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校区大学生医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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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昌校区大学生医保指南 一、转诊程序 确因病情需要转校外医院就诊的,先由主治医生开具转诊单,经医务所负责人审批后,可就近到校外南昌市医保指定医院就诊。 二、指定医院 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一附医院、南昌大学二附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新建县人民医院等。 三、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病种主要为感冒、发烧、腹泻等常见病,具体诊疗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门诊用药目录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 四、报销额度 按照南昌市(洪人社字2010341号)相关文件精神,普通门诊年度内最高补助额度为130元。转诊医疗费报销:校内医务所使用后的费用按80%报销,超支部分自理。(注:为了收集材料方便,发票总

2、额不超过165元,余下的票据自行保管) 五、报销流程 学生本人须提供校外门诊病历和有效发票,按照要求填好电子稿和纸质稿并由学院统一收集交至医务所,经校医务所负责人审核登记后交至学校计财处给予报销,材料及表格收集时间为每年6月、11月。 六、普通门诊不予报销的费用 1、参保学生擅自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诊所、医院就诊的,或在校外医院就诊无病历或正式发票的,或自行到医药公司、药店等非医疗机构购药的费用; 2、属于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的,如:挂号费、工本费、出诊费、会诊费、救护车、营养费、中药代煎费等特需服务费用;各种整容、矫形、健美的手术治疗、药品、器具等费用;各种

3、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 3、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计划生育、赴境外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南昌市辖区内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所需材料汇总说明 情况一:只在居民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一、我处取得并填写: 1、证明书; 2、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意外伤害情况); 3、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异地)申请表(非南昌住院填写); 4、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学生证复印件。 二、医院取得,交我处(原件) 1、(疾病)诊断书; 2、出院小结; 3、住院费用总清单; 4、住院费用发票

4、。 情况二:所有案件须先在居民医保报销,再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充报销,所需材料全部准备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由我处送市医保盖章后返还。 注意事项: 1、提供正规发票原件; 2、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需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3、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且清晰; 4、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上的出入院日期和天数要求一致。不一致,需重新提供材料或在原材料上修改并加盖医院公章; 5、只接收费用总清单,日清单一律不予受理。 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2011年) 医院名称 等级 地址 医院名称 等级 地址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甲 东湖区永外正街17号

5、江西省南昌县中医院 二甲 南昌莲塘镇五一路317号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三甲 东湖区民德路1号 江西华仁手足外科医院 二专 朝阳中路311号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二部 三甲 迎宾大道509号 江西省精神病医院 二级 上坊路42号 江西省人民医院 三甲 东湖区爱国路92号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二级 青云谱迎宾大道388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四医院 三甲 青云谱区井岗山大道1828号 南昌市结石病专科医院 二级 迎宾北大道222号 南昌市第一医院 三甲 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 江西广济医院 二级 二七南路668号 南昌市第三医院 三甲 西湖区象山南路2号 南昌高新开发区医院 二级 高新开发区火炬

6、大街68号 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骨伤医院) 三甲 东湖区八一大道445号 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 二级 解放西路99号 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甲 西湖区八一大道90号 南昌男科医院 二级 何坊西路168号 江西省肿瘤医院 (江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三甲 北京东路519号 南昌大学第四附医院向塘分院 二级 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南大道89号 江西省胸科医院 三甲 东湖区叠山路346号 南昌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一甲 蛟桥镇南齿生活区内 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三甲 广场南路133号 南昌市第五医院 一级 井岗山大道239号 南昌市第九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南昌大学附属感染病医

7、院) 三甲 西湖区洪都中大道167号 南昌东大肛肠专科医院 一级 胜利路298号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三乙 民德路264号 南昌华夏医院 一级 洪都南大道229号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医院 三乙 迎宾大道602号 南昌丰益肛肠专科医院 一级 上海路377号 江西同仁眼科医院 三乙 福州路183号 江西农业大学医院 一甲 昌北区志敏大道1101号昌北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校内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三级 东湖区八一大道318号 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二级 青山湖区唐山街江纺院内 江西中寰医院 三级 红谷滩新区中寰路1号 华东交通大学医院 一级 南昌双港东大街华东大校内 江西仁济医院(南昌

8、三三四医院) 二甲 新溪桥东二路97号 南昌航空大学医院 一甲 上海路173号 江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甲 文教路221号 江西财经大学医院 一甲 下罗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医院 二甲 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175号 说明: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南昌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门诊由各学校包干管理。住院时,参保人出示医保卡,缴纳一定押金办理住院手续。因参保人异地就医或其它客观原因未能刷卡的,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其后由所在高校经办老师将住院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居民医保科,进行手工报销。医保卡仅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伪造、变造、使用伪造或作废的“医保卡”及冒用他人“医保卡”进行诈骗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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