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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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 4 月 2日至4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2.各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阶段:各评委会可根据各自工作安排确定本评委会开始受理材料的时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各市州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日省直各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3.评审例会阶段:6月5日至7月30日具体各评委会例会时间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44号)。4.公示阶段:各评委会例会结束后2天内。5.核准办证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及时部署本地、本部门今年职称部署工作,按时完成参评人员的材料受理和申报。

2、各评委会要严格按照吉人社办字201044号文件的要求准时例会,并完成材料报批工作,任何评委会均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评委会例会时间。二、受理申报要求(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有关要求1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属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同时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习惯称“双破”),各评委会一律不得受理。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业务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2申报评审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评专业不同的,需具有2年以上申报评审专业的学习经历(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否则应视

3、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按学历破格进行申报评审。3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否则各评委会一律不得受理其申报材料。符合关于调整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737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吉人字200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中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及今年安排意见中明确可以免试的特殊人员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其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企业。4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

4、系列,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考试合格证书后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二)申报材料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一律不能受理。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若干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用标准A3纸印制,具体份数按各评委会的要求提供);3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粘贴在一份评定表封二位置,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系列的参评人员还需粘贴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

5、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评委会不需要的可不提供)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5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6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7业务成果材料(包括:平面类业务成果,如文稿图片、制度规划等;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图文说明,要能准确表述业务成果的特点、形态、数量、品质、效用效果等构成要素,提供代表性成果。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文字说明,须经同行专家签字认可、单位审核盖章);8业绩、效益证明材料(业绩、效益鉴定单位审核盖章);9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0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1份;11各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参评高校教师系列人员需填写高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表。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申报人本人和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承诺签字。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各评委会统一编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4至11项材料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并单独装订制作成册,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

7、。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三)申报程序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工作,加大各地、各部门审核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职称申报顺利有序进行,从今年起,要求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考评推荐机构,考评机构要由单位领导、人事干部、本单位相应学科专家(如本单位无从事申报人专业领域的专家,可由单位聘请外单位同专业专家)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单位领导要对申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考评,人事干部要对申报的学历、资历进行核准,专家要对申报人的专业水平能力进行考评。三方面意见均要在申报人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栏中予以体现。同时今年特就申报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8、材料报送程序提出具体要求(见附件1)。凡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申报材料,各评委会不得受理。(四)审核受理材料要求各受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报送。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定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不按要求装订的一律不得报送。各申报单位(部门)、地区要制作本单位(部门)、地区申报同一专业评委会参评人员信息一览表并加盖单位(部门)或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后,同参评人员材料一并报送。各级委会办事机构要集中受理各单位(部门)、地区统一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审核申报单位(部门)、地区

9、的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申报程序的方可受理。受理材料时要根据申报单位(部门)、地区报送的参评人员一览表逐一对各申报人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各项内容与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特别是申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要做到准确无误,申报评审资格名称、专业类别要使用我省职称管理规定的规范性名称。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正材料重新申报的,应及时受理。任何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均不得在原表上涂改,必须重新制作新的申报表。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对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要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

10、,组织熟悉职称工作政策、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将责任落实到人。从事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弄虚作假和与评审条件不相符的业绩材料要认真甄别,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汇报,经各系列、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核实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政策处理。同时要做好各种申报材料的收发、整理、保管工作,因工作疏忽造成材料遗失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由经办人承担责任。(五)评审费用收取的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的收取必须严格按照吉人字200056号文件中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任何市(州)、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提高和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三、评

11、委会管理(一)评委库调整的要求全省高级评委会应按照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吉人字200669号)要求,在开展评审前对评委库入库委员作更新、充实。已经三年未作调整的评委库,要按程序遴选更换入库委员,更换人员应不少于2/3。已经建库但委员人数等尚未达到要求的,务必在评审工作开展前按照评审委员会设置标准完成增补工作。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行政领导,如需要作为专家库成员的,须以正式文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各级人事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库成员。各评委库的更新完善报批工作要在5底完成。凡不按规定更新完善评委库的评委会今年不能开展评审工作。由省厅授

12、权组建的各级各类中级评委会也要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二)评委抽取的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在例会前3天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组成2010年度评审委员会。凡与参评人员有回避关系的评委必须提前声明,不得做为评委的抽取候选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年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各评委会评委抽取情况,并随机对相应评委会例会时参加会议评委与抽取评委名单进行核对,凡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评委会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四、评审结果的核准备案及办证各级各类评委会例会结束后,评审结果应按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及核准备案。(一)关于审核备案的问题。省直部门专业

13、技术资格评委会和各市(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在2天内在相应工作网站上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下列材料进行核准备案:1评委会评审表决意见统计票复印件(有评委会主任、纪检监察人员签字);2. 评审通过人员汇总表(附电子文档,Excel表格,分别按评审级别和申报单位、地区列表,具体表样见附件2);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聘)统计表(见附件3);4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附电子文档)3份,同时报送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通过人员还需报

14、送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5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并附电子文档。上述材料中,第1、2项均要在例会结束第二天报送,其余项要在集中公示结束后的3天内报送。未按要求进行集中公示,未按要求报送上述材料的,评委会主管部门或地区必须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正式文件说明情况,其评审结果方予核准。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举报问题,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按照多层复查的要求,及时进行核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出具核准材料,并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将核准材料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县(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通过人员,经所在市(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中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市(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二)关于证书发放的问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人员,颁发我省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单位(部门)、各地区报省直部门的评委会通过人员的发证工作,应由各评委会统一向申报单位(部门)、地区集中发放,不得由个人自行取证。(三)关于修改错误证书的问题。各级各类评委会报送人员信息前必须认真核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各评委会报送信息打印证书。凡因报送信息失误造成证书打印错误的,须由各评委会回收错误证书,汇总修改信息并以评委会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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