位: 吉安市庐陵新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局(章) 法定代表人: 郭 发 朝 (章) 联 系 人: 郭 发 朝 电 话: 15207969921 编 制 时 间: 二 O 一 三 年 七 月 投 标 须 知第一节 前 附 表工程名称吉安市庐陵新区路网工程施工BT招标建设地点该项目位置处于庐陵新区区内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市庐陵招标核字201306号设计单位工程概况吉安市庐陵新区路网施工BT招标共三条道路建设,新建道路总约5.7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30亿元。其中吉安市吉祥路(经五路至吉州大道),道路

2、长约4000米,道路红线宽40米,工程投资约8800万元,吉州大道南延三期(吉祥路至安泰路),道路长约1000米,道路红线宽55米,工程投资约3300万元,香樟路(新白鹭洲中学段),道路长约7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工程投资约900万元。承包方式BT模式,中标方即为投资方同时也是施工承包方。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360 日历天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保证金数额捌拾万元(人民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13年7月17日下

3、午5:00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 )提出疑问,标题注明“吉安市庐陵新区路网工程施工BT招标疑问”。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下午5:003、招标人将于2012年7月29日在指定网站(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303、受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

4、交易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开标会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30地 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其 他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600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第二节 综合说明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雨污水管、其它管线、道路绿化、亮化、交通设施等工程。2、现场施工条件。(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2)施工用水、电 已通 ;(3)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4)施工图纸设计情况 已完成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5、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因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诉讼记录。4、拟派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6、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5、投标企业业绩: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从2007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项目。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人员配备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8、吉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诚信管理手册;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将视为自

7、动弃权。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 标 文 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若有疑问需要澄清,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解答。如投标人逾期提出疑问的,招标人将不作解答。(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八)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发出前,已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备案。三、投 标 报 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下浮让利报价。2、工程总造价下浮让利系数由各投标人根据自

9、身的管理水平自行确定,具体得分办法见附件二。(十)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附件四)。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辅助资料表:投标单位企业概况;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企业所承建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表;拟派建造师所承建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表;企业近三年来荣获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表。(5

10、)参与本工程投标和用于资格后审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二)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 (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执收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帐号:171029101008714315 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

11、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开标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回。4、未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建设工程投标保证帐户登记备案的企业,退款前需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十三)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

12、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应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进行投标承诺。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将答疑结果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三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应

13、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要求密封。2、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4、密封袋密封口处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六)

14、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时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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