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商户准入标准及申请材料(针对家装及建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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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行安居分期商户准入标准及申请材料一、 分期商户准入标准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机构;2. 商户持续经营时间满三年以上(含),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收单业务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含),无套现、欺诈、被国际组织通报等情况发生;3. 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营业场所,固定营业场所主要表现为实体门店,银行卡年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 .商户销售经营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消费信贷市场需求,商户类型涵盖家电数码、超市百货、建材装饰、家具家居、教育培训、旅游留学、奢侈品、通信通讯、汽车服务等具备分期业务开展条件的行业;5 . 批发类商户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

2、上, 还需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商户持续经营时间和收单业务正常运营满三年以上(含),门店营业面积超过300平方米,银行卡年交易额不低于800万元(含)人民币。 非批发类商户,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门店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含),年营业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6. 建材装饰类全国连锁型商户,跨5个以上一级分行,下属直营门店数量不低于15家(含);地区性商户,具备独立收银条件,单门店平均年零售额不低于500万(含)人民币或银行卡年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含)人民币;(其中装修装饰类商户须取得有效资质证书;对没有实体经营门店的、开设在商务楼内仅以装修设计为单一业务的、以工程建筑装修为主的商户不得发展)全国或区域性知名厂商统一管理、控制力强的直营零售门店。7 .(注:申请分期商户需是我行POS刷卡商户,若不是则需同时申请。)二 申请分期商户需提供材料: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法人证明书、委托书6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 商户实地照片3张(电子版,包括:广告门面、大堂、收银处)8 商户宣传资料9 门店联系人电话10 (注:装修公司需提供装修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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