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以及其自身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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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从隋唐创立科举制度,直到晚清废止,实行达一千多年。一个有着上千年生命力的制度,肯定有其存在的深层原因。而其最终被历史所淘汰,亦肯定有其被淘汰的内在理由。本文试图通过对科举制度历史作用及其局限的分析,探讨其中的奥秘所在。 一、科举制是否具有选拔人才的优势? 许多论述科举制历史作用的文章,都把着眼点放在科举制对优秀人才的选拔上面。科举制初创时起,就有不少人强调科举制的“得人”。新唐书选举志就以进士科为代表,说:“大抵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后世史家不辨其理,往往也沿着这一条思路展开论证,甚至可以罗列出一大批科举出身的卓越人才,以支持自己的论

2、点。 但是,如果再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举出一批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并不能说明科举制度就优于其他选拔官吏的制度。因为通过其他途径做官的,照样有不少出类拔萃者。在这里,个案没有说服力。从逻辑上来推论,要说明科举制度比其他制度在选拔人才上具有优势,不在于你能举出多少事例,而在于你对科举出身者和非科举出身者各自的优秀人才比例有无统计学意义上的数据。但是,由于历史资料的限制,要对科举出身的官吏进行统计,就已经十分困难,而要对非科举出身的官吏进行统计,那更是难上其难。所以,从选拔优秀人才的角度探讨科举制的历史作用,在现有资料条件下几乎是难以进行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能够进行统计学意义上的分析

3、,也丝毫无助于疑难的解决。隋唐以前,没有实行科举制。但我们根本无法证明,在实行科举制以后,官吏队伍的优秀比例要比实行科举制以前大。谁也无法肯定,唐宋元明清的优秀官吏就比战国秦汉的优秀官吏多。因此,用科举制有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来说明其历史作用,在学术研究上是缺乏可靠性的。 本文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即:科举制的历史作用,不在于其对优秀人才的选拔,而在于其对中国封建政治统治需要的满足。从这一角度来研究,不敢说就能十分圆满地解决上述难题,但起码可以从另一条途径启发研究者的思路。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能否长期存在下去,首当其冲的,是能否满足统治者的政治需要;而能否满足统治者的需要,又是得到统治

4、者的重视的前提。科举制正是在这一点上,表现出了其优于其他选官制度的作用。 二、科举制和中央集权的关系 从满足中国封建政治统治需要的角度出发,科举制的历史作用,首先表现在它与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具有极大的亲和力,高度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成熟以后不断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众所周知,科举制与隋唐以前实行的军功、察举、辟除等制度相比,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区别,就是科举制的自上而下方式。军功制的实施,有赖于自下而上的军功考核汇报;察举制的实施,有赖于自下而上的层层推荐;辟除制的实施,是把用人权直接交给了下面。而科举制则大不相同,它的标准完全由中央确定,用人完全由中央取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方式。地方上的用

5、人自主权被中央主持的科举考试完全剥夺。 当然,科举制在具体实施中,也是从下到上执行的。在唐代的科举中,是先“乡贡”而后“省试”;一直到明清,也是先“乡试”而后“会试”。但是,这种先下后上,只是一个先后次序问题,而不是选官的主动权自下而上的问题。唐代的“乡贡”,已经完全不同于察举制下的推荐,更不同于辟除制下的自行任免,地方官不过是奉命行事,按照中央规定的具体选官标准进行预选而已。明清的“乡试”,实际上已经成为全部由中央操办的全国统一的分区考试。这种统一的选官标准和方式,排除了地方官吏对政策的解释权力。相比之下,汉代实行的察举制和辟除制,与中央集权的背离是显而易见的。在察举和辟除制下,即使中央有关

6、于用人标准的规定,解释权却掌握在地方的举主手里。从法学的意义上讲,谁拥有法律的解释权,谁就具有实际意义上的立法权。因此,汉代在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体制后,用人权力却通过察举和辟除落到了地方大员手里。汉末出现的地方割据,不能不说与察举制和辟除制造成的“门生故吏遍天下”式地方势力集团有密切关联。后世史家认为,察举和辟除造成了地方长官和属吏之间的宗主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各媚其主,而不知有天子”(王夫之:读通鉴论)。科举制则完全不需要地方官员解释,也就不存在地方官员的用人权,中央集权的精神,在科举制创立以后得到了彻底体现。科举制度下产生于地方的“乡贡”、“举人”,谁也不会认为自己的“贡”、“举”

7、是出于某一地方官的恩典。更重要的是,即使读书人取得了“乡贡”头衔或初级功名,也必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才能决定取舍。这样,地方官员的选人权力就完全被科举制剥夺殆尽,官吏的产生方式同中央集权的要求十分相应,不可能再通过选官造成妨碍中央集权的地方势力。地方大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结成私党,那则是科举制度以外的问题,如唐代藩镇的“入幕”,清初吴三桂的“西选”,正好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 正因为科举制度高度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所以,得到了隋唐以降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在科举制创立之初,李世民曾有一句名言。他看着新科进士从门中鱼贯而入,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显然,李世民的眼里,不仅仅看到了新科进士

8、是人才,而是看到了原来“各为其主”的英雄现在都拜倒在天子脚下。如果仅仅看到几十名鱼贯而入的新科进士,那远远达不到“尽”天下英雄的地步。唐太宗如是之言,说明他看到的不止是新登科的进士,而是看到他已经掌握了一种驱尽天下人才为专制集权的中央效命、为皇帝尽忠的最佳方法。所以人们才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可见,科举的最大成效,并不全在于“得人”,而在于是一种“笼络英彦”、适应中央集权需要的“长策”,即符合最高统治者要求的用人制度。理解了这一点,也就清楚了宋代以后的统治者为什么要把取士权通过殿试的方式牢牢掌握在皇帝手里,把“英彦”变成“天子门生”。而且在国家危亡之秋,一方面抱怨书生无用,另

9、一方面又坚持实行科举制度死不放手。很明显,他们看问题的角度并不是看科举出身者的才能,而是看科举出身者对中央王朝和皇帝个人的忠诚程度。一直到清代,科举坚持了“心术”领先、才能其次的原则。“先用经书,使阐发圣贤之微旨,以观其心术;次用策论,使通达古今之事变,以察其才猷。”(清史稿选举志)以经学家自居、重视学术的康熙皇帝,对“心术”和“才学”的关系极为明白,他说:“朕观人必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善,纵有才学何用?”精明干练的雍正,也曾经说过:“读书所以明理,讲求天经地义,知有君父之尊,然后见诸行事,足以厚俗维风,以备国家之用,非仅欲其工于文字也。”(道光朝修科场条例)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

10、能够得到历代皇帝的青睐,盛行而不衰,不在于其得人不得人,而在于其对政治统治的维护。 显然,究竟是由于进士科能够“得人”,进而才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呢?还是由于统治者的重视,进士出身者一般都能身跻高位而显得其“得人”呢?笔者认为,从历代对科举制度的批评来看,从科举制度的实施方式以及与此相关的铨选、考课和陟迁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后一种情况更接近历史实际。认为科举制度由于其“得人”才得到了统治者重视的观点,恰恰颠倒了因果关系。 三、科举制和统治基础的扩大 任何政治统治都必须得到一定程度的社会支持。选拔官吏制度能不能长久实施,还要看其能不能得到和扩大对政权的社会支持度。在这一点上,科举制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历史

11、作用。从科举制创立之初起,就着力于打破官僚贵族世家倚仗门荫资历对官位的垄断,为庶族中小地主以至出身寒微的平民开辟了入仕途径,从而大大扩展了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在汉代的察举、辟除制下,选拔出的官吏一般都出自地方名人,能够入选者必须以地方长官了解和信任为前提,否则,察举和辟除就无法操作。这种制度的局限,使得统治者的入选面十分有限,选官的范围实际上只限于地主阶级中的头面人物。不要说平民,就是普通的地主,如果不是在地方上非常知名,能够当官的机会实在渺茫。这种状况,对于统治者取得社会支持,具有明显的负面效应。在两汉,像朱买臣那样靠打柴放牛读书而进入官僚队伍的,只是极少的例外。两汉察举最主要的科目是孝廉,

12、据有关学者统计,两汉所举孝廉可考者,官贵和富豪子弟要占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参见黄留珠著秦汉仕进制度,西北大学出版社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更是以家世定品,以门资入仕,寒族庶士无由登进。平民百姓进入官僚队伍的希望极小,对于加强封建统治,维持并保证社会安定,没有多少益处。 科举制实施以后,这种选官范围过小的局面有了重大变化。凡是有条件读书者,都有了进入官场的机会。在科举制下,从唐代到清代,对于应考者的身份限制不多,除了作奸犯科、刑徒奴婢、州县胥吏、倡优艺人外,绝大多数人都在法律规定上具有参加考试的权利。从而可以使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而且几乎全部都是能够为政权提供社会支持的人,通过科举这一途

13、径,把自己变为统治队伍的后备军,进而把对封建王朝不满甚至反抗的潜在因素,转化成对其效忠服务的因素。特别是从宋代开始,通过殿试手段有意识地在考试录取中偏重贫寒,使其扩大社会支持度的作用更加显著。正如宋太祖所言:“向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塞孤贫之路。今朕躬亲临试,以可否进退,尽革前弊矣。”(续资治通鉴卷八)时人认为:“圣朝广开科举之门,俾人人皆有觊觎之心,不忍自弃于盗贼奸宄。”(燕翼贻谋录)明确道出了这一作用。 从唐代开始,由于统治者对进士特别优待,在官吏升迁途径上大开绿灯,所以,从盛唐起,尽管有不少人对进士的品行颇有非议,认为进士“浮文而少实”,甚至有指责科举是“长浮薄之风,启侥幸之路”(见旧

14、唐书贾至传,李德裕传)。但整个社会风气,在统治者的大力倡导下,对进士科极为崇尚。封氏闻见记称:进士出身者,“十数年间,拟迹庙堂”。中唐以后宰相,多为进士出身。两宋和明清,进士出身者更是在官吏队伍、特别是高级官吏中占据了绝对优势。“上有所好,下必盛焉”。在唐代,就有了“缙绅虽位极人臣,不又进士者,终不为美”的社会风尚(唐摭言),引导着众多的读书人为此孜孜追求,苦读终生,老死寒窗,造就了大批的政权支持者,而且还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科举制对统治基础的扩大,不能只着眼于选出了多少官吏,而要着眼于吸引了多少人踏上了读书求官之路。有唐一代,每年进士只不过录取几十人,两宋明清,三年科考中进士者也不过数百人。

15、但是,何止成千上万的学童,从接受启蒙开始,就受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之类的教育,他们自然是政权的衷心拥护者。当然,屡考不中的白发童生,也会发出怨叹。但他们所抱怨的,是自己时运不济,顶多是抱怨考官不识自己的锦绣文章,而极少抱怨制度不合理。统治者十分明白科举制度的这一妙用,乾隆年间当过会试副主考的裘日修说得非常清楚:“况天下之大矣,不以一途束之,则心思材力皆将妄有所用。今尽纳于八股文之途,其得者大小各有所就,其不得者亦必绳趋尺步,争相濯磨,于是民气静而士无庞杂。”(乾隆三十一年会试录)说穿了,统治者通过科举,追求的正是“绳趋尺步,争相濯磨”,“民气静而士无庞杂”的稳定局面。所以,直到晚清,戊戌变法要废除八股考试时,相当数量的士子不认为变革是好事,而认为变革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群起而攻之,视主张变法的康有为为“叛徒”。梁启超记录当时的情景说:“愚陋守旧之徒,骤失所业,恨康有为特甚,至有欲聚而殴之者,自是谣诼大兴,亦遍于天下。”(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一种制度到了弊端百出、非改不可的地步,居然还有这么多的衷心拥护者,从反面告诉了我们科举制“深得民心”的历史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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