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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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的步骤 一、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二、点击下方“企业信息填报”,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资料,然后点击“登录”按钮三、 企业正常登录后,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3个功能,一是公告填报、二是公告查看、三是公告撤销。1、公告填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该模块在线录入简易注销公告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其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为系统自动关联出来,无需填写,“公告期自、公告期至”由系统自动计算,无需填写,当事人只需上传全体投资人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为JPG版本,上传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即可。2、公告查看:企业登录后,可通过此模块随时查看自己的公告情况以及被异议的情况。3、公告撤销:企业登陆后,可通过此模块撤销自己的简易注销公告。注意事项:1、一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2、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部门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3、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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