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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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科教创强工程”科技创新总体要求,坚持“强化重点、突出优势、创新引领、服务基层”的原则,体现自主创新与转化应用并重,重点支持基础优势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加大卫生科技创新平台研究的支持力度,努力体现科学技术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撑发展和引领推动作用。一、计划说明(一)计划类别1省部共建计划2省医药卫生学科平台研究计划3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4省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二)各计划类别说明1省部共建计划(简称共建计划)共建计划面向全省具有领

2、先水平和创新优势的科学研究工作,围绕我省医药卫生重大服务需求和医学科技重点攻关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临床转化研究,为争取国家、省重点重大项目,提高地区医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供支撑。本计划面向全省副高以上卫技人员,实行单位限额申报,温州医学院允许申报10项2省医药卫生学科平台研究计划(简称学科平台计划)学科平台计划面向省卫生厅学科备案管理系统中已备案的各类重点学科(备案学科=光备案不申报的+申报创新支撑等没中的+立项为创新支撑龙头学科的),鼓励学科成员围绕学科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学科平台计划分重点项目和骨干人才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学科高层次人才,鼓励其开展持续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活

3、动,能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报;骨干人才项目面向学科所有成员,以提升学科骨干人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的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平台骨干人才应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硕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学科骨干。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重点项目,温州医学院系统里:省卫生厅创新学科、支撑学科每个学科限报2项;其他备案的学科每个学科限报1项。骨干人才项目,温州医学院系统里:省卫生厅创新学科、支撑学科每个学科限报3项;其他备案的学科每个学科限报2项。3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简称一般计划)一般计划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鼓励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医学科研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

4、工作。一般计划分立项资助类(A类)和立项不资助类(B类)。本计划实行开放自由申报。今年重点学科的成员也可以申报一般项目。正高职称人员不能报一般项目;4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简称适宜技术计划)适宜技术计划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卫技人员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鼓励面向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研成果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各类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适宜技术和科研成果在县乡村基层得到广泛应用。适宜技术计划分立项资助类(A类)和立项不资助类(B类)。本计划实行开放自由申报。(三)资助类别1立项并予以经费资助项目(1)重大项目:共建计划项目;(2)重点项目

5、:学科平台计划重点项目、学科平台计划骨干人才项目;(3)A类项目:一般计划A类项目、适宜技术计划A类项目。2立项但无经费资助项目B类项目:一般计划B类项目、适宜技术B类项目。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全省医药卫生行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配套和条件保证。(二)申请人:共建计划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研究基础,从事与所申请的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二年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55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60周岁。学科平台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人应

6、是平台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学科平台计划骨干人才项目应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硕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学科骨干。一般计划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正高职称人员不能报一般项目三、申报要求(一)各类计划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网络申报要求:所有项目电子申报书中,除封面和简表以外,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姓名。(三)纸质申报要求:申报共建计划请填写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一式10份;平台计划、一般计划、适宜技术计划填写各自相应申请书一式2份。(四)申报共建计划和学科平台计划的项目须由卫生部或我厅批准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要求检索近1

7、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报的项目可在本院(校)检索(省部共建项目除外)。申报时需附查新报告原件1份,并把查新结果准确填写在电子版申请表的有关栏目内。(五)涉及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中应有40%以上的科研人员在省卫生厅认可的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基地参加过相关培训,并获得“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使用的实验动物须为清洁级以上动物,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六)具有以下两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一是已主持我厅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二是未遵循我厅科研项目管理要求,项目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资格审查和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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