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农保和城居保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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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农保和城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镇、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镇、乡(区)高度重视,但由于前一阶段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60周岁以上人员的待遇发放上,2011年12月20日转入16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后,各镇乡(区)纷纷反映,在2011年12月31日前无法完成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的系统录入工作,为维护参保缴费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参保缴费人员能足额享受2011年的财政补贴。经请示省厅,并结合我县实际,将2011年已参保缴费人员的系统录入时间延长到2011年元月2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操作流程1、201

2、1年已收费的新参保人员的操作流程如下:人员新参保(参保时间录入:2011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缴费特殊申报缴费特殊申报复核征集通知(费款所属期为:201112;发出征集通知时间按实际缴费时间填写)财务自收(参保人缴费日期:2011年12月31日前)2、2011年12月31日前在系统中已发放征集通知,未打发票的操作流程如下:直接进入财务自收,将“参保人缴费日期”录入为2011年12月31日前。3、在2012年元月1日后已作缴费申报(包含已发放征集通知)的操作流程如下:缴费申报回退(县局)缴费特殊申报缴费特殊申报复核征集通知(费款所属期为:201112)财务自收(参保人缴费日期:20

3、11年12月31日前)4、在2012年元月1日4日已打发票的(费款所属期为:2012年1月),请将花名册上报县社保局农保股修改。5、如经办2012年参保并正常缴费的人员请使用普通缴费申报模块。二、2011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待遇人员(未复核)的资料上报复核工作,请在元月10号前上报县社保局农保股。三、2011年6月30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在2011年7月1日以后死亡的人员,请在元月10号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县社保局农保科。四、享受待遇人员(未发放成功人员)的银行信息(姓名、账号)核对工作请在元月10号前将需修改的信息资料上报县社保局农保股。五、2011年12月31日前所收参保人员缴费,由于各种原因未存(转)入对应银行的镇乡(区),务必于2012年元月6日前将所收费款存(转)入对应银行。如未及时存(转)入,参保缴费人员将无法享受2011年的财政补贴。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元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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