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密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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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银密钥管理规定为加强网上银行密钥管理,确保网银业务安全和正常运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网银密钥使用范围第一条 密钥的使用范围根据业务需求,公司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一) 账户查询:账户状态、交易查询、余额查询、历史查询等。(二) 资金划拨:行内、跨行等资金支付、调拨结算业务。第二章 网银密钥的管理第一节 密钥的申领第二条 密钥的申请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依据贷款业务部贷款经理下达的贷款财产账户开立通知单上列明的项目出款方式,确定向相关开户行申请网银密钥事项,并填制相应的申请表。该申请表需用印时,由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填制业务审批表,经公司审核人、公司审批人等审核后,用

2、印经办人方可对申请表用印。将手续合规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开户行申请办理密钥。第三条 密钥的领用(一)资金管理员向申领行提供内容填制完整的申请表,领用密钥介质及密码函等。(二)系统用户按照岗位设置权限,相关经办人配备专门的密钥,专人专用,交易密码等信息独立保存,分别行使业务处理和管理职责。根据密钥的使用权限及贷款财务部岗位设置,具体权限设置情况为:1. 密钥仅具备查询权限的,一般为单一密钥介质,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为唯一操作员。2. 密钥由公司单独持有,具备独立支付权限的,一般为提交、授权两枚密钥介质,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为网银指令提交操作员,复核员为网银指令授权操作员。3. 保管账户的划款操作密钥

3、,一般为公司与保管行组合持有的,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为网银指令提交操作员,复核员为网银指令一级授权操作员,待保管行进行网银授权操作后方可付款。(三)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将领用密钥的相关信息登记在密钥管理表上。第二节 密钥的使用第四条 密钥的使用(一)密钥与经办人岗位、权限绑定使用,实现事中控制。密钥具备独立支付权限的,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需根据手续齐全的单据(如签字审批齐全的贷款项目资金运用付款通知单、划款指令、资金贷款分配/兑付项目通知单等)办理网上银行结算操作;贷款财务部复核员负责审核相应网银指令,核对收款单位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付款用途等信息无误后,进行付款授权。密钥为公司与保管行

4、组合持有的,资金管理员提交网银指令经复核员一级授权后,还需保管进行二级授权、复核等方可完成付款操作。(二)在持密钥登录网银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出现可疑指令,应当立即与网银所在银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不可再次操作,当天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是否支付。待问题解决后,确定是否应再次操作。第三节 密钥的管理第五条 密钥的变更密钥持有人发生岗位变动时,将原密钥交给指定接收人,填制个人保管使用办公物品交接表,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完整后部门留档备查,接收人自行修改密码,密钥可继续使用。资金管理员在密钥管理表上将该密钥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第六条

5、 密钥的保管(一)密钥实行专人专管专用,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密钥持有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操作系统,并将密钥从计算机上拔出。(二)非工作时间,不同操作权限的密钥分放于不同的手提保险柜中。贷款财务部资金管理员负责加密保管查询及提交权限密钥于保险柜中,贷款财务部印章管理员负责将授权权限密钥加密保管于保险柜中,实现双人独立保管不同权限的密钥。(三)各经办人员所管辖的网银密钥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密钥分开保管。(四)已作废密钥,交由部门重空管理员放入保险柜内保管;同时,资金管理员在密钥管理表上将该密钥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第七条 密钥的密码(即个人口令)管理(一)各经办人

6、员取得密钥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修改密码,使用人员必须牢记密码,并定期(一般约定为三个月)更改密码。(二)为防止密码遗忘等情况,各经办人员的密钥密码形成纸质记录保存于独立的密码信封内,各经办人将密码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人名章等戳记,以防止他人随意启用。密码信封由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保存于保险柜中。密钥密码的启用仅限于贷款财部同岗位之间,不同岗位不得超越授权使用。第四节 使用注意事项第八条 注意事项(一)发现密钥损坏时,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经相关审核批准后去银行重新补办。(二)发生密钥丢失时,应及时与申领银行联系密钥挂失,确保资金安全,并上报部门负责人,经相关审核批准后去银行重新补办。(三)不定期地对网上银行的操作、保管情况进行稽核,确保网银业务安全。(四)网银主账户撤销时,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经相关审核批准后去银行办理网银主账户的变更手续,重新办理密钥。(五)密钥的相关信息有所变动时,资金管理员应及时在密钥管理表上进行更新。第三章 附则第九条 本办法由贷款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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