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副词“可”的反诘语气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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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谈副词“可”的反诘语气来源-大学语文论文试谈副词“可”的反诘语气来源 夏 丽 王 倩 摘 要:表反诘语气的副词“可”来源于情态动词,大致经历了“合理性”“反诘”、“可能性”“反诘”两个语义演变路径。“可”发生的语义虚化现象实质上是言语活动中主观性转移的结果。“可”的反诘语气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主要保留在以北京话为代表的部分北方方言中,从语用角度可以看做是对对方观点态度的赞同。 关键词:可 反诘 情态 副词“可”最早是以表达反诘语气的意义出现的。 江蓝生(1990)认为:这种表示反诘语气的“可”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但并不多见。通过整理参考注疏材料笔者发现,这种意义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明确,唐代开始

2、普遍出现在文献材料中。和很多表达反诘语气的副词一样,“可”的产生与所处的句式环境关系密切;从语义演变的角度来看,“可”也经历了“认识”“反诘”、“道义”“反诘”的语义虚化链条。这一语义演变路径的梳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情态动词“可”的内部演变 副词“可”是由情态动词“可”逐步虚化而来的,因而有必要梳理下情态动词“可”的内部演变情况。情态动词“可”大致经历了“道义认识动力”的发展路径,“可”的语义演变显示合理性与可能性之间的联系,以及可能性与能力之间的联系。 “可”的本意是“许可”,表示“A允许B做某事”或“A允许情况B出现”。其中作为主语的一般都是具有较强主观能动性的“人”,例如: (1)

3、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後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孟子) 倘若动作事件涉及的主体间不存在明显的阶级、官职等等级差异,这种“许可”也可以进一步引申为“赞同”义。主体对动作事件持“许可、赞同”态度是因为客观动作事件本身蕴含着“合理性”。恰恰是因为存在“合理性”,“可”才得以向表达道义情态发展。 在表达道义情态时,常见“不可”式。如: (2)君子以

4、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周易) (3)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榖梁传) 上两例,言说者所关注的都是事件施行的合理性或必要性。当“可”用于肯定句时为“可以”义;用在否定句中时,“不可”多为“不应当”义(如下例)。在双重否定句中则“不可不”作“必须”理解。如: (4)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周易) (5)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墨子) (6)内史兴归,以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国语) 如果说上述表道义情态的“可”直接来源于“许可”义,那么表示

5、认识情态的“可”则是在道义情态的“合理性”上进一步演变而来的。本身具备“合理性”的动作事件倘若尚未发生,就有在未来时间序列上发生的可能。这从言说者的角度来看,可以看作是其对未然事件的认识和预测,“某种动作行为有发生的可能性”。这时的“可”表达的就是认识情态了。例如: (7)子曰:“後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论语) (8)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同上) 例(8)中“可”的用法十分典型。“温故而知新,可以(之)为师矣”。省略的代词“之”指代的“温故而知新”就是言说者做出这种判断的“合理性”所在。在此基础上得出“为师”的推论和预测。 如果说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都是从他者角度影响事件的发生,那么

6、当这个视角转为动作事件的具体实施者时,“可”就开始向表示动作事件的主体具备完成事件能力的“动力情态”发展。“可”的“动力情态”主要体现在表示“能力”上。 (9)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屈原楚辞卷29湘君) (10)虞师晋师灭夏阳。非国而曰灭。重夏阳也。虞无师。其曰师。何也。以其先晋。不可以不言师也。(春秋谷梁传僖公) (11)天之所坏。不可支也。众之所为。不可奸也。(春秋左氏传定公) (1 2)定宗庙,遂男女,官四分,则可以定威德,制法仪,出号令,然后可以一众治民。(管子兵法第17) 从上例中我们可以发现,表示能力的“可”经常以否定形式出现,表示“不具备某种能力”。学界普遍认为“可”表示

7、的能力义来源于可能义,如例(9)中的“可”既可以理解为“时间重复这一状态发生的可能性”,也可以理解为“时间具备重复发生的能力”。但是例(10)的用法值得我们进一步考虑“可”的“能力”意义是否也与其本意“许可”有关:由于封建社会的法度这一不可抗力的“不允许”,人们在谈论虞国的军队时“不能够不用师这种说法”。正是由于法度、观念这些不可抗力的抽象性,“可”表达语义的角度倾向于从抽象事物转向具有能动性的动作事件实施者,即产生“能力”义。 综上所述,情态动词“可”内部经历了从“道义”到“认识”再到“动力”的演化。从语义联系上看是动作事件的“合理性”“可能性”和“能力”的相互转换。这种情态变化的实质是言语

8、表达过程中主观性视角从动作事件相关联的“他者”向具体动作事件施事的迁移。 二、情态动词“可”反诘副词“可” 表示“岂、难道”义的反诘语气副词“可”多用于是非问句中。其来源与表“合理”的道义情态动词“可”和表“可能”的认识情态动词“可”关联密切。 (一)语义联系 1.合理性反诘 我们在分析情态动词“可”的内部演化时已经发现,道义情态动词“可”的一个重要语义特征就是+合理性。“可”虚化出表示反诘语气的意义与这一语义特征关系密切,是基于“合理”这一前提对某种情境或结果的疑问。换句话说,我们常说“反问”实际上是“无疑而问”,在这里所谓的“无疑”就是“合理”。我们在魏晋时期的语料中就已发现了这种用法:

9、(13)盖诊亡者,虽存而必亡;犹脉死者,虽生而必死也。可勿慎乎!(抱朴子外篇卷18擢才) (14)且夫慢人者不爱其亲者也。轻斗者,不重遗体者也。皆陷不孝,可不详乎!(抱朴子外篇卷25疾谬) (1 5)昔被衣以弃财止盗,庾氏以推璧厉贪,疏广散金以除子孙之祸,叔敖取塉以弭可欲之忧,牛缺以载珍致寇,陶谷以多藏召殃。得失较然,可无鉴乎!(抱朴子外篇卷35) (1 6)为臣不易,岂将一涂?要而言之,决在择主。我不足赖,其验如此。告退避贤,洁而且安。美名厚实,福莫大焉。能修此术,万未有一。吉凶由人,可勿思乎?(抱朴子外篇卷49知止) (17)遵大雅君子之迹,可不务乎!(晋书卷44列传第14) 上述用例中“

10、可”所在反问之前都是对某一事理的陈述。这一事理正是“合理性”所在。而反问通常是以否定的形式提出,如“可不”“可无”“可勿”等,表示“既然难道可以不吗?”。 也有“岂”“宁”等反诘语气标志出现的用法。这时的反问句也可以不用否定的形式提出,例如: (18)建安四年,绍攻瓒于易京。瓒自杀。 关靖曰:“吾闻君子陷人于危,必同其难,岂可独生乎!”乃策马赴绍军而死。绍悉送其首于许。汉晋春秋卷2 (19)贫贱常思富贵,富贵必履机危。今日欲为丹徒布衣,岂可得也!(晋书卷85列传第55) (2 0)往年帐中之饮,结带之言,宁可忘邪!(晋书卷64列传第34) (2 1)非汝年知也。此间血覆地,宁可复住!(晋书卷9

11、5列传第65) 例(18)-(21)中的“可”是典型的道义情态动词用例,主要表示“合理”“必要”的意义。前文中我们已经提到道义情态动词“可”的直接来源是许可义。因而我们猜想存在“许可反诘”的语义演变路径。而在实际的语料检索中我们未发现恰当的用例来证明这一观点。同时,我们在前文分析动词“可”的“许可”义时也发现,由于“许可”动作行为的施受双方存在明显的阶级差异,其蕴含的“权威性”较强。而反问句表达的是言说者对某一事件、观点的质疑,与“可”的“权威性”相矛盾。这种矛盾对“许可反诘”语义演变路径的产生是否存在阻碍作用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挖掘。 2.可能性反诘 当言说者对未然事件的发生不企望,或者言说者

12、主观上判断未然事件不会发生并且对最终结果提出疑问时,情态动词“可”所表达的“可能性”就有可能向表示“反诘”的语气意义虚化。 (22)齐鲁接境,赏罚同时,设齐赏鲁罚,所致宜殊, 当时可齐国温, 鲁地寒乎? ( 论衡) (2 3)如德劣承衰,若孔子栖栖,周流应聘,可骨立跛附僵仆道路乎?(论衡) 上两例是反诘句,说话人有“肯定不是如此”的语用意义,“可”在表可能性的同时兼表肯定意义,蕴含作“岂”义理解的可能性。 “可”字反诘句表示肯定的认识,往往有与之相对下句或动词性短语。如: (24)将欲致千里,可得差一毫。(白居易寄卢少卿) 上例的“可”也表示认识情态,但由于前小句的“千里”与后小句的“一毫”相

13、对,句中有“肯定不可”的蕴含义,“可”有向“岂”义发展的可能性。 同样向表示反诘语气意义虚化,来源于“合理性”道义情态动词的语气副词“可”相比来源于“可能性”认识情态动词的语气副词“可”所蕴含的言说者的主观情绪更强烈一些。前者是对显而易见的事理的违背,后者表达的是言说者做出的判断和推测;前者用例中“可+Neg.”结构的运用使现实与事理的矛盾更加外显形式化。 (二)演变机制 1.矛盾转折的语义关系 既然“可”能够与“岂”“宁”等表示反问的副词连用,说明表示反诘语气的意义并非来源于情态动词“可”的本意,而是受到其他机制影响而产生的。我们在研究其他表示反诘语气意义词语的语义来源时发现,该词语本身所处

14、的语义结构如果存在前后语义关系的转折,就有向反诘语气义发展的可能。我们在“可”表反诘语气的用例中也发现了语义结构机制的作用。 ( 2 5 ) 一日制下, 移镇永兴, 百姓相贺曰:“眼中拔却钉矣!可不快哉!”(云仙杂记卷9 拔钉钱) (26)尝语其子婿韦执谊,令率百官请皇太子监国,执谊遽曰:“丈人才得一官,可复开口议禁中事耶!”(旧唐书卷147列传第97) 例(25)中“拔掉眼中钉”和“不快”是矛盾的;例(26)中“才得一官”与“复开口议事”也是矛盾的。由上例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矛盾对立的语义结构有一些也是依靠“可+Neg.”结构构成的。 我们在汉语语气副词研究的实例中可以发现,前后矛盾的语义关系既可以促发反诘语气副词的形成,也可以促成转折副词。二者在语义层面上往往存在着相互转化的关系。“可”也不例外。但从语义演变的历史趋势来看,这种处于矛盾转折语义关系中的“可”更倾向于向转折副词发展,其表示反诘语气的功能逐渐被其他语气副词所替代。这种语义演变的不平衡性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句式等语言形式上的机制的影响。表示反诘语气的副词产生的必要条件就是反问句式。因而语言形式上的因素是制约语气副词“可”虚化的重要机制。 2.句法形式的制约 2.1反问句的标记 “应当”义的“可”进入反诘句,表示言说者对合理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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