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80523785 上传时间:2019-02-1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79.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京都苑停车管理规定(讨论稿)为进一步规范京都苑小区的停车秩序,坚决抵制外来车辆侵占小区停车泊位资源,杜绝小区行道路堵塞及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创建消防车进得了,救护车能通到家门口的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小区,结合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秉着对业主们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集中的原则,现就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征订细则如下:一、新卡(IC证)审核发放1、凡本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拥有机动车者(包括购有小区独立车库、18幢地下车库车位者),自2014年1月1日起,均须凭物管处核发2014新版小区机动车通行证和IC卡,进出本小区。2、新版通行证的申办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31日,需持房产证(或房

2、屋租赁协议)、户口本、行驶证及老通行证到物管处(31幢3楼)申办,物管处严格按照三证合一、一房一证一卡的原则核实发放。3、在所有符合申办条件的包月车辆都登记在册后,业委会需对房号和通行证(IC)卡编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广大业主相互监督。4、本小区机动车通行证和IC卡实行每年审核更正制度。二、停车卡(证)的发放管理1、小区停车卡分包月卡和临时卡两种方式,包月卡按月收费,临时卡则计时收费。2、包月卡严格第一条第2条款审核发放;业主须自觉遵守一房一证一卡原则先申办新卡(证)。3、在保证一房一证一卡的基础上,再酌情考虑本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租户)首辆车之外的车位,可由业委会公布空余车位情况,再通过参

3、与摇号获取。4、新增业主车辆需先到物业管理处报备申请办理,后根据小区空余车位实际情况优先摇号或排队获取,新增车辆有优先其他业主首辆车之外获取车位的权利。5、业主领取通行证和IC卡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6、通行证和IC卡上注明编号、车牌号和有效期。7、临时通行证和IC卡也须注明编号和有效期,总量严格控制在20张以内,未经许可,不得增印发放。8、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控制通行证和IC卡印制总量,如小区实际车辆增长过快,需增印发放通行证和IC卡,需经业委会审批,经广大业主同意后,方可发放。附注:固定车库(红色)、圆盘中心车库(橙色)、18幢地下停车库(黄色)、路面包月停车(绿色)、临时探亲(白色)

4、的停车证以颜色不通区分,并在停车证上注明以上相关信息,方便广大业主相互监督。三、办理包月停车证(IC卡)的条件必须要有房产证、户口本和行驶证相关原件,达到三证合一申办停车证(IC卡)需符合以下条件:1、车主与房主(房产证所有者)一致;2、车主与房主(房产证所有者)不一致,是夫妻关系(附加户口本或结婚证);3、车主与房主(房产证所有者)不一致,是父母儿女关系(附加户口本);4、车主与房主(房产证所有者)不一致,车子是公司的,车主是公司法人(营业执照);5、车主与房主(房产证所有者)不一致,车主与房主是租赁关系(附加租赁合同)。四、停车管理原则1、规范有序原则。小区停车管理根据杭州市相关政策的指导

5、意见,结合小区实际,业委会要制定管理方案、停车人和管理方的职责、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2、业主优先原则。凡小区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不得无限期固定租用。同时,应优先保证小区业主的车辆停放,在未满足本住宅小区内业主的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公开公平原则。利用小区内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其使用权的租让,必须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在保障小区业主有足够车位泊车后,有非固定泊位空余时,可采取按时收费的方式,以提高车位利用率。4、兼顾全局原则。为保障公共利益,住宅小区必须保障消防车辆、120紧急救护车辆的通行,不得拒绝正在执行公务的执法用车以及邮政、水

6、电设施抢修等作业车辆进入小区。五、车辆出入登记制度物业管理处应该在此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车辆出入登记管理细则,经业委会审核,征求广大业主意见之后,赞成通过后,严格按照管理细则实行。1、物业管理部门应在小区门禁出入口处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更新提示小区停车位情况。 2、实行停车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在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标价牌,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投诉电话等事项。3、进入小区车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一证制度,停车证与车牌号不一致者,禁止放行。4、实行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作为收取停车服务费的依据。5、划定指定区域,对临时进入小区车辆进行集中管

7、理,临时车辆限时停车,在限时之外,必须离开。6、严谨包月卡挪为他用,为其他车辆刷卡通行。如发现此类问题,情节严重或无理取闹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六、停车收费管理停车收费标准在充分保障业主利益的基础上,根据杭州市物价部门指导意见,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实施停车收费。1、业主应按时缴费,逾期拖欠,物业管理处在通知补交费用未果的情况下,有权注销其包月停车证(卡);2、如更换车辆,需及时到物业管理处报备,适时更新登记信息;3、包月卡收费,按现行(路面停车包月100元/月;固有车库管理费20元/月,圆盘中心停车库360/月)的相关收费标准实施;4、临时收费卡管理:未持有本小区包月卡的车辆,一律

8、在门岗领取临时IC卡进入,早上9点之前和晚上8点之后禁止发放临时卡,已进入车辆必须在晚上9点前离开本小区;5、探亲车辆,4小时内免费,超时按4元/小时收费;6、非探亲车辆,集中到菜市场东侧停车位停车,按照市政路面停车泊位标准收费;7、非本小区包月车辆,一律不得占用包月车辆车位,严谨在小区内过夜停放。因考虑有部分业主长期在外地工作,偶尔周末回来住一下,或是父母与子女走访次数较多的情况,特在包月卡中,分类出包月计次卡,具体如下:1、包月计次卡仅适用于本小区业主。2、严格按照包月卡的办理条件进行审核发放,不符合包月卡条件者,一律不得发放3、包月计次卡实行充值计次消费,即充即用。4、包月计次卡可根据本

9、人实际居住情况,升级为包月卡。5、包月计次卡需在停车证上注明信息。六、临时探亲停车专区管理在小区门禁入口处与保安值班岗亭之间设置临时探亲车辆停放区域,在保安值班岗亭处,通过恢复道闸,来划定专门区域,该区域主要用于临时探亲车辆和商铺送货车辆的临时停放,便于集中管理。1、临时车辆须接受管理员的指挥调度,只许在划定车位内停放,不得擅自乱停。2、临时探亲停车专区严禁原地掉头,驶离时必须通过圆盘掉头驶出小区,如造成小区大门口严重堵塞情节严重或无理取闹者,禁止其再进入小区。3、临时探亲车辆和商铺送货车辆,没经允许不得通过第二处道闸,进入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须到物业处备案后方可进入。4、临

10、时探亲车辆和商铺送货车辆实行限时停放,收费参照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临时车辆必须在晚9点前驶离临时停车专区,以便腾空车位方便晚回业主停车。临时探亲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停放的,需经门口管理员与业主核实后,方可允许。七、业主停车管理公约本小区业主应自觉遵守停车管理有关公约和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管理,现就停车问题提出以下公约:1、住宅小区防火间距内和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及住宅的消防登高场地,严禁停放车辆;2、室外消防栓及水泵接合器40米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3、划出停车位后道路宽度不足3.5米的小区道路,禁止停放车辆;4、车辆所有人需将通行证粘贴或放在车辆

11、前挡风玻璃显著位置,接受车管人员的定时查验与业主的监督。不按规定粘贴或放置的将会在电子显示屏及业主QQ群中曝光,超过三次者,停车证将被注销。5、拥有固定车库和18幢地下停车库的业主,与车库对应的车辆应自觉将停放到车库里,其余车辆也应自觉遵守路面停车管理规定。6、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服从车管人员指挥,有序停放,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不可堵住行车通道。7、本小区租户车主,也需严格遵守三证合一、一房一证一卡原则,如小区停车位电子屏显示车位已满时,业主应自觉将车停到小区外。附加:1、任何业主(物业使用人/租户)均有权规劝、制止、拍照曝光、直至向物管举报,物管要严肃处理,拍照留存,对不听劝阻、联系无果者,首

12、次贴条警告,二次贴条并通报业委会,三次注销通行证,拒绝该车进入小区,后视情况处置。2、对违反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停放的机动车,影响小区道路畅通或公共安全的,如因此延误小区内抢险救灾、急救医治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确定的相应办法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放人承担。3、如有业主因特殊原因超期未更换办理新停车证和IC卡,首次,管理员可根据其有效证件或其他资料,确认后放行,并告知其3天内须及时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新停车证和IC卡,逾期不办视其放弃,按临时卡收费管理。八、共建单位车辆停放本着“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小区在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相关共建工作

13、的基础上,小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社区共建单位车辆在小区停放,但需符合以下条件:1、社区需提供与相关单位共建的协议到业委会报备;2、小区根据共建协议内容,白天提供临时停放专区,方便共建单位相关停车,共建单位相关车辆不得在小区内过夜,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取消相关车辆的停车资格;3、共建单位需履行协议相关约定,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小区改善停车基础设施;4、共建单位相关车辆应严格遵守小区停车管理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5、共建单位相关车辆停车收费在参照杭州市停车管理有关政策基础上,适当享受优惠,按照50元/月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管理费;6、在小区停车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共建单位车辆应自觉停放到小区外围,不得与业主抢占停车资源。本停车管理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京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四日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