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80523927 上传时间:2019-02-19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160.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3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1:XX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卡业务管理,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XX银行公务卡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是指根据国家公务卡改革制度的规定,经我行审核并同意向公务单位在职员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支出、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个人消费的贷记卡产品。持卡人可在发卡银行核定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以人民币结算的,具有信用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贷记卡。第二章 公务卡管理职责第三条 总行职能部门职责(一)电子银行部: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

2、律法规,负责制定公务卡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负责公务卡业务发展规划和推广的宣传工作;3、负责全行公务卡业务产品开发、需求方案提出、可行性论证及新产品的验收;4、负责公务卡业务指导、培训工作;5、负责全行公务卡集中发卡工作;负责公务卡交易环节的风险提示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卡透支资金的催收管理工作。(二)科技开发部:负责公务卡业务系统的建设,保障公务卡业务的开通运行;负责公务卡业务软件的开发和升级;制定技术安全管理策略,监督系统安全管理的实施。(三)科技信息部:负责公务卡系统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的实施。(四)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务卡业务的账务核算、资金清算和对账工作;负责公务

3、卡临柜核算业务的操作管理;负责公务卡空白卡管理。第四条 分(支)行职责:负责收集公务卡业务需求,并按营销策略开拓市场;负责公务卡业务的组织推广和日常业务处理;负责公务卡初审和核查工作;根据“谁营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透支催收工作。第三章 公务卡岗位设置第五条 岗位设置原则兼顾业务需要和内控管理的要求,以“统一管理、分级受理、集中办理”为原则设置岗位。第六条 岗位设置(一)电子银行部设置录入岗、复核岗、审批岗、风险管理岗、制卡岗、催收管理岗、催收员岗、营销管理岗、系统管理岗等岗位;其中录入、复核、授信审批、制卡、风险管理、系统管理岗六岗分离,不得兼任。 1.录入岗:负责申请资料的正确、完整、合规性

4、审查,负责在公务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人信息录入;受理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和录入等。2.复核岗: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核查信息进行复核;相关业务复核工作。3.授信审批岗:负责对公务卡申请人进行授信额度审批;相关业务的审批工作。4.制卡岗:负责公务卡的制卡工作。5.风险管理岗:负责对公务卡交易进行监控;负责对公务卡业务环节的操作进行检查,建立业务风险档案。6.催收管理岗:负责对公务卡逾期催收情况进行日常监控,掌握催收实时信息;负责管理、分配和移交催收任务。7.催收员岗: 负责在公务卡系统中对催收信息的录入;负责对透支卡的电话催收。8.营销管理岗:负责公务卡业务的营销推广;负责积分商品的管理及兑换工作

5、等。9.系统管理岗:负责对公务卡管理系统的参数管理、角色管理、操作员管理、日志统计、柜员卡管理等。(二)分支行岗位设置: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设立营销岗位,负责公务卡的营销及透支卡的催收工作。第四章 公务卡业务基本规定第七条 公务卡卡片设计公务卡卡片设计符合银联卡卡片规范,卡片正面载有:XX银行行名、行徽、卡号、有效使用期、持卡人姓名等信息;背面有磁条、签名栏、CVN2、防伪标识、本行简要说明和客服号等。第八条 卡号编排规则公务卡卡号由16位数字组成,卡号编排规则符合银联卡规范。第一行 AAAA AABB CDDD DDDE第二行 FFFF GG/GG第三行 HHH HHH HHH以上英文字母

6、对应的内容为:A(第1-6位):中国银联公司分配给本行的公务卡BIN,我行BIN为628306B(第7-8位):卡产品代码,01为公务卡普卡, 02为公务卡金卡C(第9位):卡级别。0为普卡,1为金卡;D(第10-15位):为卡序号;E(第16位):校验位;F:(本行标识);G:卡片有效期,前两位数表示月份,后两位数字表示年份;H:持卡人姓名(汉语拼音)。第九条 本行公务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普卡和金卡,最低额度为2000元,最高额度为5万元,有特殊需要的最高限额可适当提高。第十条 公务卡专业术语(一) 信用额度发卡银行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资料所作的综合评定、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7、使用的最高透支限额。(二) 交易日持卡人实际发生交易的日期。(三) 银行记账日发卡银行将持卡人交易或费用进行系统记账的日期。一般情况下,交易日即为记账日。持卡人逾期情况下,系统自记账日起计息。(四) 出账单日银行对公务卡透支金额、费用、利息、复利等进行结计并生成账单的日期。本行规定账单日为每月15日。(五) 还款日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偿还公务卡欠款的日期。(六) 最后还款日也称到期还款日,是指发卡银行规定持卡人应偿还欠款的日期。本行到期还款日为自账单日次日起第25天。持卡人应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按照账单要求进行全额或最低额还款,否则按逾期处理。(七) 免息还款期持卡人于最后还款日前偿还当期应还款总额的

8、前提下,记账日至还款日之间实际享受的免息日期。免息还款期不是一个固定的时段,长短取决于交易日和还款日,本行提供最短25天,最长56天的免息还款期。(八) 全部应还款额截至出账单日止,公务卡账户下所有已出未还款总额,包括前期未还部分、当期新增账款、利息、费用等。(九) 最低还款额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每期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公务卡最低还款额为消费、预借现金、分期付款三项合计的10加费用、利息等的总和。(十)滞纳金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而向发卡银行支付的罚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5元。(十一) 溢缴款持卡人实际还款金额高于全部应还款额的部分。第十一条 利息计算持卡人在免息还

9、款期内足额偿还欠款无需支付利息。持卡人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待遇,本行将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按月计算复利。利息日利率计息基数计息天数第五章 公务卡申领第十二条 申领公务卡的基本规定(一) 申办单位应是财政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须与本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二) 申请人需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同时需经预算单位同意的在职职工。(三) 申领公务卡须了解公务卡章程,与本行签订公务卡领用合约。(四) 申领公务卡须填写申请表,要求申请表提供内容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五) 须提供有效证件、收入证明、资信查询授权等证明。第

10、十三条 对联系人的要求申请人应至少向我行提供一名联系人资料,联系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 联系人职业稳定,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 联系人联系方式通畅、有效,联系人愿意向本行提供申请人基本情况,且能在持卡人失去联系时,协助本行及时与持卡人取得联系;(三) 原则上要求联系人为申请地本市户籍人员。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拒绝申请:(一)申请表填写内容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二)因有不良信用记录,已被本行、同业或社会征信机构列入黑名单或不良客户名单的;(三)在本行或同业有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或有恶意拖欠记录的;(四)有刑事记录或有多次违反社会治安行为记录的;(五)有恶意骗

11、取银行资金行为的;(六)已经或即将被卷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的;(七)有用卡欺诈嫌疑的;(八)发卡机构认为不能发卡的其他情况。第六章 初审、核查和信用额度审批第十五条 初审是对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调查和确认,并根据申请及相关资料提出审查意见和授信额度建议。第十六条 核查是对公务卡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条件、信用状况、经济状况等方面在初审的基础上再次进行的全面调查和审核。第十七条 初审和核查的基本内容包括资信调查和资信评估。(一)资信调查基本内容 1、对申领人的申领资格进行核实; 2、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

12、核实; 3、确认申请人的签字是本人亲签。(二)资信评估:是指为确定公务卡申请人的授信额度,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偿款能力、风险状况等进行综合性评价,资信评估的内容为:1、个人基本信息是指评估对象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信息;2、个人收入信息是指评估对象职业情况,包括职业、工作单位及供职年限、职务、职称等情况;3、个人资产信息是指评估对象资产状况,包括房产、汽车、年收入等情况;4、个人信用状况是指评估对象在他行的账户、贷款历史、持有银行卡情况等。5、个人与银行关系是指评估对象在本行日均存款等。第十八条 初审和核查的基本方法(一)电话核实电话核实包括对申请人单位、住址等信息的核实;对联系人的核实;

13、电话核实的对象必须是申请人、联系人本人;核实人员必须做好核实记录。(二)信函核实信函核实应采用挂号信或邮政专递的方式,发送到申请人或联系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等部门。(三)当面核实当面核实时,核实人员应向申请人或联系人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当面询问情况,实地核实资产状况,相关合约签订是否出自本人意愿等。(四)身份核查系统核实。(五)征信系统核实。第十九条 授信额度(一)授信额度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为其核定的,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因用卡而对发卡机构产生的欠款的最高限额。(二)个人卡授信额度最高5万元。同一持卡人持有多张主卡的,每张主卡可享有不同的卡片授信额度。(三)公务卡的初始授信

14、额度原则上按照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确定该申请人的额度。(四)总行根据本行的有关规章制定公务卡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本公务卡的信用等级个人评分标准由发卡机构内部管理使用,并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评分标准不对外公布。第二十条 授信审批(一)本行公务卡审批由总行负责。(二)根据核查意见和对客户资信资料考查作出是否同意发卡,确定卡片授信额度。第七章 发卡业务管理第二十一条 公务卡的开户规定(一) 申请资料经分(支)行初审核查后,由电子银行部负责受理录入、复核、审批工作;(二) 各方在交接申请件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登记簿;(三) 申请表原件及原始材料一并作为永久性会计档案妥善保管。第二十二条 卡片制作

15、(一)制卡1、本行公务卡的空白卡片由总行统一订购,由电子银行部负责公务卡制卡工作,设立单独制卡室。 2、空白卡的领用、交接、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按我行重要空白凭证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手续严密、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确保安全。3、制卡是公务卡业务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制卡员必须根据公务卡业务系统产生的制卡文件制作成品卡片。4、制卡完成后,制卡操作员应及时删除计算机终端、制卡机中的制卡文件,并登记制卡日志。5、当天未制卡完毕的制卡文件需由制卡员拷贝到移动存储设备,且须入库保管,计算机终端、制卡机中不得保存制卡文件。(二)发卡与卡片激活公务卡的发卡可采用邮寄、本人柜面领取、银行人员送达等多种方式;发放的卡片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 可通过柜面及电子渠道激活。第二十三条 换卡(一) 挂失换卡1、公务卡挂失后可为其补发新卡。2、挂失补发新卡的有效期一般与原卡相同,若旧卡距到期的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经审核具备到期换卡条件的可补发新卡。(二) 破损卡换卡破损卡换卡适用于因为卡损坏、磁条损坏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