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教女孩子防范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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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来教女孩子防范性侵害 2005-11-06 02:01 本报记者王浩 周雪莉 近日,哈尔滨市接连发生三起骇人听闻的强奸幼女案,三名不满12周岁的女孩惨遭强暴。通过这些案子可以看出,对孩子的性教育及对性侵害防范方面的指导处于缺失状态,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三起强奸幼女案发人深省案例(一) 2005年9月20日,动力区朝阳乡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案:她10岁的女儿平平在家里被男青年刘某强奸。据动力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姚宏峰介绍,那天,刘某骑着自行车路过平平家,见她一个人在门口玩,就向她问路,平平头也没抬地告诉他“不知道”。10分钟后,刘某办完事转身折回平平家时,平平仍孤身一人站在门口玩。刘某见

2、小女孩天真可爱,而且没有丝毫戒备心,顿生歹意。他故意找平平聊天,当他打听到家里的大人外出办事了一个小时后才能回来时,认为这是一个大好机会,他一把将平平推进屋内欲行不轨,又担心平平的家人提前回家,遂威逼平平进自家的菜窖。平平不肯,刘某恼羞成怒,将平平扔到床上,任凭平平痛苦地挣扎,将其强暴。 几分钟后,平平的母亲回到家中,听到女儿高声呼救,又看见一名男子慌张地从屋中跑出来,她奋力拦住该男子。 案例(二) 2005年10月初,在动力区某镇,12岁的小女孩圆圆被17岁的男孩张某在某建筑工地的宿舍内强奸。据民警介绍,一个月前,圆圆从外地来哈投奔在哈打工的父亲,并和父亲一起住在工地宿舍里,工地上只有圆圆一

3、个女孩子,圆圆的到来引来男工友们的关注。一天晚上,张某和几名工友醉醺醺地敲圆圆的房门,要进屋和她“玩”,圆圆见他们满身酒气,躲在屋里锁紧房门不敢出去。张某等人这么一闹,引来了圆圆的父亲。父亲赶走几个工友,进屋劈头盖脸地痛骂圆圆一顿,然后摔门而去。几分钟后,张某独自来敲圆圆的房门,在他的哄骗下,圆圆开了门。张某转身锁上门,扑到圆圆身上,圆圆拼命挣扎,大喊“救命”。张某见圆圆不肯合作,连忙捂住她的嘴,威胁道:“你要是再敢喊,我就告诉你爸爸,他一定会对你拳打脚踢。”这句话让刚挨了父亲骂的圆圆十分害怕,乖乖地任凭张某随意摆布。 第二天,父亲在圆圆的房间内发现了擦拭精液的卫生纸,气愤地逼问圆圆发生了什么

4、事。圆圆惧怕父亲,不敢承认被张某强暴一事。连续几天,圆圆藏在房间内不愿出门见人,她的反常举动再次引起父亲的注意,在他的追问下,圆圆才承认了被强暴一事。 案例(三) 2005年10月中旬,市红十字医院救治了一名遭受严重性虐待的11岁女孩红红。据医生介绍,红红被送来时,下身不停地流血,下体里外都已被撕裂。医生说,红红的伤口缝合多达40多针。 据道里区新发镇派出所民警介绍,那天中午放学时,红红在校门口等同学一起去吃午饭,这时,一名陌生男子走过来称有同学找她,红红跟着男子走了一段路,并未发现同学。她转身想返回学校,男子狠狠地掐住她的胳膊用力地往马路上拖,还凶狠地对她说:“你要是敢叫,我就掐死你。”说着

5、就把她拽到包米地里。该男子对红红拳打脚踢,还解下皮带拼命地抽她,红红昏死了过去。红红醒来时感到一阵阵钻心的痛,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她一丝不挂地跑到学校,校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青少年性犯罪受害者多为幼女 性问题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动机,仅次于暴力侵财,性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第二动因,且农村案件数量有逐年上升趋势。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少年法庭庭长田梦华介绍,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占每年发案率的10-15%,而其中强奸幼女的案件占绝大多数,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田庭长讲,从近两年青少年性犯罪的特点看,受害的对象多数是幼女,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以哄

6、骗、威胁、殴打等手段迫其就范。如阿城市一起强奸案中,不满15岁的男孩李某住在寄宿学校内,与女生宿舍仅一墙之隔,在朝夕相见的日子里,李某对低年级的女生逐渐产生了邪念。于是,他便趁晚间上自习期间在路上拦截女生,逼其发生关系,如有不从就拳打脚踢。年幼的女生非常惧怕他,只要李某一敲女生宿舍的墙,她们就吓得魂飞魄散。几年间,李用这种威胁手段先后与在校的6名女学生发生了性关系,受害女生最小的只有10岁。在上述几个案例中,受害者都是不满12岁的幼女。这些幼女缺乏性防范意识和反抗能力,容易使犯罪实施者得手。 此类案件另一个特点是,幼女受辱后,受害者及其家属一般都羞于报警,使得犯罪分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都逍遥法外。

7、如阿城寄宿学校强奸案中,李某在两年间先后强奸了6名学生,可只有最后一名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报案揭发,才使得案件水落石出,避免了更多无辜幼女受害;案例(二)中的圆圆,因害怕父亲责骂,将张某对其强奸的事实隐瞒多日不说,在父亲的最终追问下,才将实情道出。据了解,许多受害者的家长在女孩遭受强暴后,感到很丢面子,对女孩重则打轻则骂,认为这一切都是女孩的错,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这种姑息犯罪分子的做法,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受害女孩的心灵创伤雪上加霜。谁来帮女孩“防贼” 从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来看,受害人都是十来岁的小女孩,而她们对性侵害缺乏防范以及性知识方面的无知更是令人痛心。 案例(一)中,平平

8、独自在家,遭遇陌生人而且是男性,竟然告知家中无人,给了歹徒可乘之机。案例(二)中,圆圆害怕父亲责骂,宁可“忍受”歹徒的侵害也不声张,她分辨不出孰轻孰重。案例(三)中,红红轻信陌生男人的话,跟其走到人迹荒无处,终被人欺侮。 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幼女受侵害后,对发生的一切茫然不知,不明白对方的行为是犯罪,因而使侵害一再发生,比如前面提到的阿城市寄宿学校那一起案例。 女孩子们的这些无知责任不在孩子,而在大人,在于性防范教育的缺失。 哈尔滨市心理卫生中心主任张聪沛主任认为,我国的性教育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在学校里是半遮半掩,在家庭里是讳莫如深,已经处在非常尴尬的境地。而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以及青少年青春

9、期的提前,健康的青春期性教育必须提到教育日程上来,并且性知识、性防范意识与性道德必须同步进行。 张聪沛说,由于这方面教育的滞后,有些孩子不知道哪里是性器官,什么是性侵犯,当然也就不知道如何保护自身安全,避免他人对自己实施性侵害了。他认为,学校和家庭应该教会孩子认知性器官,知道当别人碰触她们的敏感器官,如胸部、生殖器等就是在侵犯她们的人身安全,懂得性侵犯是犯罪,一旦发生要报警或告知家长,懂得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在国外这些都是孩子很小时就要教他们学会的东西,他们还会被告知,不仅要防范异性,也要防范同性。这些工作也是学校需要做的。 而我们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性侵害,轻视教育预防,重视后果。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家长在得知孩子受到性侵害后,不是反省自身的责任,而是一味责备孩子疏忽,让坏人占了“便宜”,并且渲染“没脸见人”的错误观念,给孩子一个错误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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