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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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要求,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等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出现的术语定义如下:(一)防火区:是指分公司储罐区、码头区域内主要设备设施防火间距内的区域,数值取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关于防火间距规定的严格值,具体如下:货种汽油、甲醇、柴油储罐燃料油储罐装卸鹤位码头作业位泵房汽油、甲醇、柴油储罐45m45m

2、60m60m60m燃料油储罐45m30m50m50m50m装卸鹤位60m50m20m20m20m泵房60m50m20m20m20m码头作业位60m50m20m20m20m(二)防爆区: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划定的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具体判定方法如下:区域判定方法罐组罐组整体防火堤以内区域泵房泵房外沿以外方圆15米范围,高7.5米以下汽车栈台最外沿泵、法兰、接口、汽车装卸车口周围15米,高7.5米以下码头码头软管接口、法兰、船舱口周围15米注:1、管廊架周边不属于防爆区;2、变电室密封墙以内的区域不属于防爆区;(三)危险作业:“八大规范”内定义的动火、动土、高处、受限空间、吊装、断

3、路、检维修、抽堵盲板作业,结合分公司实际,具体定义如下:类型定义级别具体要求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可能产生明火(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防爆区内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视为动火作业;非防爆工具经防爆处理后不产生明火的不视为动火;特殊在生产运行或储存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防爆区内除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防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可能产生明火的视同一级;二级防火区内除特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三级防火区以外的动火作业; 高处作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一级坠落高度在25米;二级坠落高度

4、在515米;三级坠落高度在1530米;四级坠落高度在30米以上;吊装作业利用外来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一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二级吊重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三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动土作业挖土等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的作业及使用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作业特殊地下有隐蔽设施(电缆、信号缆、管道等)的动土作业,或挖深2m的作业;一般地下无隐蔽设施,且挖深2m的动土作业;受限空间进入储罐、槽车、管沟、下水道等受限制的场所内的作业特殊进入未经清洗的储罐或含有毒介质的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一般进入不含有毒介质的受限空间内的作业

5、。抽堵盲板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不包含日常作业中的管线末端的盲板封堵。一般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特殊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设备检修对在用设备(泵、管线、阀门)进行检测和维修,不包括对设备附属设施,如固定支架等的维修。不包括不会造成物料跑冒和火灾爆炸危险的检测、维修作业;一般防爆区外的设备检修特殊防爆区内的设备检修断路在储罐区、码头区域内主干道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

6、的作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储罐区、码头区域露天区域及管廊架(含管线)上的上述危险作业的审批与管理,储罐区、码头区域外隶属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上述危险作业不需办理审批,但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申请部门专人或当班安全员现场确认。本规定不适用新、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当本规定与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冲突时,管理要求执行较为严格的一方,手续办理执行上级要求。第二章 管理要求第四条 危险作业实行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审批管理制度,具体管理要求如下:(一)作业证由申请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到安全科办理,节假日需提前办理。如有紧急抢修等时限要求紧张的危险作业的,由值班领导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后实施。

7、(二)作业证办理流程如下:(三)作业证实行分级管控,规定如下: 红色管控橙色管控黄色管控蓝色管控作业类别特殊动火、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一级动火;三级高处、四级高处;一级吊装、特殊动土、特殊抽堵盲板、特殊检修作业二级动火;二级高处;二级吊装;一般抽堵盲板、一般检修作业三级动火;一级高处、三级吊装、一般受限空间作业、一般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审批要求安委会讨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安全科长审批安全组长审批措施编制专门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般危险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业证背面安全要求列明安全技术措施入厂培训由安全科组织培训,签到表随作业证流转由申请部门组织培训,签到表随作业

8、证流转(四)作业证实行有效期审批管理,安全科开具作业证时注明每次作业时间审批后的有效期,每次作业开始时间由调度室审批人和安全科审批人签字确认后,当次有效期。当作业区域、人员、安全措施均无变化时,可使用原证再次审批作业时间,每个作业证最多审批三次作业时间。作业类别特殊、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其他危险作业有效期8小时72小时7天(五)除开票、审票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对作业证进行涂改,开票、审票需涂改时在涂改处本人签字;作业证不得转让,不得在许可以外的范围使用,不可超限期使用; 第五条 安全科在开具作业证时,根据分级管控要求,选择需审批的部门,各部门审批内容及职责如下:申请部门审核、补充作业方案、安全技术

9、措施;需动土时,绘制简图,标明动土位置、区域(长、宽、深)、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安全科检查作业人员资质、证件,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进行复核、补充;属地部门审查危险作业对属地设备设施、人员安全的影响,补充相应防护建议生产调控科危险作业在生产区域时,审查危险作业与生产作业之间的时间、区域安排是否协调,如有交叉作业,补充对交叉作业的防护要求;生产调控科防爆区内,需使用防爆设备、工具时,审查相应设备、工具是否满足防爆要求;工程技术科动土作业时,审查对现有基础设施、地下管线、设备的影响,补充防护措施;第六条 危险作业实行监护监察制度,规定如下:(一)作业方必须设专人监护,当监护人离开时停止作业;(二

10、)作业前,作业方联系当班安全员验票合格后方可作业; (三)作业期间,如需检测气体浓度的,安全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监察,无需检测气体浓度的,至少每2h监察一次,监察情况填写入危险作业监察记录,在监察中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四)特殊动火作业、特殊受限空间首次作业前,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长现场监察,落实安全措施;第七条 危险作业前,申请部门确定各方联系方式,联络工具由申请部门协调提供,如无法提供,报分公司领导统一协调。第八条 同一作业单位进行同一作业项目,作业条件相同,人员无变化,由于作业时间较长,需多次开具作业证的,可直接使用首次申请时提交的安措方案和培训签到表,或提交“补充措施”。第三章 人员职

11、责第九条 相关人员职责如下:作业人员1、遵守安措方案、作业证要求及现场安全管理要求;2、当作业过程发现险兆事件或安全隐患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作业负责人,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监护人员1、作业期间,必须全程在现场监护,且不得从事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2、作业期间,发现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要求,或发现险兆事件(隐患)时,立即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报告作业负责人,在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3、作业前、作业后负责清点作业人员以及工具、设备。监察人员1、作业前验票,落实安全措施;2、作业期间按前述要求监察,发现违章或隐患及时处理,并填写危险作业监察记录及气体检测分析记录表3、作业结束

12、时,检查现场是否符合要求;申请部门申请人员1、指导作业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办理作业证;2、协调办理其他有关作业的手续,如用电手续、向集团公司的所有备案手续;3、协调作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整改措施的落实;第四章 气体检测要求第十条 气体检测分析取样要求如下:作业位置具体要求室外作业点周围15米,抽样五点室内作业点周边,抽样三点储罐内先测有毒气体,再测其他气体,取样点包括储罐内部上、中、下三个部位污水井等狭小空间井口及井底部,在井口数据合格后再进行井底分析第十一条 作业持续时间超过2h,每2h监测一次,如检测结果有明显变化,加大监测频率。作业间断超过30min再次作业前,重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

13、填入气体检测分析记录表。对有毒受限空间连续监测,数据每2h记录一次,发生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进行现场警戒,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待分析取样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第十二条 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判定标准:爆炸下限10%4%4%2种以上合格标准1.0%0.5%0.2%以下限低的为准分公司储运主要化学品爆炸极限(体积百分数)如下:化学品汽油甲醇柴油爆炸下限1.312.50.6爆炸上限6.074.26.5第十三条 有毒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判定标准:作业时间超过15min时,各取样点有毒气体浓度应低于下表中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PC-TWA);作业时间低于15min时,应低于下表中短时间接触允

14、许浓度(PC-STEL)。分公司储运主要化学品PC-STEL与PC-TWA,根据下述公式换算后如下表:(取Ba为标准大气压换算)化学品甲醇溶剂汽油煤焦油沥青挥发物分子量3258-170(取小)672(二甲酚)mg/mTWASETLTWASETLTWASETL25503000.2ppm4031.1562.30677.525.232033.2866.55723.765.59035.771.42776.796-536.3872.76791.286.12第十四条 氧气检测分析合格标准:体积百分数在19.5%21%范围内为合格,低于19.5%应采取相应氧气供应措施,富氧环境下不得高于23.5%,高于23.5%的富氧环境严禁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第五章 作业安全要求第十五条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二级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2、动火前清除动火点15m(含垂直下方15m)内的易燃物品;3、动火前,对动火点15m范围内的空洞、窨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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