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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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财政、税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的 ,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

2、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股权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分、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及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章 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1、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2、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

3、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3、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总部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工作。 4、公司设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

4、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会计决算报告,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2、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完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财务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3、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办理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工作,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4、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月度预算执行与分析,编制损益预测报告。 5、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资金调配,确保资金安全。 6、按照国家融资政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维护良好的融资渠道和资源

5、;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建立公司运营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资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制度,围绕年度目标进行分析检讨。 8、制定公司运营绩效分析体系,监控运营财务指标,协助制定公司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负责应收账款政策制定、考核、管理并协助各区域市场回收货款;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回款计划。 9、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和利润控制标准,协助研究制定营销政策及合同条款指导原则,制订和维护价格政策和价格权限,参与销售订单的评审工作。 10、根据经营计划制定责任中心考核方案的财务绩效目标,提供月度考核结果及分析。 11、负责对各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6、。 12、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八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培训及考核工作,重视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第九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

7、、完整。 5、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7、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一条 会计科目设置和运用: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并按准则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正确运用科目; 2、公司及各子公司的

8、财务统一使用“用友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科目分为一级科目、二级明细科目、三级明细科目和四级明细科目,对于明细项目较多的会计科目,应合理设置和运用明细科目,以便于归类核算。 第十二条 会计凭证管理: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套打统一格式的通用记账凭证; 2、各种自制原始凭证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设计格式和印发; 3、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4、各公司根据本单位会计核算业务需要,设计会计凭据传递程序,保证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条 账簿设置管理: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按一级科目设置总账,及时

9、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簿必须采用财政部门监管的订本式账本; 3、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可设置分类明细账、相关的辅助账簿和备查账簿及台账,以满足会计信息归集的需要; 4、各种账簿账页的格式采用用友财务系统标准套账账簿格式,年度终了集中打印装订成册,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归档。 第十四条 公司在各月账务处理结束后,应进行常规性的备份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对会计核算系统的数据库进行一次整体的备份。 第十五条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会计凭证,

10、登记会计账薄,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六条 公司任用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不得担任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或从事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会计岗位工作。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一般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调动或离职由公司负责人监交。对未办妥移交和监交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

11、,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 内部管理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管理会计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12、。 4、内部定额管理。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6、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十九条 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1)做好完善的原始记录,健全财务核算资料,必须建立对供应、生产、存储、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各种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2)对公司原材料、产成品建立专人保管制度,并制定出入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审批制度。 (3)公司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盘点

13、清查,月末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年终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及时对所有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按照审批权限,上报后处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4)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应加强会计稽核工作,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日常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审核财务计划、费用预算、成本计划等。 对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审核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理,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行为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对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其内容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手续是

14、否完备,并查明合法性和合理性。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公司发生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取得或者填制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并做到及时传递、汇集。 3、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对性质相同而又不需要逐笔记账的原始凭证,可以汇总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4、会计账簿。公司财会部门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会计账簿启用后,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规范的方法进行更正。 5、会计报表 (1)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因特殊原因需向有关政府和机构报送报表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在报表上注明“仅供参考”字样。 (2)公司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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